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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5篇

时间:2022-11-03 0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5篇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 一个律师的经验交流--司法 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1月,是目前江西省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建所4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5篇,供大家参考。

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5篇

篇一: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

律师的经验交流--司法

 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1月, 是目前江西省规模最大、 实力最雄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建所4年来, 我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 在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下, 全所律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发扬“团结、 拼搏、 开拓、 奉献”的优良作风, 坚持"精诚团结、 相互协作、 形成合力, 共求发展"的方针, 向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 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斐然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去年被推荐报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张工律师还荣幸被江西省律师协会选送报评“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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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聚各路精英, 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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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由张工、 苑德闽、 邬建平、 吴豪、 战赢、 何大年、 徐建章、 涂韵春八位知名律师合伙组建。律师队伍是由原国办所南昌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南昌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南昌市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经济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律师事务所及厅直合伙制的江西沃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和骨干律师组建而成。

 现有八名合伙律师、 四十一名执业律师及十三名律师助理, 其中8名律师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其他均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执业律师, 分别毕业于武汉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中南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南昌大学等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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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律师, 先做人”, 是豫章律师事务所一贯秉承的宗旨, 豫章律师把律师工作作为一项神圣的事业执着追求, 孜孜不倦, 坚贞不渝, 使之流光溢彩, 造福社会; "精诚团结、 相互协作、 形成合力,共求发展"是本所建所以来形成的律师特有的服务风格。

 我所在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 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素质高、 业务素质强的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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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与时俱进, 稳定传统业务, 开拓高、 精、 新业务

 我所拥有非常广阔的业务服务领域, 国际贸易、 证券投资、 公司投资、 金融保险、 知识产权、房地产、 商务贸易、 政府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构成了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近年来,又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服务范围进一步向金融、 证券、 资产重组等高、 精、 新业务领域开拓, 服务重点也向这些高、 精、 新领域倾斜。

 全所律师执业4年来, 承办各类法律事务近五千件, 出色的法律服务及勤勉的奉献精神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本所律师先后应聘担任江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南昌市人民政府等多家省、 市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并担任了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国泰君安证券南昌营业部、 江信证券管理总部、 交通银行南昌分行、 南昌市商业银行、 江铃集团公司、 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 中国移动南昌营销中心、 “煌上煌”公司等上百家著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还与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浙江、 江苏、 福建、 湖北等省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 服务领域正向全国各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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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所律师凭着训练有素的专业知识及高度的责任心, 承办了大量专利商标侵权、 反倾销、 金融房产、 国际贸易、 合资合作纠纷等诉讼或仲裁案件, 例如:

 案件标的高达18亿元, 涉及新疆、 江西、湖南、 海南等多家金额机构, 惊动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及各省市政法部门的新疆证券公司诉南昌市某银行、 湖南长沙商业银行、 九江信用社承包经营金融纠纷案; 涉案标的达六千余万元的南昌某银行诉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资金拆借纠纷案; 时间跨度长达十年之久, 且法律关系复杂, 涉及交通银行南昌分行、 辽宁国投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南昌某银行证券回购纠纷案等。

 此外, 本所律师还承办了江西省首例肖像侵权案、 江西省首例国家赔偿案等多起在本省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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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勤学习, 精钻研, 培养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 

  在客户和案源不断增长之后, 为了能使老客户稳定、 新客户增加, 我所又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问题提到主要议程上。

 面对众多客户群体的不同需要, 我所对全所律师进行了明确的专业化分工, 除了社会上比较热门的房地产、 金融证券、 公司产权交易等“赚钱”的专业以外, 还安排一些律师专门负责办理产品质量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 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比较冷门的所谓“不赚钱”的专业, 利用各种机会、 条件加强个人的专业训练, 让大家越办越熟练, 争取成为某些领域的法律专家。

 在目前有的律师为了接案, 在客户面前吹嘘“全能”的情况下, 我所却一直主张在可能提供的所内优良环境中, 造就出一批基础法律功底扎实的“专家型律师”, 用一个集体的力量而不是一个人的力量去满足法人、 公民以及社会的多元化法律需求。

 同时, 我所要求全所每个律师主攻一到两个法律专业, 具体处理该专业领域内的法律事务, 并对该专业进行不断学习、 研究, 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及各类人才的引进, 鼓励外语专业毕业的律师和助理精读法律, 并取得法律专业文凭, 法律专业毕业的律师和助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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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我所, 浓烈的学习空气, 激烈的讨论场面, 相互之间的深入切磋, 随处可见, 蔚然成风。正是这种思想火花不断闪烁的碰撞, 有力地促进了全所律师业务素质的提高, 还吸引了优秀人才纷纷加盟, 譬如:

 毕业于厦门大学并已执业多年的硕士生冯帆律师, 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并有8级英语证书的朱蕾律师,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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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巨资购买办公用房, 凝聚人气, 精心打造“豫章律师”品牌 

  我所除了在专业和士气上对律师们加以激励外, 还不断采取措施, 增强凝聚力, 大力为全所律师构筑施展才干的平台。

 为更好服务于社会, 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 打造江西省一流的品牌所, 2003年, 全所合伙人又增加投资两佰伍拾余万元, 在风光秀美的南昌市抚河中路购买了5、6两层700多平方米的写字楼用于办公。

 我所从开办至今, 在短短4年的时间里, 从十几个人、 租用三百平方米简陋的办公室, 发展到目前具有7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如:

 有十辆轿车、 中央空调、 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 拥有40多名专职律师和10多名辅助人员, 以国内各大名牌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为骨干力量, 现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 年业务收入也从当年的不足400万元人民币猛增到目前的在江西位居前列, 2004年人均业务创收已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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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的迅速发展是与全体合伙人弃小我利益, 树立并打造品牌意识分不开的。

