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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律师志愿者候选对象事迹材料 法律援助个人事迹

时间:2023-06-18 11: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律师志愿者候选对象事迹材料 候选对象事迹材料一、“1+1”律师志愿者群体简要事迹2009年调查显示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有300多个县没有律师资源,截止目前也尚有400多个律师资源紧缺县。为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志愿者候选对象事迹材料 ,供大家参考。

律师志愿者候选对象事迹材料

  候选对象事迹材料

  一、“1+1”律师志愿者群体简要事迹

  2009年调查显示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有300多个县没有律师资源,截止目前也尚有400多个律师资源紧缺县。为此,司法部、团中央发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09年开始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具体实施。

  “1+1”律师志愿者群体即是十三年来参加“1+1”行动的律师、大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体。这个群体先后派出志愿者2200余人/次,共向19个省(区、市)400多个县累计1682余万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万多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累计2.5万余场/次,向200多个贫困县人民政府提供了法律顾问服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47亿余元。

  (一)“1+1”律师志愿者群体是一个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的群体。

  “1+1”律师志愿者群体成员坚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参与服务地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参与党建活动。恪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没有一个成员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处分。面对社会负面言论频发、诱惑众多的环境,每一位成员都严守律师本

  分,以“临大事而不乱,临利害之际不失故常”的标准严于律己。

  长期以来,“1+1”律师志愿者群体无私奉献,他们牺牲了大城市的优越生活,牺牲了优厚的业务收入和事业发展的良好机会,牺牲了对家人的照顾,牺牲了自己的健康有的甚至献出了生命,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职责,以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工作重心,生动诠释着“‘1+1’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

  (二)“1+1”律师志愿者群体是一个深耕法治、成效卓越的群体。

  “1+1”律师志愿者群体以过硬的法律业务专长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积极扎实的工作成效。

  1.充分运用法律扶贫工作手段,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积极作为。在全国脱贫攻坚战进程中,“1+1”律师志愿者群体依法为处理脱贫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普及宣传扶贫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2018年以来,“1+1”律师志愿者群体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0亿多元,避免了17万多困难群众因权益侵害致贫返贫。

  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三年以来“1+1”律师志愿者群体共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199个县(区)的困难群众办理案件1.6万多件。通过担当政府法律顾问,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延伸到了贫困地区的政府机关,帮助各职能部门梳理排查政府行政中的法律风险点,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十三年来,通过“1+1”律师志愿者群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上百万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途径是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有效途径,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4.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1+1”律师志愿者群体通过助力人才振兴,助力文化振兴,不断扩大项目服务范围,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方式为乡村振兴人才建设、文化建设、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积极贡献力量。

  5.弘扬社会正气,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三年来,关于“1+1”律师志愿者群体服务困难群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类新闻报道达800多篇,通过广泛的新闻报道,传播了“1+1”律师志愿者群体的正能量,弘扬了志愿者精神和社会正气,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法律援助政策的了解和拥护。

  6.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面对疫情大考,“1+1”律师志愿者群体积极调整疫情下的工作方式,化身防疫法治的“维护员”、坚守岗位的“防护员”、社区群众的“宣传员”、温暖人心的“服务员”,以更加精准有效的方式方法助力提高服务地疫情防疫法治化水平。

  7.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践行中国特色慈善之路。“1+1”律师志愿者群体秉承着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积极践行中国特色慈善之路。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推动资本向善、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积极奉献,为践行中国特色慈善之路贡献力量。

  (三)“1+1”律师志愿者群体是一个广受好评、熠熠生辉的群体。

  “1+1”律师志愿者群体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有:“最美奋斗者”陈贤,“全国三八红旗手”马兰,“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杨彦萍,“全国自强模范”“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郭二玲等。一大批“1+1”律师志愿者群体成员获得“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十三年来“1+1”律师志愿者群体中,80多人、累计130多人次被律师派遣地或服务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荣记二等功、三等功,97%以上的志愿者受到了各级服务地党委、政府或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

  二、张行进同志简要事迹

  张行进,男,山东临沂人,1967年9月出生,1987年4月入党,现为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作为首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张行进同志在“1+1”行动服务期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履职尽责,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与党同心同向的政治本

  色,积极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忠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使命。并以弘扬法律援助精神为己任,在服务期结束之后积极参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继续传承“1+1”行动优良传统。2021年,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张行进再次回到“1+1”行动志愿队伍当中,怀着初心与热忱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多年来,张行进同志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为良法善治发声、为公平正义张目、为法治中国建言、为社会和谐助力,用实际行动安老助孤、扶贫济困,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肯定和人民群众好评。先后荣获2021年度法治人物、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律公共服务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齐鲁最美律师、山东省最美志愿者等荣誉,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一)热心公益事业,尽心尽力进行慈善捐助

