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脚手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脚手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脚手架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所用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09.1-20xx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管理;
5.2专业公司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5.3项目部安全*门负责检查各专业公司脚手架在搭设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纠正。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由脚手架搭设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脚手架的性质、用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6.2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
6.3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1如搭设单位自己使用,由本单位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如非本单位使用,则需使用单位和搭设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应在整改完毕后进行移交使用。
*.3对于特殊重大的脚手架,由项目部安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脚手架状态标志牌。
6.5大风、暴雨后、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由安全*会同使用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脚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项目的脚手架整体拆除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写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项目的脚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脚手架构件(受力杆件、拉结点、脚手架中开门洞),由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制订脚手架加固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6.6.3对于一般项目的脚手架需拆除的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拆除。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脚手架管理制度2
1、从二层楼面张挂安全网,往上每隔10米(或三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拉接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少于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3、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随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4、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的紧固力矩达到4―5kg.m。
5、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周横楞与墙面的距离,*衡对重一侧为60cm,其他三侧均为40cm,离墙空挡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应不大于20cm,隔排钢筋四周里墙面不大于20cm。
6、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米,排距为1.8米,每低于楼层面20c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c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18#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与钢管绑扎牢固。
7、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8、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张设安全网及拆除井道内的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
脚手架管理制度3
一.脚手架的搭设及验收标准:
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规》的有关要求。
1.1、需要搭设脚手架的班组(单位)必须提前填写“脚手架搭拆联系单”(含安全技术交底),联系起重班,办理搭设手续,双方签字后生效。对一般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到现场指导搭设。对大型或相对危险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始终在现场指导搭设。
1.2、脚手架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件人员进行搭设,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认真挑选,严禁选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设必须牢固、稳定,有作业*台、护拦、梯子等。
1.3、脚手架*台至少由两块跳板组成,跳板不得有探头跳板,两头应用铁线绑扎牢固。*台不应直接搭设在管道、护栏、设备上,必须有专门的支撑杆支撑,脚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体固定要牢固,无倾斜、塌落危险。
1.4、脚手架的护拦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节距不超450mm,其临空部分所需挂的安全网、安全绳应由使用、搭设单位配合解决。
1.5、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电线应挂在加绝缘子的木脚手架上,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1.6、附近有电气线路及热力设备管道时,应符合安规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必须做好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1.7、脚手架的承载能力每*方米不超200kg,禁止脚手架做为起重物或挂滑车、手拉葫芦等。
1.8、悬吊式脚手架必须符合安规的特殊规定。
二.搭设脚手架三级验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全面的安全情况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禁止使用,并立即联系搭设单位处理。
厂级(生产主管领导、安监)人员验收:
1.炉内搭设的大面积“满炉膛”脚手架。
2.炉内、外搭设的相对危险性大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3.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30米的大型悬吊脚手架。
车间级(主任、专工)验收:
1.炉内、外搭设脚手架台高度超过10米的大型脚手架。
2.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5-30米的大型悬吊式脚手架。
3.室外作业搭设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4.在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如:高温、高压、高压配电及易燃易爆场所搭设的脚手架。
班组级(班长、专责人)验收:
1.现场搭设的10米以下的所有脚手架。
2.悬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悬吊式脚手架。
3.室外搭设高度低于20米的脚手架。
三、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由起重班联系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在脚手架醒目位置挂上“合格验收牌”,且搭设人、验收人双方签字后该脚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脚手架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脚手架拆除时其“合格验收牌”由使用单位及时收回。脚手架现场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检查验收,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使用单位负责。
四、脚手架使用
1.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合格,然后,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必要时可使用防坠器,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
2.使用中脚手架有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搭建单位进行加固,严禁擅自进行处理。
3.使用中的脚手架不得超载使用。
4.户外脚手架上作业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打雷、下雪、雾天、大雨等异常天气,必须停止工作,严禁登架作业。
5.在架上用绳索进行物件传递,严禁下抛上扔。
6.使用脚手架必须做好防火、防触电措施。
脚手架管理制度4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 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防护时必须采用*网,不准用立网代替*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脚手架管理制度5
第1条: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第2条: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第3条: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第4条: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第5条: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第6条:满堂脚手架的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第7条: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第8条:满堂脚手架不准采用钢、竹混搭。