 所谓品牌就是一个所的核心竞争力; 所谓品牌意识就是人无我有、 人有我专、 人专我精, 潜心发掘、 培育一个所的核心竞争力, 并形成不同年龄段的人才梯队和专业带头人。

 正是这种“敢为人先, 先人一筹”的坚定理念, 才为我所发展注入了“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动力。

 近一、 二年来涌现出一批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律师, 他(她)

 们的年业务创收虽已有二、 三十万元, 甚至更高, 但不为外所“高提成”的诱惑,仍一如既往, 辛勤耕耘于“豫章律师”这块园地, 他(她)

 们是“豫章律师”的希望, 唯有如此持之以恒,代代传袭, 才有可能把我所办成“百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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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建章立制, 以规范管理图发展 

  律师是一种高智力、 高自由度的职业, 这种高智力、 高自由度的职业, 需要科学而严密的管理制度。

 我所针对律师事务所运行中经常遇到的主要问题, 不断加强自律性管理, 在建所之后陆续制订了15项规章制度。

 主要内容是确定责权利及分配、 赔偿、 保险, 对律师的除名、 辞退、 处分; 具体内容是分别规范律师管理中经常遇到的如承办业务及收费、 奖惩、 业务培训与交流、 过错赔偿、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等等问题, 用规章制度涵盖整个律师工作的层面。

  由于制度健全, 责权利明确, 律师们在承办业务中尽职尽责, 我所成立至今, 没有收到任何对律师的投诉。

 大家认为, 律师接受委托后当事人的事就是第一位的事, 宁可不收费不办案也不可只

 收费不办案, 不论大案小案都必须一样办。

 曾是医学专家后又做律师的龚淑芳律师, 在承办当事人与南昌市某医院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中, 通过调解方式, 医患双方长期形成的纠纷得以解决, 使双方冰释前嫌, 我所也赢得了双方好评, 接着该医院又将我所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艾建华律师7天调解了一起3年未解决的建房纠纷, 该纠纷当事人某台胞称赞道:

 “豫章所律师道德水准高, 办案效率高, 我将来在南昌投资建厂有了法律依靠。

 ”

 由于管理规范, 制度完善, 律师们都努力尽职尽责, 尽心尽力办好每一案, 使我所在社会上和当事人心目中树立了一个良好的群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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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党建工作独占鳌头, 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我所自建所伊始, 就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

 2000年11月, 经上级批准, 我所党支部正式成立, 截止目前, 本所律师队伍中有共产党员8 名, 约占律师总数的五分之一。

 党支部成立后, 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 严格遵守党的章程, 认真按照上级部署, 始终以思想政治教育为首位, 紧紧围绕队伍建设这一工作重点, 大力发展律师业务, 支部成员团结一致, 齐心协力, 党员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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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4年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 为了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 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 由党支部书记亲自领头, 我所组织大部分青年骨干律师前往江西洪城监狱举行服刑人员法律咨询活动, 并与监狱管理方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书》 , 正式挂牌成立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驻洪城监狱服务站, 这在全省也是首创。

 我所的党建工作多次受到南昌市委组织部和省市司法厅、 局党组的充分肯定, 2004年7月被南昌市律师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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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所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带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这主要表现在:

  1、 我所2004年业务创收创历年最高, 尤其是除8位合伙人之外的其他律师的业务创收已有突破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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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所2004年在南昌市司法局目标管理年终考评中获149分, 列全市律师事务所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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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所2004年出资35000元赞助举办了南昌市首届“豫章杯”诉辩大赛, 我所5名青年律师作为参赛选手分获第一、 三、 四、 五名最佳辩手, 另1名获优秀辩手; 在江西省首届诉辩大赛中, 由我所4名青年律师组队的南昌市一、 二队分获团体二、 三等奖, 其中徐一新、 刘晓农律师获得了全省“十佳刑辩律师”称号, 为南昌市律师界争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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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所2004年非诉讼业务有了明显进步, 譬如:

 中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为收购市、 县、 乡 三级集体或个体加油站, 聘请我所罗琼等律师为其进行可行性法律论证, 并支付代理费15万元; 其他高端客户或因改制或因股权转让或因资产重组或因招商引资或因楼盘开发等, 已开始陆续在我所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非诉讼业务正逐步成为我所发展的又一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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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所2004年由江西省律协推荐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所, 并经全国律协考评组考评获1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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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所2004年与历年一样组织了全所律师两次外出旅游, 并购置了体育用品, 经常开展羽毛球、乒乓球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陶冶了情操, 锻练了身体, 聚集了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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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律师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勇攀高峰无止境

 书记曾经语重心长地指出: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 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是坚持执法为民、 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

 ”这既是对律师队伍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 更是对律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殷切期望。

 根据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 在省厅、 市局的正确领导下, 我所通过为期半年多, 经历了学习动员、 自查自纠、 集中查处、 建章立制、 整改验收五个阶段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事务所的管理走上了正规化, 律师队伍也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出现在江西这块红土地上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行列之中。

 但我们决不能沾沾自喜而骄傲自满, 我们深知律师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勇攀高峰无止境。

 我们必须继续持之以恒地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坚定信念、 精通法律、 维护正义、 恪守诚信”的要求, 与时俱进地抓好全所律师队伍建设, 使我所的全体律师在实现江西崛起,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 不断发挥不可替代的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作用。

篇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

行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2021 年范文( ( 通用 用 6 6 篇) )

  ;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它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一个人的想法和感受。它是一种经过阅读和学习实践的情感写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律师行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2021 年的文章 6 篇 ,欢迎品鉴!

