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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罚制度,菁选五篇

时间:2023-02-25 10:0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奖罚制度1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罚制度,菁选五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奖罚制度,菁选五篇

公司奖罚制度1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xx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x、盗窃、行xx贿、敲诈勒索、赌x、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制度2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公司奖罚制度3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财、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7、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达标者罚款50元。

  9、楼梯间内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土,每个单元楼梯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达标者罚款50元。

  10、楼房外墙、楼内墙体、用户防盗门或楼梯扶手上发现粘贴广告及时清理、用户防盗门上无乱写乱画、防盗门上无明显污迹,未达标者罚款50元。

  四、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奖罚制度5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阅读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1)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5篇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领班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4、赔偿金额10元以下主管签批;50元以下餐厅经理签批;50元以上部门经理签批。

  5、餐具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赔偿。

  6、楼层班组餐具损耗率超过部分按进价进行*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奖励:

  1、如楼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日常处罚餐具所得用来奖励餐具保管好的员工,并授予“爱店天使”称号。

  2、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节约楼层班组进行奖励。

  3、每月评比“爱店如家”流动红旗。

  洗刷:

  1、客人走后由服务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间,领取同样数量的餐具,填写领送表。

  2、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间领取同样数量餐具,

  3、洗刷间负责保管清理全部餐具。

  4、楼层领班负责协助发放。

  盘点:

  1、每半个月管事部与餐厅部盘点一次,分析餐具损耗原因,减少餐具损耗。

  2、每月由财务部监盘进行一次大盘点。

  3、各班组各部门均设定餐具领用明细表、盘点表。

  赔偿:

  1、由领班开具赔偿单,主管签字,交经理审核后生效。一式三联(本人、部门、人事)各一联

  2、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客人损坏由客人赔偿,需免赔的须经理同意后才行。

  3、不明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由各部门班组*均赔偿,如控制在损耗率内可以免赔。

  4、每月分析损坏丢失原因,合理控制,减少损耗,降低费用。

  奖励:

  1、对餐具管理突出班组进行奖励表扬,并把经验推广。

  2、对超出损耗率的班组予以批评处罚。

  建议:

  1、如洗刷间采用机械洗刷,采用洗碗机,可采用统一洗刷全部 餐具。

  2、如洗刷间采用人工洗刷,统一洗刷劳动量太大,且餐具易损坏,不宜采用统一洗刷。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3

  一、奖罚原则:

  奖罚结合,确保预结算准确性,为公司节约成本。

  二、参与奖罚项目:

  对于预算部参与过并签定合同的项目。

  三、奖励:

  1、凡在合同签订、审查、履行以及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订立、审查、绿合同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为本单位争取较大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被有关部门评先进的;

  4、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企业增加较大的利益,节约较大的资金,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5.在施工图会审之前提出合理的设计优化并经采纳为公司节约投资成本的情况(节约额在10万元以上),对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6.在施工图会审之前审核施工图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情况(15条以上问题),对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7.在审核施工方上报进度款和结算申请中,核实发现有多报、虚报的情况,由分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罚款,预算部从罚款额的50%提作为奖励。

  8.根据确认的施工进度和目标合同要求制定相应的年度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纠偏措施,使项目工程顺利进展的情况,对预算部进行500-1000元的奖励。

  9.对积极配合各部门回复提出的问题,便于审核和确认的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四、奖罚方法:

  由分管领导根据实施情况报批。

  五、奖罚时间

  按当月实施奖罚确认,次月结算。

  六、处罚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形式责任:

  1、盲目签订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2、为经授权、擅自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进行验收、查询、反馈信息,导致企业丧失撤销权、代立权、胜诉权的;

  4、工作不负责,对违约不汇报、不追求、暗里向对方提供内情。受贿赂,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5、有缔过失责任,订立合同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恶意串通二订立的合同损失国家个集体利益的;严重不负责被欺诈的。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4

  第一条目的

  一、加强仓库保管员业务素质,提升仓库保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二、鼓励公司员工正确有效、长期努力的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全体仓库保管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实业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连锁企业。

  第三条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2、通报表扬:一年内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奖励规则

  1、嘉奖对象:业务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在担任仓库保管员整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2、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在担任仓库保管员半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2、嘉奖:奖励现金100~300元或等同价值奖品(依仓库保管员各自保管物品的种类及价值而定,具体奖励金额由各仓库主管及相关权限人决定);

  3、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及时提出申请,申请填写“仓库保管员奖励/惩罚申请单”,签核到部门最高主管,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奖金将由人资部向财务部门申请,之后交予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发放。

  3、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惩罚

  一、惩罚规则

  (一)、甲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故意或严重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记大过累计3次或在六个月中累计受到相当于2次记大过的处分;