脚手架管理制度6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脚手架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l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2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5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1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2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3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5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6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宽度必须大于55cm。
8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
9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12在己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13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竹、木杆件和尼龙软梯,绑扎时须用棕绳或竹蓖,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和铁丝等金属材料。
14砌墙用脚手架必须用连墙杆或加#8铁丝与墙体连接,水*距离5米、垂直距离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
15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
16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
17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
18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第三层架子的底部开始兜包安全网,侧面拉设防护立网:当脚手架的外侧3米以内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时,还必须增加隔离棚。
19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
21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22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
23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
1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
2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
脚手架管理制度8
1、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杆,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除安全防护措施。
2、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人员和物品发生坠落。
3、脚手架外侧按规定布设四周防坠落*网,要求*网搭设牢固,搭设处通道口处也搭设防坠落防护棚,张挂安全标志。
4、作业现场布设安全围护,张挂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材料在脚手架上投掷或投下。
5、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手工艺拆除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搭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拆除作业。应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并随时吊下。
6、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它较长、较重,有两端结部件时必须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一个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
7、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统一指挥,并互相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任意拆卸。
8、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
9、严禁将拆卸下手工艺杆件部件和其它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护现场文明。
10、安全网:全封闭展挂。安全网与安全网用18#铅丝连接在一起,要求搭接严密,不留空隙,安全网展挂在外立杆防护栏杆内侧。
11、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视力不良患者或酒后上架作业。
12、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具要妥善放在工具袋内,在脚手架上,不得戏闹、严禁高空抛物,操作人员必须培训考核上岗。
13、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霜、雪等天气,不得在脚手架上操作。
214、脚手架堆物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规定,结构施工阶段3KN/m,装饰阶2段2KN/m。
15、当天完成工作部位,应检查岗位情况,清除隐患后,方可撤离岗位。
16、离墙大于20mm处,操作层和首层及中间每隔二排应做好一道封闭,且应封闭严密。等于或小于20mm时底层,施工层、顶层应做封闭。
17、作业层端部脚手片探头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片外伸长的和不应大于30mm,其两端应与支承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18、脚手架小横杆的靠墙一站与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19、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钢管混用。
20、木工支模严禁使用外架,应单独搭设在支模架上。
21、各通道口应搭设专门的防护架,上部设双层防护脚手片。
22、脚手架完成后经专职安全员及安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生产设备安全,便于指导施工人员规范作业、管理和监督人员验收检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范xxx公司生产单位及承揽施工、检修、维护的相关单位和组织的作业项目。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四条施工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时作业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并详细注明脚手架搭设的用途、详细地点、脚手架的形式和承载荷重及高度。
第五条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专业(架子工)作业证件。
第六条脚手架搭设结束后,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以上领导验收合格签字并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照明线路时,木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第八条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的脚手架,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责令施工人员拆除重新搭设,对搭设、使用、验收单位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第三章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要求
第九条木质材料的材质与规格:
(一)用材。
应选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桦木、椴木、油松因质地不坚韧易腐朽及有枯节,一般不易使用。杨木、柳木等质脆易折的木杆不准使用。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和红松、白松、落叶松材。
(二)规格。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撑、抛撑、剪刀撑)的小头直径一般不少于70m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间的,可以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选材。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脚手板亦应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应有损坏、断裂及严重变形,跳板两端封绑,严禁探头跳。
第十条钢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一)钢管的材料和规格。
1、钢管的材质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标准,每批钢材进厂时,应有厂家的检验合格证,对材质不明的钢管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钢材,还应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钢材规格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径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的管长以4。5m (立杆可用6m长)为好,其重量在23kg以内,小横杆的管长以2。1~2。8m为宜。严禁使用有裂纹、弯曲、严重压扁和腐蚀的钢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与扣件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也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贴面要接触良好,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