 【篇一】律师行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2021 年

  为了认真贯彻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动员大会精神,端正工作态度,改进纪律作风,促进做好工作,通过认真学习,查找不足,改进提高,使我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对自己的要求和实际行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以下谈谈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坚持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名优秀的干部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造、不断地创新及实践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不断地强化学习政治理论,才能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不断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才能具备严格地执法能力,具备热情为民服务的素质。要做到这些,不学习、不用科学的理论头脑是不行的。没有科学理论的,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因此,我们要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

 抓紧的学,认真的学,系统的学,同时在学习中要有针对性,带着问题去学,学时想着问题,要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分清是非,要真正做到学习致用,使自己在思想上保持最高尚的境界,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勤政为民,树立好宗旨意识和良好形象中国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正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臵上,要勤政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机关八项制度坚决杜绝那些存在对基层同志和群众冷、横、硬、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力、话难听的四难现象。要真正树立好永恒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好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应再次认识到当前整顿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迅速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下班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要严以律己,从我做起。其次是要严格执法办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再次是强化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真正做到落实二字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是我们队伍建设的一项迫切而重

 要的任务,自己要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扎实整改,用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出一点贡献。市委、市府决定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又有一次新的提高。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和与时俱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达到塑造形象、促进工作的目的。

 【篇二】律师行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2021 年

  我认为,律师服务领域不仅仅是代理,可能会涉及网络中政治言论。我不仅现实空间依法从事法律实务,也在网络虚拟空间,发挥出律师的法治角色,自觉肩负民族大义,忠于自己祖国,对一些可能背叛国家利益的,或一些心中存有不平的富于怨怼之人进行论战,以个人微博力量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话语权。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律师工作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20__即将到来,在我们辞旧迎新,开创未来的追求中,绕不开自己过去一年的工作成就和工作经验积累。只有把实践工作中所得的感悟,置于理性磨砺,获得新的认识,以此来实现自己新的进步。

  任何人一定是社会中一员,任何工作是经济活动的一个要素,无

 论作为社会的一员或为一个要素,都在系统内部或与外发生作用。作为律师,担当司法制度的法律服务职能,充当法制推进器,让争议或法律需求纳入法制轨道,与其它法治职能的组织机构和司法等人员共同在某种法律程序,互为协助,互为制约,解决案件争议,提供法律知识,共结法治成果。但是职业化的律师,仍然不失为自然人本有的属性,更多的需要与人交际,建立友好关系,信任关系,成为职业人的工作基础,否则将是无源之水,无缘之木。律师执业虽从属于案件服务,相当案件为利益而发生争端,但利益始发于经济活动,而利益分配涉及相关规则原则等规范和要求,专业性服务便利了自己,有时亦可能不便宜于当事人,则我们从经济活动要素中考察的工作效果,可能要作出一定牺牲或奉献。在这宏大叙事建构下,我在 20**年度的工作中对于如何认识自己,又如何对相关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始终不竭地推动律师行业并从中发展自己。

  我在 20**年度工作中,始终认真接案,认认真真办妥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让当事人满意,无愧于当事人是我的敬业和责任。我未曾受过任何所办案件当事人的投诉,因为我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从不迷恋当事人托办案件的经济利益。我与人相处,喜欢当面批评,反对背后弄人。一个人可以反对我,因为我没有权利让别人不反对我。反对和支持是一个人的情感、立场和处事原则所决定,自己决定的自由高于别人企求。然而为了反对一个人,或搞垮一个人,或弄臭一个人,不择手段,不知反省,这种人是非常可恶的。

  代理具体案件中的政治原则。我在代理案件中把握行为方向,讲

 大局,讲稳定,依法办事,能从法理高度阐释案件利弊得失,让当事人知晓案情之所以然,不让案件当事人走向斗争,努力消除斗争倾向,充分发挥律师讲究法治观念的作用。

  我认为,律师服务领域不仅仅是代理,可能会涉及网络中政治言论。我不仅现实空间依法从事法律实务,也在网络虚拟空间,发挥出律师的法治角色,自觉肩负民族大义,忠于自己祖国,对一些可能背叛国家利益的,或一些心中存有不平的富于怨怼之人进行论战,以个人微博力量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话语权。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__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__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

 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 5.12 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

 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把当代诗人贾岛的这首诗用在正踌躇满志踏上律师道路的青年律师身上,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千辛万苦通过司法考试的我们,真的还需要花十年磨剑的功夫吗?笔者认为是的,作为一名刚踏上律师道路的青年律师来说,不将律师职业作为毕生的理想,没有长时间不断地忍耐和积累的精神,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中脱颖而出。

  当我们还沉浸在电视剧中描写的律师形象或者社会上种种对律师的传说之中,认为律师必定坐拥香车豪宅,潇洒自由;认为律师是追求法律正义的勇士等等。

  然而现实生活中,律师的生活和工作并非如此。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律师的平均收费还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足 10 万元。XXX 市律协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 28 亿元总收入中,80%的收入由 20%的律师创造。XXX 省的调查结果是,律师收入

 呈金字塔式,10%处于顶端,约 20%处于偏上,而 70%以上的律师则生活艰难。XXX 市律师执业报告中,部分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一年收入不到两万元。江浙一些地区,执业第一年的律师月薪只有 1000 元。律师行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

  现实是,律师也并不像电视剧中描写的那样潇洒风光。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律师的身份仅仅是一个民间人士。周旋于各种机构及人员中间,律师们总是如履薄冰,举步艰难。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成商人,两方面的冲突时刻在煎熬着他们。由天使变成魔鬼,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那么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磨好自己手上的剑,如何面对我们今后的发展道路呢?笔者在做了各方面收集后,总结出如下观点:

  首先,青年律师应当正确对待收入和发展的关系问题。

  青年律师应当理解与资深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举例来说,一个人的家中,挣钱最多的不会是爷爷,也不会是孙子,肯定是父母,以后孙子会取代父母的地位,同样,孙子的地位以后也会被孙子的子女所取代。律师业也这么一代一代地走过来。经过多年的堆积资深律师成了中坚,很多业务可能都盯着资深律师而来的,但十年后,应该就是盯着青年律师而来了。问题的关键在于,青年律师是不是有这份雄心和力量,来取得客户的信任。所以,钱对于青年律师的确是不容回避的严峻问题,但应该客观和辨证地看待。单纯的提成制会毁了律师业,因为它会让律师过度商业化,变得没有理

 想,只向往金钱,致使有经验的律师不去培养后人,不去赡养前辈,而只顾着挣钱。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良性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青年律师来说,在积累经验、能力、人脉的阶段,最应该坚持的应是忠诚二字,既包括对自己的团队的忠诚,也包括对客户的忠诚。具备了忠诚,才能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合作,才能逐步取得客户的信任,把事情做好,不能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事情。

  其次,青年律师如何处理在面对专业化时的矛盾。

  从专业化的必要性来看,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对一个事务所来说,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大,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什么业务都做,就很有可能什么业务都做不精,就不可能提供深层次的有价值服务。对一个律师来讲,如果什么都做,时间长了就会困惑,面上谈起来好象都懂一点,但实际上却没一个方面是很精的或者说做得很深,这对日后成为成功律师是一种阻碍。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职业性质也要求我们对某一方面法律法规、实务操作了如指掌,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去见客户,给你客户提供意见,或者帮助他做一些事情,否则就是外科医生动手术,一刀下去却对后果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风险就可想而知。但是,专业化是受到法律服务市场大环境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定位的小环境限制的,也是受到律师个人能力、爱好限制的,我们一方面应该主动追求专业化,但另一方面也绝不应不顾客观实际地盲目追求专业化。一个律师在专业化时,还应看看周边律师是不是能做配合,如果你和其他律师不能形成互补,大家不能相互配合,单个律师专业化也是走不远的。表面上看,律师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职业,但

 随着专业化发展,律师不应过于独立,应学会和其他律师配合。未来的律师不是强调自我独立的律师,而是把自己作为大型机...

篇三: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

师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的意见 省律师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的意见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 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部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推动 我省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指导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执业行为, 根据中央政法委、 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

 署, 省律协党委决定, 今年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

  一、 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律师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是新的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 在司法部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 各级律师协会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律师队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 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重大活动, 律师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为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 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也应当看到, 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有的律师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 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不足; 有些律师社会责任感不强, 服务为民、 诚信服务意识淡薄; 有些律师职业道德素质不高, 违法违纪的事时有发生; 有些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商业化倾向严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 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律师的执业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

 当前,

 我省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 建设“法治浙江”、 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起点。

 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肩负特殊责任, 律师的职业使命以及职业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广大律师必须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 主动适应现阶段形势要求, 深刻认识加强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 解决律师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进一步明确执业指导思想, 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

  二、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 用正确的理念武装律师头脑, 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 精通法律、 维护正义、 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目标要求:

 紧密联系律师队伍的思想和实际, 激发广大律师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通过教育, 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理念进一步树立, 依法执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依法执业行为

 进一步规范, 律师业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 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 联系实际,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

 今年初, 司法部对律师队伍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出了要求, 接着中央政法委、 司法部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部署。

 这两项教育各有侧重, 相辅相成,

 我们要紧密结合律师队伍实际, 科学安排、 通盘考虑, 有计划、 按步骤地协调推进。

  (一)

 科学安排、 制定方案, 搞好思想发动。

 各市(省直)律协、 各律师事务所要把开展这两项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市(省直)律协、 各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要融入到当地党委、 政法委组织的活动中去, 严格按照当地党委、 政法委的要求开展活动; 对于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要紧密结合当地律师执业实际,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其中, 从而把两项教育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要精心制定教育方案, 切实明确教育重点,细化教育内容,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 把思想教育贯穿活动的整个过程, 以提高广大律师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增强投身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要引导广大律师克服厌倦思想、 开展教育与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 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 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

 广大律师要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投身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培训、 宣讲、 讲座、 研讨等各项学习活动,努力使自己的思想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

 搞好学习培训, 落实教育任务。

  1、 学习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内容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布置和省厅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进行安排。

 政治思想教育分为以下六个专题:

  (1)

 理想信念教育。

 教育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 坚持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爱祖国、 爱人民, 爱社会主义。

  (2)

 宪法教育。

 教育律师树立宪法意识, 以维护宪法权威、 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人民利益、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 真正做到对国家负责、 对人民负责、 对宪法和法律负责。

 (3)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教育律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树立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相适应的正确的服务观、 执业观, 发扬“诚实守信”的执业精神。

  (4)

 服务为民教育。

 教育律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 服务人民, 为了人民, 把服务为民切实落实到律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5)

 纪律作风教育。

 教育律师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决不允许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决不允许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决不允许在执业活动中唆使、

 诱导当事人上访、 闹事。

 加强律师文化建设, 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特征和律师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 引导律师形成正确的执业理念和职业道德素质。

  (6)

 廉政自律教育。

 教育律师廉洁自律, 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成为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树立廉洁办案的良好风气。

