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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培训机构)

时间:2022-04-18 18:4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培训机构),供大家参考。

学校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培训机构)

学校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培

训机构)

- 1 - 学校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培训机构)目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准备工作,根据《 xx 省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充分考虑学校当前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需要,制定具体、细化、可操作的务实措施,并落地落实落细,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阻断和控制疫情,实现平稳开学、安全开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井然,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 - 2 - 统一领导,分工配合;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三、工作措施(一)实施人员台账管理,加强行踪追踪和健康监测要按照开学前、返校时、开学后“三个时段”、对全体师生,“一人一案”建好台账,确保人员行踪能够及时追踪,健康情况得到有效监测。

1.做好信息汇总。

措施如下:

( 1)如实登记师生员工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

( 2)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的康复情况。

( 3)主动控制传染源头,对于疫情重点人员,加强排查,确保信息排查准确、无遗漏。

( 4)坚决不允许患病、疑似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进入校园,确保各项信息无遗漏,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责任单位:

教职工工作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各二级单位 - 3 - 2.加强返校研判。

措施如下:

( 1)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 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 2)师生员工如无可疑症状,在上级和学校明确通知开学时间点后,可正常返校。

( 3)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由所在单位上报相关工作组,经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后再返校。

( 4)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旅行史的,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与有关人员接触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 14 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

( 5)所有返校的师生员工都要填写健康卡。对因病误课的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

责任单位:

教职工工作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工作组、各二级单位 3.科学安排返校。

措施如下:

(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适时调整开学预案,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开学、工作不到位不开学。

( 2)按照上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 3)确保返校的师生员工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 4 - 健康保护。

( 4)做好返校途中的健康监测,区分乘坐私家车和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人员情况,如实登记返校行程,分类监测健康情况,确保能够及时追踪和有效监测。

责任单位:

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工作组,各二级单位(二)区

别各类人员情况,做好开学前健康管理 1.加强留校学生健康管理。

措施如下:

( 1)安排专人对留校学生平时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好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对留校学生假期出行计划、居住学习地点等信息进行摸底,掌握出行信息 . ( 2)做好留校学生的外出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提醒学生关注疫情,注意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有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学校并及时就医。

责任单位:

学生工作组、有关学院 2.加强实习实训师生健康管理。

措施如下:

( 1)全面摸排、摸清假期期间实习实训师生的地点、时间安排,加强人员监控和信息统计。

( 2)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新的实习实训。

责任单位:

教学工作组、有关学院 3.加强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健康管理。

措施如下:

( 1)建立完善与外籍教师和留学生联系制度,每日统计上报相关信息。明确专门联络员,确保和每一位外籍教师、留学生- 5 - 联系渠道畅通,摸清动态变化情况,密切关注假期离校后的去向,避免或减少跨省流动。

( 2)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人员特点,强化思想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确保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健康安全。

( 3)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心理疏导,争取其理解和支持,避免因撤侨、恐慌导致留学生对外发布或转发不实言论。

责任单位:

学生工作组、有关学院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强化师生心理辅导,引导师生理性认识、正确对待疫情。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

责任单位:

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宣传信息组,各二级单位(三)强化校园管理手段,夯实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

措施如下:

( 1)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落实出入管理制度,莲花街校区只开放南门通道,嵩山路校区只开放东门通道。严禁校外人员和车辆入校,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确保疫情不进校园。

( 2)除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和生活必需外,关闭其他公共区域,暂停一切集体活动,暂停校内公共交通,减少集中开会,- 6 - 控制开会人数和时间,多开展网上和电话交流。在学校图书室、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

责任单位:

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东校区工作组 2. 改善环

境卫生条件。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办公室、洗手间、楼梯间、电梯间、会议室、阅览室、开水房、浴室、洗衣房、购物场所、教学设施、体育设施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持续性消毒和通风清洁工作,保证安全使用,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

后勤保障组、东校区工作组 3.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措施如下:

