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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施行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时间:2022-09-25 17: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施行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贯彻施行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贯彻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扭转把职业教育作为“层次教育”的思维,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地位。

 针对职业教育,国家多年来不断推出支持的政策,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 1.13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00 万人,但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还不到 30%,由此可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我国来说非常重要。对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最受关注的方面之一就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是把职业教育作为低于普通教育一个层次的教育。按“层次教育”思路发展职业教育,不管怎么“重视”,都因为教育“分层”而难以消除社会焦虑。如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家长就会担心孩子被分层到中职,而存在“分层焦虑”。

 这次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分流”的提法,而是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是不再按分流模式发展中职,而是要按类型教育思维,以普职融通模式发展职业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也就解决了中职学生的出路问题,不仅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可通过职教高考招收职校生,进行职业教育的普通高校,以及综合性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专业,也可通过职教高考招生。这进一步推进了中职教育功能的转变,使其从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转为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做准备。

  基于此,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还可探索普职全面融通方式。具体而言,高中阶段的学校可不再分普高和中职,而是推进多样化办学,建设新型的综合高中。所有综合高中,既开设高中学术性课程,又开设技职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自主选择,并依此在高中毕业后选择参加普通高考还是职教高考。这样,更能拓宽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

 只有切实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平等的类型教育,职业教育才能真“热起来”、“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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