  2、 突出重点。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作为律师管理和律师执业的行动指南, 有针对性地把提高思想觉悟和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 着力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政治观念、 责任意识、 依法执业思想、 为民服务观念、 职业道德、 执业水平、 办案质量、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不断提高律师执业规范化, 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

  3、 搞好培训。

 根据省市律协培训分工负责制, 省律协将举办 2 期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题培训班。

 各市(省直)律协也要对所有律师进行一次专题轮训, 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 明确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定位,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各市(省直)

 律协要根据省厅的安排, 认真组织律师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和辅导, 使广大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 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 把握得更准, 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 真正搞清应当坚持什么、 反对什么、 防止什么。通过学习教育, 强化律师的政治素质, 坚定理想信念, 明确服务方向, 增强执业意识。

  4、 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

 一是开展有针对性、 面对面的思想教育, 贴近律师, 抓住苗头, 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 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综合运用省市律协(省直律协)、 律师事务所各自特点和优势, 把教育渗透到律师办案、 党团活动、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中。

 要发挥刊物、 网络等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

 对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要大力进行宣传。

  四、 统筹兼顾, 搞好结合, 在“五个结合”上下功夫, 见成效

 1、 把握好与律师依法执业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依法执业规范化体系, 进一步筑牢依法执业的思想根基, 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根据律师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 结合本地、 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与全面实施以法治省战略、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

 积极引导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全面锻炼队伍; 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明确服务为民的执业宗旨; 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 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努力把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实现“十一五”目标、 推进 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精神力量, 使律师在实践中净化心灵、 升华认识。

  2、 把握好与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结合。

 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的奖惩机制,开展争先创优工作, 充分发挥“优秀律师”、 “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示范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名牌效应,用政策措施褒扬和激励先进, 推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 强化对违法违规律师所、 律师的查处措施和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发挥律师所、 律师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使律师的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遵规守法意识得到增强, 依法执业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对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指导, 指导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强化多种形式的外部监督机制; 健全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诚信体系建设, 把诚信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诚信体系的作用, 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水平, 树立律师良好的社

 会形象。

  3、 把握好与建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机制的有机结合。

 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 不但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而且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执业律师培训、 新律师岗位培训的内容, 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4、 把握好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有机结合。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拓展律师执业空间。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是律师职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条件, 同时也是规范律师行为、 增强律师职业信心、 提高律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保障。

 因此, 应营造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积极帮助律师协调与公安、 法院、 检察院及工商、 土管、 财政等部门的关系, 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条件。

 律师协会要强化服务意识, 从政治上、 工作上、 生活上关心爱护律师, 帮助律师排难解忧, 解决实际问题。

  5、 把握好与党员律师教育的有机结合, 发挥党员律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律师党建作为“龙头”, 推动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教育工作的全局。

 要教育党员律师时刻不忘自己既是一名律师, 更是一名党员。

 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党章, 自觉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 切实维护党章, 认真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在律师行业中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五、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活动的合力

 1、 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

 各市(省直)律协党委(党总支)

 要加强对本地区教育活动的领导, 形成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真正做到认识到位、 措施到位、 工作到位。

 各市律协会长要亲自组织实施, 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负起责任, 广泛动员律师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各市(省直)律协的查摆剖析和整改措施于 8 月中旬书面报省律协党委。

 2、 领导带头, 率先垂范。

 各级律协领导干部在抓好教育活动的同时, 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 带头学习讨论, 带头清理思想, 带头查摆问题, 带头进行整改, 为广大律师作出表率。

  3、 建立领导联系制度。

 各级律协党委(总支)

 要建立领导联系制度, 确定 1-2 个联系点, 及时掌握情况, 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确保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 及时了解、 研究、 指导工作。

 省律协党委将不定期派出巡回检查组,开展抽查、 督导或检查工作。

  4、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做到上情下达, 下情上报。

 各地在开展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碰到的问题, 应及时向省律协党委报告。

 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 各市(省直)律协的书面总结在报当地司法局的同时报省律协党委。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篇四: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

管 理中国律师CHINESE LAWYER2016·12中国律师CHINESE LAWYER2016·12对律师协会工作的几点认识和体会2005 年 3 月,在卸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六届)会长之际,我曾谈了从事律协工作的一些认识和体会,如今看来,有些尚有借鉴价值,特求教于诸位同仁。一、明确协会的工作指导方针2001 年 9 月,我荣幸地当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任伊始即提出 “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优化环境,开拓创新”的工作方针。旨在突出律师协会的服务职能,以促进上海律师规范发展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体现律协的自律功能 ;通过创新思维和开拓性的工作,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律师整体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应当是律师协会的重要管理理念。行业协会的性质也决定了律师协会必须以服务广大律师和律师事业发展为宗旨。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建立起律师协会的亲和力和权威性,才能推动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才能团结和带领律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法治化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二、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机制是推进行业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程序保障。上海律协努力建设具有亲和力和权威性的自律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了维权、培训、服务、业务研究、规范管理、对外交流、对外宣传、惩戒与调处、紧急事态反应以及推动律师参政议政等一系列行业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发展,在探索与实践中不断开创律师行业管理新局面。(一)在管理机制的设立方面,我们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制定了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议事规则 ;实行代表常任制,建立律师代表团制度,增强律师代表参与管理和当家做主的意识,通过律师代表和协会理事的群策群力与集思广益,形成行业集体意志并付诸实施。再辅之以不可或缺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确保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二)在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 。目前我们正处于“两结合”管理体制发展的更高级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各自特有的优势,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宏观管理,发挥其作为公权力的政策指导、方向监督、关系协调的作用,根据有利于律师业长远发展的原则,制定出宏观的关于律师管理、发展的政策,同时作为政府管理机关,应当指导律协的行业管理,并给予大力支持,使律师行业逐步走向成熟。而律协则主要关注律师工作的发展并进行律师行业具体的日常工作管理。即二者一方面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共同实施管理,同时又要做到资源优势互补。