(三)钢脚手板用材。
钢脚手板的用材应符合a3钢有关技术规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宽度不大于300mm、两端折边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锈斑直径不大于5mm,且沿横截面不能多于3处;不能使用扭曲、凹陷严重的脚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宽度为250mm以上。
第十一条绑扎材料的材质规格。
绑扎木质脚手杆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线,绑头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横杆上的小横杆绑扎)也可用10号镀锌铁线,如无镀锌铁线时可用退火处理4mm钢丝代替,但不能重复使用。
第四章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术语及名词。
(一)施工载荷。
1、承重脚手架(砌筑、浇注和安装)≤3000n/m2。
2、装修脚手架≤20xxn/m2。
(二)恒、活、风载荷。
1、恒载:包括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斜杆、脚手板、扣件和绑扎材料等各构件重量的总和。
2、活载荷:包括脚手板上的砖、砂浆、混凝土、模板、安装件、运输车辆(含所装物料)、作业人员、安全网等。
3、风载:作用在脚手架风力总和。
(三)基本构造。
1、立杆:立柱、站杆、冲天杆、竖杆等与地面垂直,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2、大横杆:顺水杆、纵向水*杆、牵杆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其作用是与立杆连成整体。
3、小横杆:横棱、横担、六尺杠、排木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脚手板的全部载荷。
4、斜撑:与脚手架外排立杆紧贴连接,与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连续设置,形如之字。主要设置在脚手架拐角处,其作用是防止脚手架沿纵向倾斜。
5、剪刀撑:十字撑、十字盖,在脚手架外侧设置的双支斜杆、互相交叉,都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为一体,增加稳定。
6、抛撑:也称支撑、压栏子,是设置在脚手架周围的支撑架子的斜杆。一般与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脚手架的横向稳定性,防止外倾。
7、连墙杆:使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相连的水*杆件,作用是承受风载和脚手架不均匀下沉时产生的载荷。
8、脚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载荷的构件。
第五章脚手架搭接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脚手架高度超过15m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第十四条架子地基应*整,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应采用柱座或垫木,木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后夯实坑底,在立杆底部加枕木或*整的石块、砖头。一般应设扫地杆。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和硬软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设立杆。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措施。
(一)作业层的外侧应设护栏或安全网。
(二)设置供上下人员使用(包括携带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设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严禁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设的检修脚手架严禁借用楼梯的栏杆、各种管路、设备的支架作为立杆使用。
(四)脚手架应尽量避开热源、汽源、高压线路,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栏。
第十六条严禁违章。
(一)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二)作业人员在架子上下相互抛递工具和材料。
(三)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绳索。
(四)任意拆除脚手架上的部件和连墙杆件。
(五)无证人员作业。
(六)在搭好的脚手架底部或近旁开挖沟槽影响脚手架地基稳定。
(七)在6级以上大风中作业。
(八)用承插式钢管搭设单排脚手架。
第六章几种常见的脚手架搭设要求
第十七条木外脚手架。
(一)立杆。
木脚手架的立杆梢径不小于70mm,立杆纵向间距为1500mm;横向间距如单排距墙1200~1500mm;双排外立杆距墙20xxmm,内立杆距墙400~500mm,立杆搭接长度不少于1500mm、铁线绑扎不少于3道。为保证脚手杆稳定,相临立杆接头不应在同一高度为保证重心在一条垂直线上,如果第一次接头在右边,第二次接头救应在左边,交错而上;最后一根立杆的接头应小头朝下,大头朝上并封顶。
(二)大横杆。
大横杆梢径不少于80mm,应绑扎在立杆的里侧。大横杆接长时要求大小头接在一起,搭接长度不小于1500mm,绑扎铁丝不少于3道,相临上下的两根横杆接头应错开,大横杆间距为1200mm。
(三)小横杆。
小横杆梢径不小于80mm,绑于大横杆上,间距800~1000mm,双排架端头距墙50~100mm,单排架搁置墙内不小于240mm,伸出大横杆外300mm以上。
(四)顶撑(抛撑)和连墙点的设置。
抛撑杆梢径不小于70mm,三步架以上即应每隔7根立杆设置1根抛撑,架高大于7000mm不便设置抛撑时,则应设置连墙点使架子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这样的连墙点,竖向每隔3步、纵向每隔5跨设1个)。
(五)剪刀撑。
不论单排、双排脚手架均应在尽短的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00mm左右的双跨内设置剪刀撑,但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跨。剪刀撑设在架子外侧与地面夹角45~60°,从上到下连续设置。杆子的交叉点应绑在立杆和横杆上。
第十八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扣件规格。
1、直角扣件,用于两根呈垂直交叉的钢管连接。
2、旋转扣件(内回转扣),用于两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钢管连接。
3、一字扣(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对口连接。
(二)底座(柱座)规格。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传递下来的载荷。可随钢脚手架管材同时购入,也可用厚8mm,边长150mm的钢板作底板,外径60mm、壁厚3。5mm的钢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要求。
1、立杆:纵向间距20xxmm。横向间距:单排立杆与墙1200~1400mm;双排外侧立杆与墙1500mm,里侧立杆与墙400~500mm。相临立杆要错开,对接用一字扣连接,也可用长400mm、外径等于立杆内径的钢套管连接。立杆垂直偏差:当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大于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满足全高偏差不大于100mm的要求。
2、大横杆:间距1200~1400mm。接头错开,用一字扣连接;大横杆与立杆用十字扣连接,每一面架内的纵向水*高低,不应差一块普通砖的厚度。
3、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0mm;单排架,一头搁入墙内240mm,一头搁入大横杆上,至少伸出100mm。双排架端头离墙50~100mm,小横杆与大横杆用十字扣连接。3步以上小横杆加长,与墙拉结。
4、十字撑:设置在脚手架的转角,端头及沿纵向每隔12000~15000mm处,每档十字撑占两个跨间,从底到顶连续布置,钢管与地面呈45~60°角用回转扣连接。
5、抛撑和连墙杆:当架子高度为3步架以上,无法设置抛撑时,每隔3步4跨间设置一道连墙杆。
6、水*斜拉杆:设置在连轴杆的步架*面内,以加强脚手架的横向刚度。
7、护栏和档板:在铺脚手板的操作层上必须设护栏和档脚板,栏杆的.高度为1050mm。档板不得低于180mm,栏杆外侧要挂安全立网。
第七章脚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在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警告牌。
(二)附设在需要拆除的脚手架上的电缆和水管应首先切断,电线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
(三)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条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
第二十一条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地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其重设备、滑车、卷扬机吊下,不准抛扔。拆除脚手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层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的栏杆与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同时配合进行。
第二十三条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第二十四条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属项目单位、发包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反以上规定条例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xx公司安监部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脚手架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预防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坍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加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控制环节,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得到落实。石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制度。