  3、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二)、乙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因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5000元以下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三)、丙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对工作态度随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职失察之行为,且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2000元以下,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2、丁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四)、丁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三、惩罚标准:

  盘点差异金额惩罚标准5000元以上

  2000元~

  5000元

  500元~

  2000元

  500元以下

  甲类过失

  乙类过失

  丙类过失

  丁类过失

  容许差异金额(+/-)超出容许差异金额

  门店5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仓库3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1、丁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并按成本价承担3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2、丙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4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3、乙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5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4、甲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6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5、员工如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规定,将按“数过并罚”处置;如情节有轻重争议,由上一级主管判定为原则。

  四、惩罚程序

  1、凡违反以上各惩罚条例的,其所在部门主管须如实上报,申请填写“员工奖励/惩罚申请单”,依据第五条“奖惩核决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小过(含小过)以上处分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3、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做法见上第三点)

  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之。

  本制度经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公告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5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2)

——物流公司奖罚制度

物流公司奖罚制度1

  1、本制度的安全是指涉及到公司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2、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由省、市*有关部门依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重、特大以外的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由市*有关部门依照《泉州市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除上述的安全事故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3、公司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情形或者负有其他责任的主要人员,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1)、火灾安全事故;

  (2)、行车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其他安全事故。

  4、公司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没有履行安全职责,依照公司安全责任考核规定给予处理。

  5、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的.;

  (2)、认真履行职责在任期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

  (3)、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避免或减少损失的;

  (5)、在事故抢救、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3)

——运输公司奖罚制度

运输公司奖罚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4)

——保洁奖罚管理制度 (菁选3篇)

保洁奖罚管理制度1

  一、 考核标准:

  1、 工作纪律:(30分)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3分

  (2)上班统一着装 3分

  (3)上班不扎堆聊天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2分

  (4)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私自外出 2分

  (5)工作期间闹情绪、发泄不满 2分

  (6)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 2分

  (7)与员工不团结、打架 2分

  (8)未经许可私自泄露公司资料、住户资料 1分

  (9)开会不按时 3分

  (10)不得在公司任何区域中存放、堆放破烂等物品 10分

  2、服务意识(25分)

  (1)服务质量差被住户有效投诉 2分

  (2)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或报告 2分

  (3)见住户有困难不帮忙、有损公司名誉 2分

  (4)不报告、不制止小区违章违规现现象,故意回避

  2分

  (5)遇事故借回避或退缩 3分

  (6)拾物不上交,未经允许拿走物品、纸箱等物3分

  (7)与其他员工不协作、造成工作失误 2分

  (8)与住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 3分

  (9)利用工作之便向住户索取财物或小费 3分

  (10)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失3分

  3、工作质量:(45分)

  (1)单元楼道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楼道墙角无蜘蛛网 3分

  (2)单元电子门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 3分

  (3)单元楼梯栏杆扶手擦拭干净,无明显灰尘3分

  (4)单元内电表箱、信箱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和乱张贴 3分

  (5)单元楼道玻璃和消防设备等设施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和污迹 3分

  (6)果皮箱、垃圾筒定期清理、擦试,无满溢、无四周散落垃圾、异味 10分

  (7)道路保持整洁干净,无泥沙垃圾等杂物,雨后无积水 4分

  (8)屋顶保持清洁,无杂物,雨后无积水 4分

  (9)小区宣传栏保持清洁,无明显灰尘 4分

  (10)保洁用具及大垃圾筒等放置指定位置,无乱放5分

  (11)楼道、屋顶等公共区域无物品、杂物等 4分

  二、分值为100分。

  1、奖励措施:

  (1)达到或低于85分者,只拿到基本工资950元;高于85分者,增加50元。

  (2)每季度按分值高低取前三名予以奖励,每季度兑现奖金: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

  2、处罚措施:

  (1)分值低于60分者,一次处罚30元

  (2)半年内累计有三次低于60分者,处罚半月工资; 一年内累计有六次低于60分者,予以辞退。

保洁奖罚管理制度2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级;发放奖金。

  (一)、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业主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主管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当班时间吃东西、看报纸。

  (6)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7)丢失公司财物。

  (8)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9)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0)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1)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3)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业主投诉时,与业主争辩、吵闹。

  (5)在辖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辖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业主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或1年累计被业主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业主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总经理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

  4、罚款。员工违规除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仅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主管级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告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总经理办公室。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部门经理审批。

  3、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总经理或公司其他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保洁奖罚管理制度3

  1、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圆满完成任务者,发奖金二十到三十元;

  完成任务标准如下:工作服干净并佩带胸卡;地面干净:无水迹、无污迹、无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尘;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厕所内的粪便不得留超十分钟,小便池内不得有尿锈;无违章纪录。以上七条标准,公司领导和领班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并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如有虚报,扣除领班全部奖金后撤职!