  为了法律援助事业,张行进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开自己的车,差旅费自掏腰包,生活节俭但对生活困难的受援人捐款却从不吝惜。将慈善公益融入业务工作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千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60余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为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第三中学、海南省乐东保显中学、济

  南高新第一实验学校等捐赠价值12万余元的法治教育读本。

  2020年2月疫情防控态势紧张时,张行进率先坚守在工作的第一线,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电话号码,组织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以“热线不停、服务不止”的原则,为居家防疫的青少年及其家长解难答疑,做到疫情防控和法律咨询服务两不误。同时张行进还积极组织齐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为新冠病毒防控捐款,共计102849元。

  2020年9月10日,张行进同志携带价值5000余元的水彩笔、书包、足球、篮球、中小学宪法知识读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权益保护读本等爱心物资走进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第三中学和桑珠孜区曲布雄乡洛久村双语幼儿园开展公益捐助,同时还为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启蒙课。

  2021年12月21日,张行进同志邀请山东律师协会和齐鲁律师事务所来海南慰问的同志,到乐东县保显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献爱心助学活动,在为学生们带来生动形象的法治课时,还为学生们送去了价值16000余元的物品。

  (二)保护权益,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张行进同志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律师爸爸”,在日常工作中,张行进同志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孩子的权益保护放在第一位。《法治日报》曾以“律师爸爸和他

  深爱的孩子们”为题,全方面报道了张行进同志保护未成年人的事迹。

  张行进同志已组织协调在山东省内设立了15个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在齐鲁律师事务所倡导成立了山东省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齐鲁青少年维权中心,搭建了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权益保护的服务平台。组建志愿者律师团队设立12355山东省青少年法律服务台热线咨询值班室,由志愿者律师轮流上岗值班,实现了青少年线上法律咨询与线下法律援助一条龙专业化服务。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调研,参与编写《中小学生宪法读本》《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读本》等普法读物,牵头承接团中央“禁毒防艾”项目、共青团山东省委“大学生自护教育进高校”项目,担任多家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义务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千人宪法宣誓”等普法活动共150多场/次,受益人数达20万多人/次。倡导成立了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首批50名专家成员,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专业化职业化方面产生积极的效果。许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

  2021年11月,在援助一起刚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盗窃案时,因其主动认罪认罚有明显的悔改表现,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多次与检察院

  沟通建议给予附条件不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采纳了张行进同志的法律意见下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之后受援人又重新回到了学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对张行进同志的负责态度和奉献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忠诚践行使命,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

  2009年7月,张行进同志积极响应司法部、团中央号召,成为首批“1+1”行动志愿律师,奔赴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从事志愿服务。期间他克服语言、工作、生活等困难,走乡串寨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送到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家门口和心坎上,并推动梁河县挂牌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梁河工作站。

  2021年7月张行进同志已经54岁,却怀着初心与热忱再次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赴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为了精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他利用10天的时间行程1000多公里,走访调研了县共青团、妇联、残联、仲裁委、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20余家单位,11个乡镇和30个村庄,对当地的法治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当地老百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实施精准的法律援助,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治温暖,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服务的一年中,张行进同志共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件,化解社会矛盾40余件,帮助解决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纠纷4件,涉案金额30万余元,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接待咨询2914人/次,参与法治赶大集、法治教育进校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街道社区等58场/次,受益人群10000余人次。

  三、马兰同志简要事迹

  马兰,女,河北保定人,1967年11月8日出生,自2010年开始连续十二年坚持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服务,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职责,以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工作重心,先后到甘肃省山丹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巴楚县、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陕西省安康市、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等八省十一个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去法治温暖。

  十二年来,马兰律师发挥法律业务专长,担当执业为民责任,坚守公平正义初心,践行爱国奋斗使命,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生动诠释着“‘1+1’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为弘扬公益价值,成就法治梦想砥砺奋进。截至2022年6月,马兰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七百多件,深入社区、学校、监狱、电台、企业、部队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讲座上百次。先后荣获2015年度法治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司法为民好榜样、新时代首都司法行政模范先进人物、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北京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履职未成年人保护,关注青少年成长。青少年是马兰律师十二年来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群体之一,通过法律援助守护青少年成长,也是马兰执业信念之一。马兰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为一名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提供辩护。马兰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该被告人,沟通中马兰了解到该名少年在犯罪过程中不属于主犯,由于其是六名犯罪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位,案发时基本是站在一旁没有参与施暴,并且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同时在交谈中马兰得知,该少年在案发时不满十四周岁。对于马兰来说这是案情的重要转折依据,随即通过多方取证,核实年龄,证实被告人案发时不满十四周岁,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马兰积极向检察院建议免于起诉,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马兰的建议。出来后,受援人的母亲专程带他来马兰办公室致

