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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服务方案7篇

时间:2022-11-05 19:50:02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救助服务方案7篇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服务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救助服务方案7篇

篇一: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根据省、市、 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4 年 9 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为主题, 以回应群众关切、 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 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应退尽退”, 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 重点任务

 (一)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 “错保”、 “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 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 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 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 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 具体内容

 (一)

 集中开展“人情保”、 “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要求, 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 切实做到“应退尽退”。

 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 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填写《县城乡 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

 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 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 要进行重点核查。

 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 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 防止“漏保”, 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 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 的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 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 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在申请环节, 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 在审核环节, 镇村两级必须 100%入户调查, 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 低保听证; 在审批环节, 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 30%的比例入户抽查, 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 以及有疑问、 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 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

 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 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

 委会两榜公示, 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 审批结果确定

  后, 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 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 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县民政局会加强对“公示栏”的检查核对, 看是否与发放台账一致, 如发现公示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处, 追究责任。

 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公示内容不宜超出保障对象、 保障资金两项内容。

  4.严肃查处“人情保”。

 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 规范备案的范围、 内容、 程序, 并严格执行, 加强监督管理。

 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 做到件件有核实, 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5.有效遏制“错保”。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

 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中, 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 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拥有 2 套及以上房屋人员、 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 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 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 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

 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机制。

  1. 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

 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 结合本镇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 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窗口标识将由民政部统一发布), 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 服务流程等, 做到“一明显三上墙”, 即窗口标识明显, 救助政策上墙、 工作职责上墙、 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2. 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

 统筹各类资源, 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 充分发挥村(居)

 委会、 驻村干部、 社区联络员、 社会工作者、 志愿者等贴近群众、 熟悉民情的特点, 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 公示监督等工作, 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 早干预、 早救助。

 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 力求救助无盲区。

  四、 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4 年 6 月 30 日前)。

  针对我镇特点,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组织好核查力量, 启动低保核查宣传, 公开核查政策, 公布举报电话, 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

 全面排查阶段(2014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20 日)。

 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面必须达到 100%, 务必取得实效, 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村, 将重点督查。

 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 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 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 对查实的骗保行为, 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规定, 予以追回低保金和罚款处理, 对过去按人群统一纳入低保的对象, 要严格按照家庭收入和财产重新核定。

 对操作不规范问题, 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管理措施、 形成长效机制, 做到重点核查与完善制度相结合。

  第三阶段:

 检查督导阶段(2014 年 8 月 21 日至 9 月 10 日)。

  及时掌握各村工作动态, 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对工作流于形式、 走过场的, 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 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 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

 总结整改阶段(2014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22 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 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 限时整改, 确保到位。

  五、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 精心安排, 周密部署,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采取镇驻村领导包村、 驻村干部、 村干部包户的原则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

 重点突破, 敢于碰硬。

 各村(居)

 民委员会, 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 要敢于啃硬骨头, 不怕捅“马蜂窝”, 强化正风肃纪, 下决心整改本镇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 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 事有地方办、 困难有人帮。

  (三)

 强化整改, 力求实效。

 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

 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 要及时调整;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 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到、 感受得到、 享受得到。

篇二: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XX 社区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社会救助范围和原则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四、社会救助项目

 (一)专项救助

 1 1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 2 、医疗救助。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城镇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政策;为特困低保户免费申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低保对象的医疗困难。

 3 3 、就学救助。广泛开展“爱心助学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以及因突发事件致贫等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实施教育救助,为当年考入高校无钱入学的特困优秀高中毕业生申报就学救助金。

 4 4 、住房救助。实施《XX 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申报租赁住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为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5 5 、法律援助。依据有关精神,开展为低保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和行政代理等项免费服务活动。

 (二)社会互助

 1、组织社区内单位及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助活动,着重开展社会捐助、扶贫济困和“一帮一”结对救助活动。

 2、联系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低保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及低保证给予优惠,落实特困群体的其他优惠政策。