  2、提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领导和顾客好评及受到新闻单位公开表扬、拾金不昧等,视情给与不同的奖励;

  3、白天干户外单项活儿按正常出勤计算,赶上用餐时间每人补助餐费五元;高空作业人员的工资应在原*均日工资的基础上加至与聘请施工人员日薪*等的水*;

  4、领班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或问题反映并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发现拒绝一次,扣发本月奖金五十元,发现两次扣发全部奖金解除职务;

  5、除上级领导主动了解或本部门领导不予答复外,越级向上反映问题打乱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员,每次扣奖金二十元;

  6、不服从领导而无理取闹者只发基本工资立即开除!

  7、所负责卫生区域没完成七条标准中任一项,每次扣奖金十元;只要甲方因卫生问题口头或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警告一次,经公司查证属实,当事责任人当月无奖金,并扣除主管和领班员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

  本点警告两次,领班员和主管均无奖金;

  警告三次,撤换领班员并扣发主管两个月的奖金;同一责任员工连续受到甲方两次警告者,当月无工资并开除!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追回经济损失、只发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9、在员工中散布不良影响、挑拨离间、拉帮结伙、打架骂人影响团结者,发现一次罚款一百元,发现两次予以开除;

  10、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没发现一次罚款二十元;

  11、不许私自变卖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儿,违反任何一项,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是领班的撤销其领班职务;

  12、公司所有人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当月只发基本工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应提前声明是否续签,否则以自辞对待;当月违章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凡是违章被辞者,只发当月出勤天数的基本工资;

  13、凡是丢点后留在甲方干的人员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14、工作服只收成本费后归个人,胸卡不收押金,但丢失后,由当事人赔偿五十元;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5)

——幼儿园员工奖罚制度 (菁选3篇)

幼儿园员工奖罚制度1

  一、奖励

  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丧假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学期末对本学期中没有上述情况者颁发学期全勤奖。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安全奖。

  3、对主动承担各类公开活动、展示活动、讲座、经验交流、比赛等活动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4、对获园级、区级、市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5、对承担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能认真履职,并出色完成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6、对关心集体,主动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并卓有成效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7、对积极参加市级课题研究,不计时间,对研究工作又推动作用,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8、对能积极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9、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市级、区级、校级奖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决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无故缺席一次罚款40元,迟到1次罚款10元。

  3、每月迟到超过2次,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月全部的全勤奖30元。

  4、早护导迟到同迟到处理办法,并不开调休。

  5、带班时间内,主班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应酌情扣除工资。

  6、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配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应酌情扣除工资。

  7、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酌情扣除结构工资。

  8、无故缺席3次以上,幼儿园予以解聘;无故迟到3次按照缺席1次处理。

  9、幼儿园教师发生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并且影响幼儿园声誉,幼儿园予以解聘。

幼儿园员工奖罚制度2

  一、奖励

  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月50元。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颁发安全奖200元。

  3、对个人获园级、镇级、市级、省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能积极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特殊贡献奖>有关规定。

  4、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园级、市级、省级荣誉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特殊贡献奖>有关规定。

  5、每月对一日常规检查评比中获得"好宝宝班"称号的班级给予50元的奖励。

  6、每月对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全额的月考核奖。

  7、对获得"金点子"奖的教师奖励50元购书款。

  8、对取得大专学历的教师,学费每门报销50元,每月增加50元;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学费报销三分之一,每月增加50元。

  9、对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每月增加100元。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园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园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

  2、对迟到、病假、事假教师的处理办法参照<教师出勤考核细则>。

  3、带班时间内,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代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酌情扣除月考核奖。

  4、带班时间内,教师未履行职责,与他人闲聊,或独自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0酌情扣除月考核奖。

  5、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的教师作旷工处理,每天扣除50元,5天以上作自动离岗处理。

  6、如出现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参照<班主任>考核细则。

  7、如有体罚、变相体罚者,园领导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如无悔改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教师之间搞不团结,影响幼儿园正常工作的,园领导给予调解及批评教育;一意孤行,激化矛盾者,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教师发生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并且严重影响幼儿园声誉,幼儿园予以解聘。

幼儿园员工奖罚制度3

  一、全园职工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50元;因请假不上班扣10元岗位责任奖。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30进园,下午不得早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

  二、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三、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费,保险公司拒赔部分,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食品卫生发生中毒者,根据情节轻重相应追究主管幼儿灶、炊事员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参照上述办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为消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50元。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10元。

  九、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员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6)

——工厂员工奖罚制度 (菁选2篇)

工厂员工奖罚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xx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工厂员工奖罚制度2

  1、迟到:

  上班迟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迟到达3次以上者(含3次),给于通报批评1次;月迟到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含3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月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3、旷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事后无正当理由或是谎报、伪造证明以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假期满后未到岗的且未作说明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旷工期间不计薪资,并扣罚旷工同等时间的两倍薪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予以解雇处理,一律不予发放补偿费。

  相关假期1、事假员工因有私人事务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事假期间不计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病假超过1日者在销假时需市级医院(含市级以上医院)以上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几本底资;如属违章操作,责责任自负。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处理,否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基本底资照发,以结婚证为准。转正之员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丧假

  员工本人的(祖)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薪(基本底资)丧假。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区内员工假期最多5天(3天丧假,2天路程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须报总经理批准;且不得断续请假。

  6、产假/护理假

  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7)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菁华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十三)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

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精神,特制订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请各级各部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施工生产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卸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

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按本款1~5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罚款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

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

分公司处室及公司领导罚款50元。

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

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长和技术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

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

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在检查或*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按本款1~9项规定,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公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

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500元罚款。

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

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机关处理。

(3)违反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火警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本地*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XX元。

(4)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厂,奖励1500元。

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获一等奖,奖励20XX元;

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故事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获一等奖者,奖励20XX元;

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

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

(项目经理30%,有关施工员、制裁安全员各占15%)。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8)

——物业公司奖罚制度范本 (菁华1篇)

物业公司奖罚制度范本1

一个公司要对员工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要从方方面面出发,如待人接物,迟到早退,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等。以下是某物业公司奖罚制度,可供参考。

1、奖励制度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奖励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奖励形式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口头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书面警告: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1)一个月内受到内向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反映、投诉;但必须在《处分通知单》上签名。3)人事行政部接到被处分者反映、投诉后,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4)《处分通知单》由人事行政部发出,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被处分者签名,部门主管签署确认。被处分者必须在发出的《处分通知单》上签名,如拒绝签名,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签认,该警告书视作生效。5)如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但员工拒不签认,公司将作即时辞退处理,不作任何补偿。6)"口头警告"在一年后自行失效。"书面警告"在一年后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表现是否有改善后,向人事行政部呈交"员工一年度的工作表现评估表"后,可由部门主管申请对此员工"撤消书面警告书",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消除警告纪录。


公司奖罚制度 (菁选5篇)(扩展9)

——车间奖罚制度

车间奖罚制度1

  为严肃厂纪厂规,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按公*、公正、公开原则,鼓励员工正确行为,纠正员工错误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全勤奖;

  (2)原材料节约奖罚;

  (3)工龄奖。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工龄奖50元/月,满2年工龄的,工龄奖100元/月,100元封顶;

  (4)安全奖。生产车间当月无任何工伤及安全事故,正式员工当月获得安全奖励50元/人;

  (5)老员工介绍新员工进厂。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老员工可享有200元/人的介绍奖励;

  (6)月度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签订合同正式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获奖员工当月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二、罚款

  (一)纪律类:

  (1)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产品损坏的,根据设备维修情况或产品损坏情况,罚款30元-200元/次;

  (2)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及产品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

  (3)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玩手机,扣10元/次;

  (4)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电、气阀门造成工厂损失,按情况轻重罚款当事人30-100元/次;

  (5)离开5分钟以上,不关风扇等行为,罚款5元/次;

  (6)当事人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扣10元/次;

  (7)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8)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9)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

  (10)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11)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

  (二)安全类:

  (1)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2)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4)冲床、分切机、辊运转时,无安全意识手伸进模具、刀具、辊内罚款10元/次;

  (5)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6)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

  (三)文明类

  (1)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2)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罚款10元/次;

  (3)将饭菜、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的,罚款10元/次;

  (4)未经同意,在食堂私*菜的罚款50元/次;

  (5)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四)降职(免职)、自动离职:

  (1)管理者带头违纪的;

  (2)管理者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3)不服从上级指挥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厂生产或经营受到重大损失。

  (5)在厂内打架,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他人伤害的,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6)隐瞒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体检表、档案资料等欺诈的予以自动离职;

  (7)偷盗行为的,在厂内聚众闹事、带头*者予以开除。

  三、执行权限:

  (1)日常检查由班组负责人执行,员工也可向班组负责人或总经理室检举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

  (2)具体执罚决定由相关班组负责人负责,处罚结果报总经理室批准,交财务室备案;

  (3)公司领导巡检,发现员工违纪违章行为,班组负责人存在、不阻止、不处理不作为现象的,同时对班组负责人处以罚款20-50元/次。

  四、员工申诉:

  当员工认为奖罚不公,可向总经理室提出申诉,总经理室作出答复。

  五、罚款资金

  除设备、工具或产品损坏罚款外,当月其它处罚金额进入专用基金,全部用于奖励当月无违反奖罚纪律的正式员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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