 (三)在治理结构上,我们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具体而言,“议”:党组会、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议大事、出思路 ;“审”与“决”:律师代表大会以及朱洪超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第12期1.27.i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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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管 理中国律师CHINESE LAWYER2016·12中国律师CHINESE LAWYER2016·12闭会期间的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审议和决策; “监”:监事会负责监督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在工作中是否程序合法以及执行结果 ;“行”:秘书处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律师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以及各项工作。三、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律师协会实施行业管理的主要手段是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定规则来实施对律师的自律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立以律师协会章程为龙头,以行为规范和业务指引为两翼的上海律师协会自律规则体系,是实施行业管理的基本准则。通过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章立制,建立起基本上覆盖律师执业活动及律师行业管理的行业规范与执业标准,逐步使行业管理有章可循,执业活动操作有序,对提高律师素质和推进行业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律师执业培训和业务研究是上海律协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改革律师培训方式,完善培训课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内容广泛的培训活动,作为律师发展的重要课题。维权与惩戒并举,是上海律协行业管理工作的又一个特点,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是律师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上海律协致力于建设自我维权、组织维权、社会维权、制度维权、法制维权五个体系。在律师行风建设中,上海律协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方面坚持正面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弘扬行业正气;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为了妥善处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发生的矛盾,市律协成立了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外宣传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宣传律师功能、作用、业绩以及律师业发展成就,不断扩大律师影响。建立紧急事态反应机制,提高律师协会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四、有“为”方能有“位”“有思路才有出路,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改革才有希望,有发展才有前途”,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众所周知,发展是硬道理 ;只有坚持改革和创新,方能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根据律师业的现状和社会需求以及发展趋势,确立了对上海律师和上海律协的正确定位: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推出新的举措和改革方案,努力争取在加强行业管理和推动律师业发展方面有所作为。通过建立行业管理机制,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参政议政,参与立法,参与动拆迁、国企改制、社区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广大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依法治市和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业绩。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有地位才能更好地作为。近几年来,律师的地位有所提升,律师协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也有所提升。综上,通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归纳出如下有关律师行业管理的经验和体会 :(一)上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是协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二)深刻领会和牢固把握“律师的本质属性”,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优化环境,开拓创新”,是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 ;(四)“有思路才有出路,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改革才有希望,有发展才有前途”,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 ;(五)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以律师协会章程为龙头,以行为规范和业务指引为两翼的上海律师协会自律规则体系,是实施行业管理的基本准则 ;(七)实行代表常任制,明确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职责、建立监事会制度、加强秘书处建设、形成“议、审、决、监、行”的治理结构,是推进行业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程序保障。上述这些第12期1.27.i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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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管 理中国律师CHINESE LAWYER2016·12中国律师CHINESE LAWYER2016·12经验和体会既是对以往工作的完整总结,更是今后工作的宝贵财富和指路灯,它帮助我们今后少走弯路,从而可以走得更稳,做得更好。五、“民选”会长,任重道远会长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需要带领全体律师尽善尽美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承担起法律所赋予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而这些是需要付出极大心力的。执业律师走上副会长、会长之岗位,感到“任重而道远”,每次都像上考场一样,每次都是严峻的考验;承载着广大律师的厚爱与期望,确有临渊履薄之感,惟有为维护和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社会地位竭尽全力,为律师发展鞠躬尽瘁,没有献身律师事业的满腔热情是不可能从事这项工作的。会长职务也是一个奉献的岗位,要具有“士不可以不弘毅”的奉献精神。执业律师做会长,与专职会长不同,他不拿律师协会的工资和奖金,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时甚至牺牲许多业务,这需要极大的奉献精神,没有奉献精神是不能做好这项工作的。所以会长应当把牺牲、奉献自觉当成一种应然,一种社会责任,一种历史使命。受全体律师之托,没有理由不为律师业的长远发展和我国的法治化建设之“大我”而不懈努力。作为“民选”会长,没有公权力的支撑,也没有行政手段可以运用,要履行行业管理之责,靠的是什么?一靠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必须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两结合”管理体制中依法行使行业管理职权。“民选”会长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来源、自己的定位、自己所负责的对象,从而采取正确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措施,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从而达到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的境界,正可谓“必也正名乎”,名正方能言顺。二靠理事会的同心协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领导艺术,善于集思广益、统揽全局,在充分酝酿和各抒己见之后集中正确意见,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我始终坚信,众人的智慧和力量远胜于一人之思,一己之力 ;儒家强调“强者谦和”,会长较之一般理事和律师而言,处于强势的地位,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优势,正是如此才更需要“谦和”。“谦和”是一种在任何时候都能包容、兼收并蓄的心态,一种从容、拥有涵养的人格魅力,是智者的冷静和勇者的思索,是一种与人共处、共事的至高人生追求和境界。正是具备“强者谦和”的理性和品质,才能与人和谐共处、共事、共同努力、共同前进。三靠广大律师的信赖,必须经常深入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中去,认识律师业发展的趋势和症结所在,了解律师之所想、所思、所急,不要凭自己的主观臆测做事,“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以及人”,从而使自己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举措 ;决不能将自己都认为不合理的、无法做到的要求强制性地加给别人,“恶法非法”,否则所推出的规定和要求根本无法实施,也不会推动律师工作的开展和律师业的发展,从而使自己失去广大律师的支持。四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孔子教导我们,惟先修身,方能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律师会长亦然。“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律师是高智商群体,理事会成员大多是造诣深厚、业绩斐然的大律师,一会之长必须具有海纳百川的广阔胸襟,博采众长的决策能力,以及从善如流的亲和力、清明公正的人格魅力,才能达到“深孚众望”之境界,带领“一班人”去完成行业管理之使命。第12期1.27.i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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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经验

