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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2-04-08 20:04:4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说明,供大家参考。

《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X城市文明建设迈上法治化新台阶,根据X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由X市文明办牵头,委托广东海洋大学完成《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目前《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筒称《条例(送审稿)》)已拟定完成,现对相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必要性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要求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以法治方式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方案》,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文明委、***文明办也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促进文明行为立法,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是对新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积极回应。

(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的现实需要。全力建设省城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是国家和省赋予X崭新发展使命。大力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培育明礼守法高素质的城市居民,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倡导促进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市民文明素养与道德水平有了提高。但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乱停放、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小广告、噪声扰民和遛狗不牵绳等陋习依然较为普遍,非法捕捞、违法排放油烟、传播虚假违法信息、铺张浪费、诚信缺失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急需重点治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利于积极倡导鼓励善行义举,持之以恒地规范、约束和惩戒各种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为X早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提供道德涵养和精神支撑。

(三)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内在需要。近年来,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城市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化和升级,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化、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经验加以借鉴固化,有效治理创文中的不文明行为,实现X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法治化。此外,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明确列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考核要求,X要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更应积极推进此条例的立法工作。

二、《条例(送审稿)》的起草依据

(一)政策文件依据:主要有《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一2025年)》《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

(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三)参考依据:主要包括全国各地地级以上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条例,包括《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珠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三、《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过程

X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2021年3月,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X市文明办委托广东海洋大学承担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收集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和参考依据200多部篇,市文明办工作专班与起草组成员深入相关部门、基层一线展开调研座谈,针对各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不文明行为进行讨论,为条例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条例(征求意见稿)》初步拟定。6月15日分别向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25个单位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基本采纳并修改完善。6月30日,市文明办召开《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职能部门、市民代表就《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起草组成员在综合多方意见后形成最终送审稿。

四、《条例(送审稿)》的主要内容

本《条例(送审稿)》共六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促进与保障、治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七条,包括立法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及定义、原则和机制、主管单位、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社会共治。

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共十九条,这是《条例(送审稿)》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观念和尊崇英烈、公民道德建设、行政执法文明行为规范、政务公共服务文明行为规范、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社区文明行为规范、乡村文明行为规范、家庭文明行为规范、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经营者文明行为规范、公共卫生文明行为规范、交通文明行为规范、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医疗文明行为规范、网络文明行为规范、饲养宠物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绿色健康生活文明行为规范、社会互助文明行为规范。该章对文明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全面反映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的要求,并增加了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内容。

第三章促进与保障。共十三条,包括促进与保障机制、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公共场所保障、公共设施保障、公共服务保障、文明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社会互助文明行为保障和激励机制、英模保障和激励机制、宣传教育引导。

第四章治理与监督。共八条,包括重点治理制度、检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曝光制度、约谈制度、人大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十条,包括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破坏共享交通工具法律责任、携带犬只出户法律责任、噪音扰民法律责任、吸烟法律责任、抛物法律责任、违法排放油烟法律责任、侵害劝阻人、举报人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责任、社会服务减轻处罚规定。

第六章附则。共一条,对实施时间进行明确。

五、《条例(送审稿)》的特色亮点

(一)科学确立文明行为规范体系。X文明行为规范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以积极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关爱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相处为基本精神,针对目前X文明行为领域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具体场域的文明行为规范细则。在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中,从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通等19个方面对单位个人文明行为准则提出了全面和高标准的要求,文明行为规范均详细列举,每一方面设置兜底条款,形成了我市文明行为规范体系,有助于强化市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突出X地方特色。一是X驻军大市特点。《条例(送审稿)》第八条第二、三款分别规定:“公民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不得以任何形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民应当关怀、尊重军人及其家属,自觉遵守、执行军人及其家属优待规定。增强国防意识,保护军事设施”。第三十八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英雄、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积极维护英模合法权益,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并提供相应优待。”二是海滨城市特点。第二十四条第一、二项分别规定:“不得向海洋、滩涂、湿地、河流、水库等沿岸和水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不得破坏珊瑚礁、红树林,不得买卖、食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三)体现时代特征。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条例(送审稿)》第二十五条明确倡导全社会践行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节约粮食和水电、油、气等资源,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为全社会杜绝浪费、节约资源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在抗击新冠肺炎中反映出的社会文明问题,第十八条第一、二项分别规定:“咳嗽、打喷嚏时遮挡口鼻,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自觉佩戴口罩”,“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保护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使用公勺公筷,积极实践分餐制”。三是针对近期电动车燃爆事故问题,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四是针对网络虚假、有害、违法信息问题,第二十二条第一、二项分别规定:“不得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违法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四)注重社会共治。《条例(送审稿)》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各方在文明行为促进治理中的作用。第三条规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规定:“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条例(送审稿)》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保障、治理与监督等方面的职责;规定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积极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定了各窗口行业、服务单位,经营主体的义务;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先进模范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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