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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资清理发言材料集合(范文推荐)

时间:2022-12-24 09: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三资清理发言材料集合三资清理发言材料集合3篇【篇一】三资清理发言材料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资清理发言材料集合,供大家参考。

三资清理发言材料集合

  三资清理发言材料集合3篇

  【篇一】三资清理发言材料

  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村级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标准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开展和社会和谐稳

  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此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三资”清理的重要性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开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标准,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标准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底。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村积极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推进村级财务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了《某某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村“三资”管理工作考核方法》、《村干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方法》、《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方法》等制度。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标准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对标准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工程和资产资源交易工程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篇二】三资清理发言材料

  关于转发省、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省督查组将于9月15日左右对我市、区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省、市验收标准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于9月15日前务必落实到位,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一、进一步完善清查程序。资源性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核实要到位。耕地和山岭面积要由国土部门核实盖章,林木面积要由林业部门核实盖章,债权债务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核实。同时,正确理解报表逻辑关系,做到汇总数据准确无误,对清查结果要按照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签字确认,并有会议纪录。

  三、全面完成有关数据录入工作。数据录入未完成的乡镇,要抓紧时间做好会计数据初始化录入、7-8月份财务记账〔含单据扫描录入〕和资产、资源数据录入〔含合同及实物相片录入〕工作以及“三资”公开和查询模块的运用。

  四、完善村级“三资”档案。各村〔居〕要建立资产资源台帐和债权债务登记簿,并将有关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复印留底;“三资”清理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并有反响记录档案。

  附:1、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验收标准;

  2、黄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验收表。

  黄山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报:区委、区政府

  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验收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在摸清底数、健全制度的根底上,积极推行委托代理效劳,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化和标准化。整个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到达以下要求:

  1、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以村〔居〕为单位,到达100%;

  2、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公示率,以村〔居〕为单位,到达100%;

  3、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效劳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到达100%;

  4、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电算化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到达100%;

  5、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农民群众满意度到达80%以上。

  二、分项标准

  〔一〕组织实施工作

  1、市、县、乡成立领导机构,对“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统一部署、统一领导,有成立文件,有活动记录。

  2、市、县、乡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备案。

  4、广泛开展宣传,新闻媒体有专题报道,市县编发工作简报(10期以上),乡村通过播送、会议、创造白纸、出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干部群众对“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知晓率较高。

  6、市、县开展二次以上检查督查活动,并形成专题报告。

  7、县、乡对难点村、资产额大的村(居)派出指导组,有工作报告。

  〔二〕“三资”清理工作

  1、村(居)分别成立群众代表占多数的清查小组和核查小组,具体负责“三资”自查工作。

  2、“三资”清查全面彻底,账内账外盘点资金,逐项逐件清点资产,全面勘测丈量资源,有清查日志,记录完整。

  3、清查登记详细标准,按照省里制定的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登记的内容全面,账实相符,数字准确。

  4、“三资”核实准确无误,对“三资”清查登记的数额、权属等由核实小组逐笔逐项进行核实,有核对核查记录。

  5、经过核实后的集体“三资”,逐笔逐项通过公开栏或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有公示底稿或照片。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有反响记录。

  6、“三资”清理结果公示后,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确认,有会议记录。

  7、在规定的时间内层层汇总上报集体“三资”清理结果,上报的表格齐全,内容完整,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8、市、县、乡对“三资”清理工作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

  〔三〕委托代理工作

  1、乡镇成立委托代理工作领导组,设立办公室。

  2、乡镇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效劳中心,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效劳人员,有工作经费保障。

  3、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效劳机构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效劳机构内部制度健全,岗位设置完善,有业务操作流程图。

  5、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效劳机构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资金资产核算和管理,分村设立银行账户,分村建账,账务处理及时,审批审核手续标准。

  6、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效劳机构建立登记台账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7、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效劳机构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通报“三资”情况;定期公开和上报“三资”管理和运营情况,村(居、组)集体财务收支做到明细公开。

  8、农村集体“三资”账、表、簿(册)、据等统一印制,分类装订,分村建档,档案完整。

  9、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实现电算化,并通过电子屏实行公开。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网络化建设。

  〔四〕实际工作成效

  1、“三资”清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有关“三资”方面的信访量显著下降。

  2、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处置和标准管理,实现侏值增值。

  3、集体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取得良好效益。

  4、建立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营长效机制。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

  黄山市农村集体

  “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效劳工作验收标准

  验收对象:

  区〔县〕

  乡镇

  总分: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等四项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太和县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太[2022]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各单位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乡镇及开发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等工作检查将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9日至13日

  二、督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查内容详见附表〔一〕;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督查内容详见附表〔二〕;

  〔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内容详见附表〔三〕;

  〔四〕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定督查内容详见附表〔四〕;

  三、督查方式

  四、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成立4个督查组,人员组成及督查范围见附表〔五〕。

  五、督查要求

  另外,接市紧急通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报表有所调整,请各乡镇及开发区按调整后的报表汇总上报〔共5张:表一为根本情况表;表二为三资清理代理效劳表;表三为“三资”清理代理效劳表;表四为监督委员会建设表;表五为“三资”清理进度表〕,原规定上报时间不变。调整后的汇总表附后。

  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表〔一〕;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督查表〔二〕;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表〔三〕;

  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查表〔四〕;

  督查人员分组表〔五〕。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报表〔表一至表五〕

  太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表〔一〕

  单位:

  年

  月

  日

  督查组成员: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督查表〔二〕

  单位:

  年

  月

  日

  督查组成员: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表〔三〕

  单位:

  年

  月

  日

  督查组成员: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查表〔四〕

  单位:

  年

  月

  日

  督查组成员:

  督查组人员分组表〔五〕

  【篇三】三资清理发言材料

  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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