管理的“两结合"体制的完善——完善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彭静作为一名执业律师, 我见证了中国十几年来律师业的发展过程; 也有幸随中国律师团造访韩国, 对中外律师行业管理有了感性的认识。

 近两年来, 经过我的反复比较, 对我国律师管理中两结合体制有较深的认识。

 有种观点认为, 要实现律师行业的彻底自治, 也就是要彻底的分家; 也有种观点认为, 中国特色的律师管理, 就是不能分, 分开了律师协会将会一事无成。

 实际上这两种观点表明了我国在律师队伍的建设上人们存在的困惑。

 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 主要错误在于没有找到两结合的有效形式, 事实上, 在各司其职的分离前提下, 必须充分发挥两机关的结合优势, 目前律师行业才有发展的空间, 律师队伍才能有效的整顿。一、 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前提是分离。

 分离后要保障律师协会的独立运行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关键是处理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的关系。

 发挥二者的管理资源优势, 实现互补。

 正如三权分立制度分化了专职君主的权力一样, 但是三权分立同样促进了国家机构的更为有效的运转。

 所以“两结合” 既然有两不是一, 那就表明必须分离。( 一)分离是结合的前提实施两结合体制的前提基础是两部门的分离, 在分离的基础上加强两机关的地位和作用,这才有进行结合的必要。

 那么分离上, 不仅是机构的分立, 而且更是业务的分离。两结合管理体制涉及两个部门, 也就是从单一的管理体制向两个部门结合进行管理, 难免要产生权力的分割、 业务的分配以及人财物的组合。

 因此, 首要的是两个机构必须独立, 而机构独立的前提是人事的独立。

 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事行政命令为主, 而律师协会是民间组织, 理应由律师选举产生律师协会的管理人员。

 机构和人员的分离, 这还只是分离的第一步。职能划分是分离得以继续维持和发展的基础, 如果分离后, 不能正当的履行职责, 其中一个机构势必又将会被另一个机构取而代之。

 职能的分离, 正如律师司赵大成司长说的:

 健全两结合工作机制, 要做到两个三:

 第一个三是指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上, ①管好资格准入; ②规则制定; ③监督执行。

 第二个三是指律师协会的管理上管好:

 ①行业制度建设; ②对律师的业务指导; ③律师维权。

 这个讲话对两个机构的职能进行了分离。

 一般认为司法机关最多管“入”和“出” 两头, 是宏观管理, “人” 就是律师资格的准入, 即只管司法考试, 职业证照的颁发;“出” 就是对律师吊销执照的处罚。

 但这还是粗浅的划分, 我认为处罚和惩戒要分开:

 即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措施是行政处罚, 如取消律师资格和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也给予律师救济权; 律师协会是内部的违纪惩戒措施,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消除处罚和惩

 9 7戒不分的问题。

 这同时也带来两者制定规则的分开, 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是行政法规或者规章; 而律师协会制定的是内部行业管理的纪律。以上两者的管理职能的分开是建立在机构分开( 即各自有自己的独立地位的组织形态)基础之上的。

 这种组织形态的维系又是建立在各自有相对独立的人、 财、 物的支配和管理基础之上的。

 所以只有在以上几者有了较为明确的划分和落实, 律师协会的任务和职能才能够真正分开, 律师协会才可能真正进行行业管理, 必须给予律师协会独立运行的人事、 制度和物质保障。( 二)分离后必须给律师协会的独立运行提供各项保障( 1)人事方面的保障。

 过去律协没有编制, 虽有专职的工作人员, 但是占的是司法行政的编制。

 律协如果要独当一面, 必须要充实部分得力人员,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

 律协的职能里有许多的任务, 具体的落实需要熟悉这个行业的人员。

 如果对这个行业并不熟悉, 起码的行业常识不懂, 就不能指导工作, 更不能维护律师权益。

 目前很弱, 但要给予重担, 锻炼人才,不能因为目前律师协会人员不得力, 而借机不发展律师协会的力量, 只有在肩挑重担的磨炼中, 律师协会才可能成为胜任的维护律师权益的机构。( 2)机构组织保障。

 在韩国访问后, 我有最深刻的体会。

 我国现行的会长副会长都是兼职, 而且主要是各个事务所的主任律师。

 这种组织形式不能保障律师协会独立开展工作, 难以保证律师协会的超然地位。

 在律师法修改中, 应当增加律师协会会长产生办法和确保会长开展工作的条款。

 对于律师协会的会长、 副会长要给高薪, 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保证会长的权威和公正形象; 要建立律师协会的组织章程, 确保律师协会组织机构有法可依, 可以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当干预。

 会长和副会长必须专职从事律师协会的工作, 确保公益心和律协的公正性。必须具体落实律师协会的其他骨干人员的任职条件和程序, 保证律师协会这个机构正常的运转。( 3)经费保障, 确保律师协会的独立开展活动的必要权力。

 最重要的是财务上要有自己的支配权。

 律师协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是律师缴纳的会费, 这是律师协会开展活动的最起码的条件。

 这是目前最难的部分, 律师协会的会费不由律师协会管理和自己支配, 将根本制约着律师协会独立性和管理职能的发挥。二、 两结合体制必须要重视“合” , 这是两结合的关键和重心然而以上的设计的分离还只是停留在理想状态, 实践中的问题要复杂得多。

