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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精选推荐】

时间:2023-04-17 12:05:03 来源:网友投稿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镇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供大家参考。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镇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禁烧区域和禁烧集中执法期。辖区内全年禁烧秸秆。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头控制”的原则,各村(居)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居)支书记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本村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完善和强化“四包”工作机制,并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四包”指县级领导包片(乡镇)、部门包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包农户(业主)到田块的“四包”工作机制),强化镇、村、社三级管理网格职能,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在禁烧集中执法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组,社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秸秆禁烧责任细化到地块和人。镇政府每年将与村(居)签订《禁烧责任书》,村要将《禁烧承诺书》发放到每家每户,由户主签字承诺。

  (三)加强综合利用。农技站要结合全镇实际,编制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规划,引导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对不能实施秸秆还田的,要以村为单位,至少设立1处秸秆临时堆场,合理安排好堆放点。

  (四)严格执法检查。镇环保、农业、农机、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严肃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特别对燃放第一把火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各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秸秆产生的高峰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及时制止焚烧行为;要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应急分队,制定应急方案,配备灭火器材,负责现场灭火、火带隔离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对各村(居)进行包保,负责对所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

  相关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纪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村(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居)负责人及包村干部的责任,进行严格问责。

  组织办: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对村考核内容。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禁烧期间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间断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予以曝光。

  派出所:负责对焚烧秸秆责任人进行训诫,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事件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规划站:负责督促、指导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村规范做好秸秆集中堆放工作。

  交管办:负责镇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打谷晒场督查活动,保障运送秸秆车辆道路畅通;

  学校:负责在学校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争创环保小卫士”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农技站:负责指导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拓宽综合利用渠道。

  农机站:推广普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作业。对来我镇进行小麦收割的农机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兽医站: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重点扶持养殖专业村和养殖大户,不断扩大过腹还田面积。

  环保办:负责巡查监督、对接上级卫星火点核查工作;处理12369环保热线有关秸秆禁烧信访投诉。

  (三)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通过自创宣传节目表演、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和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反复宣传,深入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考核问责

  1、加强考核奖励。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较好、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较为显著的村(居)干部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2、严惩“第一把火”。根据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通报和现场检查、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对发生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在该村召开全镇后进典型现场会,村(居)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公开检讨。

  3、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严厉查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

  (1)根据国家卫星火点通报和现场检查情况,发现1处秸秆燃烧点的,取消该村(居)经费补助,并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罚款500元;发现2处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经济处罚1000元,并在燃烧点召开全镇反面大会,村负责人在会上做检讨;本村发现两处以上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予以停职处理。

  (2)村(居)因焚烧秸秆受到市级以上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的,对村(居)书记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

  (3)凡受到通报批评的村(居),当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凡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处罚者,当年不得评先树优和提拔重用。

  (4)对镇有关部门未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村(居)受到责任追究的,对参与包保该班子成员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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