 3、联系区残联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咨询和服务。

 五、主要措施

 (一)在建立社会救助责任体系中,要明确责任,并将救助目标责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充分发挥社区在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区在人口管理和就业促进方面的基础作用。进一步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展就业渠道,大力促进弱势群体的社区就业,提高社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率。

 (三)加大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投入。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室、老年人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设施,促进各类服务设

 施的优化配置,实现民政福利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文教体育等其他资源的有机整合。

 (四)建立排查摸底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在社区范围内对弱势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把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健全社区特困家庭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存权益的社会效益。

 (五)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社区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失业群体等社会弱势人群的救助,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二是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弱势群体在危难时刻的预警制度。由社区的志愿者与孤寡残弱对象结成“一帮一”的帮扶对子,随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快捷的反应机制,形成通畅的救助渠道。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向符合条件规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 END —

篇三: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救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社会求助服务

  第一章

 公司自述 一、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5 月,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属国家劳务派遣经营资质企业,公司主营国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招聘、推荐、培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等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心服务、新感受”的服务理念,坚持“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职业化培训”的服务宗旨,为行政事业机关、企业提供劳务派遣、劳务中介、人力资源、推荐、培训服务。

 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以来,先后为********公司等多家单位共派遣劳务人员近 1000 余人次。

 公司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过程中,与人社部门、仲裁部门、人才与就业交流中心等各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公司依托自身良好的社会资源背景与专业资质,在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方面为企业提供了额外的增值服务。

 二、公司服务管理理念和目标 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始终贯彻“以人为本、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理念,以“协助企业解决人的问题”、“让人才成为品牌”为使命,视员工为企业最大财富,将人力资源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

 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派遣人员满意度达 98%,用工单位满意度达 98%,投诉回复率达 100%的管理目标。

 三、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现有员工 8 人,其中在职员工 5 人,兼职员工 3 人,总经理1 人。下设综合业务部、招聘培训部、客服部三大部门。

 1 1 、综合业务部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事、行政、财务等日常事宜,各类保险的缴费,档案 等工作。

 人员配置:综合文员兼社保业务 1 人、出纳员 1 人,会计(兼职)1 人、合计 3 人。

 2 2 、招聘培训部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劳务派遣的市场开发、员工招聘和派遣员工的培训工作。

 人员配置:人才招聘 1 人,培训讲师(兼职)1 人,合计 2 人。

 3 3 、客户服务部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同用工单位及派遣人员的合同签订,管理派遣员工,协调用工单位,处理派遣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工伤鉴定等工作。

 人员配置:客服专员 1 名,法律顾问(兼职)1 人,合计 2 人 4、 工会组织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公司在 2019 年 11 月 25 日经过上级工会(**镇工会)

 的审批成立了工会委员会,这对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会在公司中发挥的主要作用 (一)工会可以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沟通是员工参与管理的重要途径,公司要取得长远的发展必须由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员工也是利益相关者,公司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员工也应该参与公司的管理。而员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途径就是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向管理层提出建议。由于员工自身素质的制约,员工的意见并非都是合理的,需要一个组织对员工的提议进行收集和整理,这个组织就是工会。

  (二)工会需要有效协调劳资关系

  工会作用的核心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资关系。工会对本公司执行国家、地方以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劳动管理、职工奖惩、工资福利、工会会费的使用、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纠正,对处理不当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必要时工会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工会应当支持公司的合法生产经营,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这样可以做到以人为本,共赢互利,使广大职工都能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工会能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建设在公司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工会

 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的工余文化生活,推动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同时可以在工会的活动和工作过程中为公司的发展发现人才,推荐人才,给各类人才提供展示其才能的舞台。

  (四)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工会将代表公司搞好职工家庭的婚、丧、病、困的慰问和探望工作。具体包括职工的婚礼,职工患较大疾病的探视和慰问,以及职工家庭的丧困慰问和补助等。通过这些工作,给员工一个家的感觉,有助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感情,并将其转换为工作的动力。

  总之,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不仅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而且作为公司的一个组成部门,有责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简而言之,工会组织的目的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四、公司的核心优势