2.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xx)、《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xx)、《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xx)、《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xx)、《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xx)等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xx〕200号)的规定执行专家论证、监理审批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管理。
4.职责
4.1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完成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按规定执行。
4.2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每天组织现场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认真严格检查,搭设过程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
4.3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需派人对整个搭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完工后进行验收检查。
4.4施工单位对通过专家论证、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搭设完成后实行验收挂牌接受监督。
5.支架(脚手架)检查验收挂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所使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在进场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外观、防锈、反腐等指标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5.2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等规范要求,对地基稳定性、承载力、硬化、排水措施等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搭设。
5.2.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5.2.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5.2.4脚手架基础完成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5.2.6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7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8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5.2.9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5.2.11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3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方案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并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质量验收表》(详细内容见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设时,每段必须进行验收。
5.4支架验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铭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铭牌中应公示“验收时间,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现场技术员、现场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责任人,核定承载重量,核定上架人数”等信息(样式见附图)。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
临时用电工程架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6.1架空线路:检查导线型号、截面及接头,电杆材质和规格,进户线高度与导线弧垂距地高度。
6.2线路架设:检查导线型号、规格及距地高度,导线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夹,导线截面是否满足规范的最低标准。
6.3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系统。
*变压器位置四周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6.5配电室的防火等级是否达到三级,室内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设备。
6.6配电箱、开关箱、线路周围是否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请勿靠近、停电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7设备安装:
6.7.1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动力、照明系统是否分开设置。
6.7.2检查箱内开关、电器固定、箱内接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
6.7.3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别是非常潮湿的场所。
6.7.4接地接零:检查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检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做法。
6.7.5电气防护:检查高低压线下方有无生活设施、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检查架子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塔吊旋转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距离。
6.7.6照明装置:检查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检查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与截面,室内外灯具距地高度,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检查开关灯具的安装位置。
脚手架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l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2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5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1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2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3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5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6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宽度必须大于55cm。
8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
9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12在己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13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竹、木杆件和尼龙软梯,绑扎时须用棕绳或竹蓖,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和铁丝等金属材料。
14砌墙用脚手架必须用连墙杆或加#8铁丝与墙体连接,水*距离5米、垂直距离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
15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
16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
17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
18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第三层架子的底部开始兜包安全网,侧面拉设防护立网:当脚手架的外侧3米以内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时,还必须增加隔离棚。
19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
21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22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
23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
1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
2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
脚手架管理制度12
1、上料*台要独立设搭设,*台距井架间隙不得超过10cm,*台宽度以进出料方便为原则,长度应≥吊栏外侧。
2、搭设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钢管搭设、当承重量不大时(在300kg以内)和高度不高时也可用毛竹搭设(应使用新竹经挑选),搭设方法基本和脚手架相同。
3、用途构造:主要做为井字架吊篮进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主要杆件有:立杆、横杆、水*拉杆、剪刀撑、栏杆等。
4、搭设:
⑴ 立杆间距在1~1.5m以内,步距1.5m~1.8m视建筑物层高而定,*台以每层楼面*。
⑵ 每隔1~1.5m高设一道纵横向水*拉杆,在操作层通道处可设在1.8m高处。
⑶ 横杆:当*台铺设竹架板时,大横杆间距在40cm以内,当使用钢、木脚手板时,大横杆间距不大于60cm.