 我们还得找到实践中切实的能够有效保障两个机构都能管好的途径, 这就必须从后面讲的“结合” 上努力。分开不是彻底的独立, 律师协会仍应当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之下进行工作。恰当的结合能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 也有助于加强律师的自律性, 也是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的关键。

 因此, 我们在强调分的基础上, 更重要的是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两结合体制。

 在中国这个所谓“官员政府” 的社会里, 律师协会只是一个民间社会团体, 在历来民间声音微弱的环境下, 司法行政机关能够为律师协会的发展和律师协会开展对外的协调工作, 提供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

 因此强调结合, 是保证律师协会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

 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后, 我提出以下建议, 以供参考:1. 加强两结合, 加强律师的惩戒工作, 提高行业自律性。

 律师的惩戒对于维护律师行业的纯洁性和加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至关重要。

 在美国对律师的惩戒由惩戒委员会来执行, 为了消除人们对惩戒客观性、 公正性的怀疑, 因此, 惩戒委员会的成员不仅有律师担任, 还有非律师的社会人士; 从韩国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 他们强调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的同时, 也非常注重两个部门的结合。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在实现社会正义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上, 律师协会有权对政府进行牵制。

 同时, 为了保证惩戒的公正性, 在惩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上, 并不是单纯的律师协会的成员, 实行的是官方和民间人士参与的二元惩戒体制。

 这样有效的避免了行业自身利益的干扰。建议构建我国的律师惩戒机制, 更多的借鉴韩国的做法, 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以及其他民间人士组成惩戒委员会来执行。

 这样, 也有利于防止行业自身利益的考虑, 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观念的培养。

 另外, 从中国的现实国情来看, 也还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来参与对律师的惩戒, 一方面保证惩戒的权威, 另一方面也可以消除人们对惩戒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怀疑。

 所以, 在确保律师队伍的纯洁性上, 也要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结合。2. 执业环境、 其他部门的协调以及业务的开拓上, 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律师的执业环境急需得到保障的情况下, 司法行政机关不能撒手不管, 而应当利用有效的条件, 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条件。

 如最近拟定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暂行规定》 对律师执业的权利保障上, 司法局在其中功不可没。

 又如《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制定上, 司法行政机关在与政府物价等部门协调上具有超越律师协会的优势。

 在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中, 律师协会也不具有这种能力。

 因此, 两结合是各自管理优势的分工基础上的合作, 这种分工与合作实现管理资源的整合, 从而发挥最大的效益。在关系整个行业的业务开拓上, 司法行政机关也具有独特优势。

 在某种新的业务开拓中,如果我国加入w rO 后, 许多新兴的业务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的牵头; 如在C E P A 中, 重庆市司法局为律师业务的开拓走在了全国的前沿。

 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 可以将我们律师的业务更好的推向新型的业务以及新兴的领域之中, 从而为振兴律师业起到出谋划策的作用。3. 在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建设中; 更要加强合作。重庆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了行风整顿, 诚信教育等活动, 都在结合中显示了结合的整合优势。

 目前单独由律师协会来完成这些工作均会有较大困难。

 所以加强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建设, 也应当注意结合现有的经验, 在依靠司法局的前提下, 逐渐走上自己的管理之路。另外, 在两结合上, 人员组织和机构的分开, 在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监督上可以采用党监督方式。

 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现在重庆市各地律协建立了党支部, 一方面可以和有关部门有效沟通, 另一方面也实现一定的监督。

 在实践中, 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进行完善。4 . 建立固定的联系制度, 使两结合制度化。在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下, 司法行政机关并非放手不管。

 为了加强分开后的结合, 应当建立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长期、 固定的联系制度。

 通过这种制度, 加强结合, 如工作汇报制度,内部纪律管理文件的备案制度。

 通过这种制度, 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 从而达到有分有合, 将两结合体制深化。

 对于律师协会而言, 应当多听取相关意见, 利用司法机关的行政管理的作用和便利, 为律师的权益提

 供保障。

 为了加强这种制度上的联系, 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 可以继续探讨。

 如有的律师协会的常务理事中, 邀请部分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做理事, 这样便于沟通、 协调、 管理和监督, 使两结合体制真正的落到实处。

 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三、 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的确立, 是律师管理工作的一大进步两年来的实践证明, 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宏观指导和微观管理上,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是符合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

 我国自19 86年后, 就设立了律师协会, 但律师协会的组建体制、 人员任命体制等和司法机关合二为一, 因此实质上仍然是司法机关的一体化管理。

 19 9 3年司法部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 中首次明确提出律师管理的“两结合” 体制。

 这个改革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思路对头, 方向正确, 成效也很显著。

 如改变了“两块牌子, 一套人马”的人事体制, 这种体制可以将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 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微观管理有效的结合, 整合了资源管理的优势; 律师协会组成成员由了解自己行业的律师进行管理, 更容易了解律师的工作, 加强了律师的凝聚力和自律性, 同时律师也更加关心整个律师业的发展; 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 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得到新的强化和提升, 可以更好的加强对律师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如重庆实施“两结合” 管理体制以来, 二者在性质、 地位上已经分清, 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是行政管理机关, 实施的是行政管理职能; 律师协会是行业管理组织, 实行的是行业管理职能。

 同时更为关键的是机构、 人员和制度以及财务制度上, 都已分开, 基本实现了独自开展工作的目标。

 但是, 全国各地做法极不统一, 进一步探讨两结合体制仍有必要。

 以上为笔者对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的管窥之见, 以期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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