 1 1 、良好的政府关系

 公司与 人社部门、人才和就业中心、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在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协助企业制定应对措施; 2 2 、外包效益最大化

 在规避人力资源管理法规风险的基础上,可帮助企业直接降低人

 力资源管理成本;

 凭借政府的支持和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节省人力管理费用,为管理者节省时间和精力。

 3 3 、客户服务专业化

 专职服务人员具有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并多年从事劳动关系、人事管理工作的资深人士,可提供最权威的政策法规信息。

 4 4 、坚强的后盾力量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我们公司的坚实后盾。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沈阳市工商局批准注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曾先后服务于*****各大企业,形成了良好的人力资源战略合作关系,成为辽宁省同行业集人力资源与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劳务服务企业之一。

 5 5 、全面高效的专业服务和持续创新的产品服务 以优质的品质、专业的技能和新颖的特色带给客户最具价值的服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动向,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客户需求,迅速整合资源,随需应变、推陈出新,持续提供最到位、最前沿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

  6 6 、 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原则

 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现阶段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般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本公司注册地为*******,也就是说我们公司对于本县用工单位所合作的劳务派遣业务,根据社会保险属地化原则,理所当然地为这些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这部分社会保险资金自然转入**县税务部门,用于**县本地税收流动,做到资金不外流。另一方面,这样不仅让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与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相一致,还能让劳务派遣员工全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也有利于就地及时解决社会保险纠纷问题。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个别省市实施的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依法废止。但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仍然存在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低、 选择进行医疗、生育、工伤治疗医院单一、不能全面享受或者受跨地区影响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缺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根据属地化原则,本公司在社会保险缴纳及社会保险纠纷问题解决上具有相当优势,是外来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公司所不能及的。

 第二章

 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流程

 用工单位与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由我公司负责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我公司办理用工手续,输送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一)人员招聘

 (1)派遣人员基本条件。

 基本要求:派遣人员应当具有**县常住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爱岗敬业,服从分配;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及有社会工作资格证的可以适当加分。

 专业不限,表达流利,具有民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等相关专业者优先,具有社会救助工作实践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2)招聘数量。共计 145 人,其中救助服务专职人员 42 人,社会救助协理员 103 人(由现有村委会成员担任)。

 (3)招聘渠道。由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制定人员招聘方案,经民政局同意后,一是通过**县人才市场和**县政府信息中心发布招聘公告。二是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公司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人员需求信息。

 (二)笔试、面试、体检、录用 由我公司组织报名人员的笔试、面试过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由我公司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从而减少用工单位员工招聘、管理上的时间与精力。

 (三)签订《劳动合同》 明确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与所有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其成为我公司的员工,再由我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并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等。对于我公司初次派遣

 到**县民政局的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中可按民政局的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 30 天。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要求的,可解除合同。

 (四)合同解除方案 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我公司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规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务关系,一切后续事项由我公司处理。

 二、服务内容

 (一)本公司劳务派遣职责

 (1)严格遵守执行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按要求为用工单位提供专业的劳务人员,应保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劳务派遣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当出现人员空缺时,由用工单位提出用工需求,我公司保证在30 个工作日内推荐人选,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录用。

 (3)派遣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和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文明作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处理有关劳动争议或其他事项。按国家政策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引发劳动纠纷、或被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均由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派遣的劳务人员要求具备招标条件,禁止派遣身份、履历、资质虚假的人员,公司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6)在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亡时,由公司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或工亡申报,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治疗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所有费用)由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7)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劳动报酬。

 (二)人事档案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人员情况,统一规范管理,将劳务人员的档案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劳务人员信息库。

 (1)及时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保证档案的齐全配套,不使应该集中保存的档案缺文短页,杂乱无章;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严防对档案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乱堆砌。

 (2)努力采取科学措施,对新聘员工的档案进行很好的管理和保护,力求档案本身不受损坏,同时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档案的丢失和失密、泄密,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存档期间计算工龄。