⑷ 剪刀撑:外立杆四周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在进、出料口处可断开留出通道。
⑸ 栏杆:*台四周按规定设置1~1.2m高的防护栏杆。正面设可开启的安全门。
⑹ 缆风:当*台高度超过10m时,四面要设缆风绳,或与建筑物固定牢固,并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阅读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1)
——外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外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制度1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
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扣件是否松动;
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2)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1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
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
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
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3)
——某脚手架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菁华1篇)
某脚手架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所用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0
-200
2《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管理;
专业公司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项目部安全*门负责检查各专业公司脚手架在搭设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纠正。
6具体内容
施工前由脚手架搭设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脚手架的性质、用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
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如搭设单位自己使用,由本单位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如非本单位使用,则需使用单位和搭设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应在整改完毕后进行移交使用。
对于特殊重大的脚手架,由项目部安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脚手架状态标志牌。
大风、暴雨后、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由安全*会同使用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的拆除
重大项目的脚手架整体拆除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写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拆除。
重大项目的脚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脚手架构件(受力杆件、拉结点、脚手架中开门洞),由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制订脚手架加固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于一般项目的脚手架需拆除的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拆除。
7相关文件(无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4)
——通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通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1
常用的脚手架有3种主要类型,其结构是由钢管或其他型材做成,这3种类型是:
(1)独立扎起的脚手架,它是一个临时性的结构,与它所靠近的结构之间是独立的,如系于另一个结构也仅是为了增加其稳定性;
(2)要依靠建筑物(通常是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来提供结构支撑的脚手架;
(3)鸟笼状的脚手架,它是一个独立的结构,空间较大,有一个单独的工作*台,通常是用于内部工作的。
安装及使用时需注意的关键问题:
(1)设计的机构要能保证其承载能力;
(2)基础要能保证承担所加的载荷;
(3)脚手架结构元件的质量及保养情况良好;
(4)脚手架的安装是由有资格的人或者是在其主持下完成的,其安装与设计相一致、设计与要求的负载相一致,符合有关标准;
(5)所有的工作*台应铺设完整的地板,在*台的边缘应有扶手、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止坠落的保护措施,防止人员或物料从*台上落下;
(6)提供合适的、安全的方法,使人员、物料等到达工作*台;
(7)所有置于工作*台上的物料应安全堆放,且不能超载;
(8)对于已完成的结构,未经允许不应改动;
(9)对结构要有检查,首次是在建好之后,然后是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通常是周检,检查的详情应有记录并予以保存。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5)
——搭设拆除使用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菁华1篇)
搭设拆除使用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订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了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程序、分级验收、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001J84-20XX《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GJ128-20XX,J43-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
三、管理职责
机电物资部部负责购置或租赁脚手管(杆)、扣件、脚手板、架等部件的维修、管理,确保所发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新购置的脚手架管、扣件,厂家、供货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 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
无论是购置、租赁的管材、扣件到场后由机电物资部组织,施工管理部、技术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参加,进行查、验证工作,确认无产品缺陷、满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员方可领用。
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脚手架的管理,对脚手架整体高度在10米及以上脚手架方案的编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验收工作。
技术员(专工)、安全员参与特殊脚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验收,对脚手架和井架的搭设过程实行巡视监督。
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安全保卫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一般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员、施工场所的安全员及使用班组的负责人检查验收。
项目部负责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的管理。
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工作。
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所有脚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验收,并对施工、使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
四、脚手架管理内容
控制要求
(1)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地方*或专责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明白交底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搭、拆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搭设。
(3)搭设特殊脚手架的作业指导书须单独编制,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板、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5)脚手架、井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DL50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JGJ130-20XX《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
(6)正在搭设、拆除的脚手架必须拉设警戒区域,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
所有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挂牌禁示,标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7)借用脚手架时,借用单位必须征得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的实际承重量严禁超过设计承重量。
(9)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脚手架分类
(1)脚手架分为特殊脚手架和普通脚手架两类。
(2) 特殊脚手架主要包括:
①坠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装、安装、组合、检修用挂、支、悬吊脚手架和过桥、*台。
②外挑
米及以上的挑式脚手架。
③在带电区、贵重设备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有可能对人身、设备 、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
④经过道路、桥梁、高压线的棚护架。
(3)普通脚手架:除
条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脚手架均为普通脚手架。
钢管脚手架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经为48mm—51mm,壁厚为3mm—的钢管,长度以4m—
及—为宜。
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所用管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
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长度为
—、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
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
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拆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
(2)对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进行使用前的检查验收,不合格品严禁使用。