  谢,马兰告诫他,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回馈社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2013年7月马兰来到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服务。在办理一起母亲和小儿子被杀特大恶性刑事案件时。马兰的受援人是被害母亲的两个女儿和其母亲,要向被告人索赔十二万余元。但因被害母亲未与两个女儿的父亲领结婚证,无法证明两个女儿与被害人的亲属关系,所以在索赔中诉讼主体资格、身份问题都成了难点。马兰本着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所有问题都一一举证,一一去跑,建议受援人进行DNA鉴定,最终被告全部认同十二万余元的赔偿,但在执行的过程中,被告人却没有赔偿能力,拿不到钱的受援人很是焦急,最终马兰通过多方努力,为受援人争取到了云南省高院发放的3万元司法救助款,帮助被害人家属解决了冰冻半年的尸体问题。在办案过程中,马兰不仅忙分内之事,还在援助的过程当中忙分外之事,包括解决被害人亲属在异地的吃饭、住宿等等。被害人的两个女儿大的14岁,在案发现场受重伤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小的仅有5岁,马兰对她们关怀备至,通过关系为其寻找收养人,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马兰的沟通下,妹妹被成功收养开启了幸福的新生活。姐姐时常牵挂妹妹,收养人得知情况后也负担起了姐姐的照顾职责。

  1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民族团结。在新疆服务期间,马兰积极克服多民族环境带来的压力,认真学习各民族文化,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在办理一起32岁维吾尔族青年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时,马兰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深知本案件不仅牵扯到受害人死亡赔偿金的问题,也包含了民族团结问题,便积极推动案件调解,最终包工头以最快的速度凑齐钱款。包工头从大包小包掏出29万元现金,受害人家属围着桌子数钱的情景让马兰记忆犹新。

  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民众法治水平。办案多年,马兰深知防患于未然重于事后的办案,所以除了专注案件办理,马兰还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和法治宣讲送进乡村、社区、校园、政府机关以及工地、军营。在贵州服务期间,马兰积极参与电台节目录制,将所办案例以电波的形式传给千家万户,传给每一个收听节目的听众,以案释法对民众进行法治教育,提高民众的法律知识。以至于马兰在一次打车时,一上车竟被司机师傅认出是讲课人。

  维护妇女权益,践行新时代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责任使命。2016年7月,马兰再次挑战高原,来到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服务。在那里马兰发现妇女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在办理卓某离婚案时,其主动提出离婚的丈夫不仅出轨并且还生育了孩子,而卓某却不知道离婚可以争取婚后共同财产,只是恳求马兰能不能尽量让她得到小儿子的抚养权。

  12马兰通过对卓某进行法律知识普及,让卓某意识到谁是婚姻的过错方,给卓某找回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的自信,最后不仅实现了受援人的请求,还为其争取了婚后财产中牦牛所有权的大部分,为她今后的生活提供了有利保障。

  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服务期间,马兰代理了一起84岁老人不当得利纠纷返还案。经了解,谢某某14岁双目失明,第一任老伴去世后因无法独立生活,经人介绍认识了第二任老伴,共同生活了十九年。第二任老伴去世后留下的土地、房屋等财产被他人侵占,还将谢某某的户口予以了注销。得知此事的谢某某托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马兰受到指派后,深知谢某某年岁已大,马兰便坐车到谢某某家里了解情况、送达材料,最终在马兰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得以调解。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践行法律援助法。临近过年,陕西省安康市农民工权益维护上访案件增多,在当地服务的志愿律师马兰被安康市农民工指导小组抽调到市政府信访办,帮助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其他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整整一个月,马兰每天被农民工包围着,各种纷繁复杂的案件层出不穷。但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马兰都依法依规解决,配合信访人员共同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直到大年三十没顾上买春节探亲车票的马兰选择了就地过年。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弘扬志愿精神。2021年7月,马兰

  13继续留任陕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年底西安疫情防控态势紧张,马兰所在的服务地山阳县也实行了半封闭式管理。马兰面对疫情主动靠前,和同事一道上街宣传疫情防控专业知识,深入社区看望慰问防疫值班人员,为助力提高服务地疫情防疫法治化水平默默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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