 (3)严格遵守派遣员工的招录流程,并将派遣员工在各阶段签署形成的书面文件及个人提交的文件归入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编号归档。

 其中存档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聘登记表;

 b、成绩表及面试评价表; c、体检表; d、培训登记表; e、考核登记表; f、社会保险个人信息采集表; g 、派遣员工告知书; h 、无犯罪记录证明; i 、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 j、个人身份信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k、离职相关材料、解除(终止)合同证明; l、其他与派遣员工聘用招录有关的书面文件。

 (4)派遣员工档案归综合办公室管理,综合办公室人员将人事档案类别,与公司其他档案分类编辑,统一管理。

 (5)归档前,要对归档材料进行鉴别,按内容、编号确定归档的 具体位置。

 (6)查(借)阅派遣员工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准 后方可,并进行借阅登记。

 (7)及时归档相关档案材料。

 (8)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三)薪资管理

 1 1 、社会保险

 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我公司将按规定根据劳务人员的具体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协议内容,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等业务,包括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失业等手续办理,及时足月为员工上缴社会保险费用。

 (2)根据每月人员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3)符合失业、生育、工伤、医疗应享受的待遇时,负责办理各项费用的申请、报销手续。包括出险报案、转院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报、待遇偿付、接续转移等。委托单位只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或上门报案通知我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即有专业人员为该员工办理相关的代偿手续,并由专业的客服专员指导企业及出险人员收集相关代偿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提供的资料。

 (4)应用工单位要求代交住房公积金。

 (5)向用工单位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2 2 、工资管理

 民政局每月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我公司。我公司负责按约定时间和经民...

篇四: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 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号)和安徽省民政厅《“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部门协作,建立高效、有序、便捷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各项规定,着眼于畅通困难群众救助、便于村街联合救助,建立综合救助受理平台,创新社会救助方式,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功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村街配合、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原则。

 2、坚持镇一个平台受理、各村街协作办理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属地管理、逐级申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原则。

 4、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三、工作目标

 年 12 月底前,全面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申请和急难报告,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及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工作内容 镇负责辖区内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受理、办理群众救助事项,解答群众政策、信息咨询;统筹镇社会救助工作,协调相关业务机构、单位分办相应救助申请,督促及时处理群众救助事项;向县政府有关部门转送或向社会力量转介救助申请事项;负责镇社会救助工作资料档案管理。

 五、建立平台 1、建立“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及时受理、分办、转办或转介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申请事项,对申请人敞开救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制定救助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各村(街)要同步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全程代理服务,切实减少群众来回奔波。

 2、规范镇、村“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设置。加强“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工作队伍建设,镇分管领导兼任“社会救助受理服

 务中心”主任,社会救助工作站站长任副主任,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救助申请的受理、分办、转办、转介、反馈工作;各村(街)书记兼任村(街)“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站”主任,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村级社会救助工作。村街“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站”要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数码相机、宣传材料摆放架、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并积极落实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配套设施,以适应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标准,在统一“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二摆放、四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摆放救助政策宣传册(单)、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流程图上墙、工作制度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六、规范程序 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分类登记、分类处置、承办、意见反馈五个程序。

 1、申请受理。由救助申请人向所在村(街)“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按照相关救助规定提供必需材料。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向镇“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救助。申请材料俱全的,上报至镇“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镇“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受理表单和相应的申请审批表格;申请材料有缺项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需材料。

 2、分类登记。镇、村(街)“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救助申请后,对申请时间、申请人基本信息、遭遇困难情况、申

 请救助类别等进行分类登记。

 3、分类处置。分类登记后,镇“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定居民申请的救助项目,随后进行相应的分办、转办或转介工作。

 各村(街)“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居民救助申请后,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救助项目村(街)能够承办的,由受理工作人员根据居民申请确定救助项目,填写《受理、分办登记表》,交由镇有关单位办理。