(3)荷载超过270kg∕㎡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4)在构筑物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5)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6)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加垫板。
如遇松土时应增加扫地杆。
(7)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8)脚手架应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10)脚手板应铺设*稳并绑扎牢固,不*的地方用木板垫*钉牢。
(1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台应搭设由上而下两道横杆及围栏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架子底部高度
,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2)采用垂直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
,并设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14)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
(15)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人员应密切配合。
施工区域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脚手架搭设后的检验
(1)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挂牌使用。
(2)搭设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员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见附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3)搭设高度在10米以上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4)在 带 电 区、易 燃、易 爆 等 危 险 区 内 搭 设 有 可 能 对 人 身、设 备、机 械 造 成严 重 后果的脚手架,由搭设单位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工地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5)未经检查、验收、签证和挂牌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脚手架维护
(1)经验证合格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进行整改。
(2)脚手架的日常检修、维护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
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工地专职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技术负责人检查、验证脚手架的牢固性;
对存有隐患的脚手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2)脚手架拆除前,拆除单位应在拆除区域必须拉设警戒绳,在各通道口悬挂“正在施工、禁止入内”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4)拆除脚手架前,必须清理干净脚手架上和周围设备或建筑物上的遗留物。
(5)拆除过程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当天运到指定地点,并分类摆放整齐。
(6)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进行部分拆除时,必须经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对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脚手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再次挂牌使用。
(7)脚手架拆除前应进行一次拆除前检查,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悬挂脚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其它要求
(1)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3)在已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
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4)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木杆件和尼龙软梯,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等金属材料。
(5)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或*台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
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标志。
(7)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严禁用相邻的脚手架作受力杆件。
(8)钢筋吊架或钢筋爬梯的上端,必须用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构筑物(或构件)缠绕两圈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
五、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分局制度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6)
——某工程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 (菁华1篇)
某工程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1
1目的
因工作需要,在施工场所搭设了形态各异的脚手架,目的是满足工作人员高处安全作业,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__300MW新建工程脚手架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__300MW新建工程的脚手架安全管理。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 500
;
《*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火力发电厂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
相关子系统
安健环管理;
档案管理;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片,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凡上脚手架施工的人员,除务必熟悉遵守:《热机安规》第十三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第七章的有关规定外,广大施工、搭设架子的专业人员还必须遵守本标准。
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必须经医生进行体检,无不宜登高作业的病况。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搭设脚手架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专业人员搭设前必须对所用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凡青嫩、枯脆、白麻、虫蛀的竹片脚手板,严禁使用。
搭设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或超重脚手架必须经有关领导或技术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
脚手架搭设后,施工负责人与搭脚手架负责人双方应再次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各卡口是否坚固,竹跳板是否符合要求。
否则,要求返工或加固。
如搭设人员拒不返工或加固,施工人员可以拒绝施工,同时汇报有关领导,或安全委员会进行协调,直到脚手架符合规定为止。
在带电设备区、高温高压设备等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等区域搭设脚手架时,施工单位的领导应安排熟悉设备的专业人员担任监护工作,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搭设验收后的脚手架,应挂好标示牌,每天上架施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应检查脚手架、竹跳板是否绑牢,金属管架接头铰链螺栓是否拧紧,外侧、斜道和*台的栏杆是否牢固,查出问题及时处理。
在架子上下层同时工作时,应采取严密牢固的隔离措施,防止落物伤人。
上下层施工人员应加强联系,互相尊重,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搭设后的脚手架上严禁挂临时照明(导线用塑料或花线接的220V照明)。
搭设脚手架人员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或防坠器,正方应设安全网(未做实验的安全带严禁使用)。
1 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是。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7)
——门式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菁华1篇)
门式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1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架;2)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架或脚手板。
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
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不得在竖向或水*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9、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
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0、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脚手架管理制度12篇(扩展8)
——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
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1
一、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
二、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三、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脚手架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六、脚手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七、脚手架外侧以及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当封闭严密。
八、脚手架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剪刀撑和连墙件。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整坚实。严禁在脚手架上超载堆放材料,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
九、脚手架搭设必须分阶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十、脚手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当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