( 1)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同时做好记录。对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

( 2)住校学生不得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

( 3)对学校食堂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和严格化管理,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加强健康管理,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4)强化原材料购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购买健康食材。严格落实《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对餐具用品进行高温消毒,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 5)构建科学合理的就餐模式,采取配餐制、错峰就餐、- 7 - 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等多种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说话,引导师生就餐前后洗手消毒。

责任单位:

后勤保障组、卫生防治组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忠于职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员联络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严禁晚报瞒报漏报。

责任单位:

综合协调组、各有关工作组、各二级单位(四)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阻击疫情的坚强防线 1.建立协调联络机制。

校医院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按教育厅要求,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防护用品供应,以及医务人员配备等,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责任单位:

综合协调组、卫生防治组、后勤保障组 2.保障防控设施和物资充足。

措施如下:

( 1)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设备购置清单,经常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确保设施配备到位、物资供应充足。

( 2)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感应式水龙头,保证满足需求,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

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 8 - ( 3)定期对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清洗和消毒。

责任单位:

后勤保障组、卫生防治组 3.设置独立隔离场所。

在东校区校医院,莲花街校区后勤公寓配楼、 A03 宿舍、培训宿舍,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隔离管理、环境消毒等,避免交叉感染。

责任单位:

卫生防治组、后勤保障组 4.完善四项工作制度。

措施如下:

( 1)健全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外出请假制度、因病缺勤追踪问询制度、体温晨午检制度等。

( 2)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原则上不安排离郑出差,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郑的,须经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所有外出教职工返郑后,须自行居家观察 14 天,并每日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 3)在校生不得外出,不得聚会,不得到校外租房住宿。

( 4)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每天上午 9 点前、下午 14 点前,组织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并于晨午检结束后 1 小时内将测量结果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 5)对体温超过 37.3 摄氏度的师生,及时送至校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和治疗。

责任单位:

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工作组,各二级单位 5.建立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 9 - 件应急预案,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确保各单位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快速跟进,立即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严防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引导,营造家校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

综合协调组、卫生防治组、后勤保障组、各二级单位(五)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增强防控疫情的能力和信心 1.为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

完成开学第一课准备,向全体学生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知识,推广防控经验,编制发布简单易操作的预防手册,宣传正确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使用后口罩处置、洗手、消毒等防护办法,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就餐规范等,提高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意识,增强学生的疫情防控能力和信心。

责任单位:

学生工作组、卫生防治组、宣传信息组、各学院 2.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做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的准备工作,开学前一周内要开展应急处置演

练。

责任单位:

教职工工作组、卫生防治组、宣传信息组、各学院 3.加强日常宣传引导。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完成对师生进行针对性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各项准备,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 10 - 好个人防护。

责任单位:

卫生防治组、宣传信息组 4.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措施如下:

( 1)完成师生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倡议,广泛宣传,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提醒师生近距离接触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 2)强化网络舆情监管,引导师生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责任单位:

宣传信息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六)强化督导执纪问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发挥作用 1.加强督导检查。

全面检查学校领导小组防疫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督促各专项工作组、各基层党委、各单位积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开学时所有防控手段全部到位,所有防控准备全部就绪责任单位:

督导执纪组 2.注重正向激励。

结合实际,研究实施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引导各级党组织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作表率。

责任单位:

督导执纪组 3.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政治监督,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行工作职责、- 11 -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

督导执纪组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各专项工作组、各基层党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好“责任田”、护好“一校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共同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

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 xx 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 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 12 - 技术指南第 2部分:

学校》( xx省地方标准 DB33/T 2241.2— 2020)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 13 - 〔 20xx〕 x 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 x 教防控办函〔 20xx〕 x 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 14 - 4.实施“封闭式”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

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 +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

“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 15 -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 x教防控办函〔 20xx〕 6 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

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 x 教防控办函〔 20xx〕 3 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 16 -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 17 -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 /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 18 -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

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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