 (2)申请救助项目村(街)不能承办的,由受理工作人员根据居民申请救助项目,填写《受理、转办登记表》,转送镇有关部门依据政策规定处理。

 (3)申请救助项目涉及社会组织或个人(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由村(街)“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申办服务介绍函》,交由镇转介给有救助意愿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处理。

 (4)特殊情况的办理程序 镇、村(街)均不能解决的,或对救助内容及救助责任存在争议的,向县民政局反馈意见。

 镇、村(街)“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或转办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时,应同时进行备案存档。

 4、承办。镇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审批办理救助申请事项。

 5、意见反馈。各村(街)、镇直各单位及社会组织、个人应及时将救助事项的办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同时向镇“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反馈办理结果,村(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的新要求,镇设立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通过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采取补短板、托底线,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要求得到满足,逐步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

 2、广泛宣传。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社会救助政策,求助有门。

 3、强化保障。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等实际情况,要安排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4、规范服务、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清楚、明白。加强对村(街)具体承办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熟练掌握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和群众工作方法,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优质服务。

 5、注意方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广大困

 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解读和认知,一定要把握方式方法,加强协同协作,积极稳妥运用政策,防止困难群众因“求助无门”而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要注重宣传政策,多做思想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执行政策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解决对象困难既要量体裁衣,也要落到实处。

 6、责任追究。各村(街)要将社会救助受理服务建设好、管理好、服务好,要将每一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责任人,使每一次救助都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晰。要严肃纪律,依法、快速办理各项救助事宜。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村街和责任人,以及在救助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经解释政策仍强索硬要、无理取闹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并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制度化、长效化。

 镇人民政府 年 12 月 28 日

  附:镇社会救助工作网格化管理信息统计表

篇五: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dquo; 党建+ 社会救助”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x 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地区之一。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 x 特色、xx 特点的“党建+社会救助”新模式,不断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党的__“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要求,以“幸福嘉”平台为依托,建立 xx 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e 桐救”救助领域党建服务品牌,将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以“物质+服务”相结合方式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有效路径,加快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迈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具有 xx 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为 x 推进“党建+社会救助”全国试点工作提供 xx 经验。

 二、工作目标

 在推行“党建+社会救助”模式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围绕救助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救助”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为引领,健全三大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和社会救助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下好“大党建”一盘棋,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

 (一)推进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 xx“三治融合”优势,深化“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充分调动村(社区)党员、网格长、微网格长等队伍,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基层党组织社会救助工作分类管理机制、党员联户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救助网络全覆盖。

 (二)聚焦数字化改革,完善区域共建工作机制。把握“互联网+”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加大“浙里救”“幸福嘉”“微嘉园”“益桐公益”等数字应用的推广力度,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将智慧党建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推动“党建+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充分发挥各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以数字化改革理念推进区域化建设,带动“党建+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水平整体提升。

 (三)实行最优化管理,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全力推动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协同,以“工作协同推进、资源集约管理”为着力点,促进高效协同和整体优势发挥。打破体制内组织区隔,党组织整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转变党建思维,将社会力量等转化为党建力量。通过统一安排部署,增添“大党建”整体力量,推进城乡统筹均衡协调发展,提升 xx“党建+社会救助”体系的综合救助能力和效果。

 三、主要任务

 建立红色救助党建联盟,实施五大救助帮扶行动,充分激发受助对象的内生动力,探索构建“e桐救”救助领域党建服务品牌,打造推动沿海发达地区困难群体共同富裕的“xx 样板”。

  (一)实施“桐心协力”引领行动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党建+社会救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由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妇联、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组成的红色救助党建联盟,定期召开救助帮扶工作会议,协商解决致富难题。以“我出点子”“我有行动”“我来参与”等多种主题,向全社会选聘一批党员救助专员,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救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红帮办”“千名执委姐妹连心”等活动,打造一支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党员干部“红色先锋队”。

 (二)实施“桐欣同享”共助行动

 开展好“五个一”帮扶行动,参与社会救助的党员干部每人一本政策,一本贴心手记,为困难群众提供“一户一清单”服务和“一对一”救助流程全帮办服务,构建“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补充保险”六位一体保障体系,进一步补齐共同致富短板,从源头上筑牢返贫底线,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

 (三)实施“桐馨共筑”暖心行动

 把行政服务、社会化服务、关爱服务等救助事项打包纳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社会救助的触角延伸到困难群众需要的每个角落。开展为困难群众提供城乡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低保家庭“暖巢行动”x.x 提升帮扶、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贫困家庭失能老人“阳光行动”护理服务等“践行初心使命、情暖千家万户”系列活动,以“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进一步推进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让困难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

 (四)实施“桐兴有你”奔富行动

 开展“党建引领.桐兴有你”系列专题培训活动,以请上来、走出去、送上门等多种形式,为困难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等培训,提升困难群众的就业能力、创业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困难群众抱团合作,开展长护险“帮帮团”“红色助力团”“桐馨巾帼•暖心扶企”等“造血式”救助帮扶活动,用好“奔富十法”,完善持续增收、成果巩固和防止返贫的“闭环”,带领脱贫群众走向共同富裕。

 (五)实施“桐行有爱”圆梦行动

 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志愿服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立足“一编三定”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培育一批党员志愿者活动示范队。开展“护苗行动”“一米阳光”“xxxxx 青少年心理热线”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将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延伸至为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以“三社联动”为切入点,积极培育暖阳社工、爱家社工、慈善义工、梧桐义工、金蚂蚁、萤火虫等社会组织品牌,激发社会救助“源动力”,做活“紫色小星星”“温暖来敲门”“爱的黄丝带”“编制爱心”等小微公益,切实为受助群众上好“双保险”。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x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x 日)

  各镇、街道党委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村(社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需要上级推动解决的重难点事项、基层党组织人员构成、办公设施建设等情况,确定一个镇、两个社区、三个村为先行先试单位,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工作氛围。

 (二)试行阶段(xxxx 年 x 月 xx 日至 x 月 xx 日)

 各镇、街道党委要按照市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研究提出推行“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定期开展专题调研、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建成 xx 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x 月底召开全市“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组织各地现场观摩、学习交流。

 (三)实施阶段(xxxx 年 x 月 x 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在试点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工作。

 (四)总结阶段(xxxx 年 xx 月 x 日—xxxx 年 xx 月 xx 日)

 认真总结“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成效,并向上级报送试点工作的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的牵头下,各联席单位统筹推进,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同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全市“党建+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党建工作同社会救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党建一起抓、统筹资源一起用、统筹工作一起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找准定位,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发挥党建工作的作用。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之一。要常态化督促检查试点进展情况,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对试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适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四)注重氛围营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群众参与热情,为深入推进“党建+社会救助”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篇六: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乡“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乡“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我乡“党建+社会救助”新模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切实牢固民政服务载体,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完善救助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坚持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贫困群众家中报到制度;积极发展服务型救助,推动“物质+服务”有效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具有 XX 乡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为 XX 在 XX 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提供 XX 经验。

 二、基本原则 在推行“党建+社会救助”模式过程中,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筹融合,协调发展。紧紧围绕本地本单位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谋划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同社会救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党建一起抓、统筹资源一起用,统筹工作一起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找准定位,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发挥党建工作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针对传统救助方式固化单一,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等瓶颈问题,坚持体现原则要求和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坚持巩固已有成功做法与总结新鲜经验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创新载体抓手,积极探索破解办法,使“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不断提升救助效益。

 (三)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上下联动、注重统筹发力,着重由点带面推动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以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实现从抓点抓经验到抓面抓实效的转变,力求措施过得硬、工作有进步,面上有突破、整体有成果。

 (四)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构建符合 XX 乡实际的“党建+社会救助”模式,要在把握乡情、多轮驱动上下功夫,要在发掘优势、创新创效中争作为,要在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里注入活力,努力在财政投入、政策支持、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等

 方面取得可持续、可复制的“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验。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投身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促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社会救助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资源融合、分类施策的综合救助体系,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的目标。

 (一)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实现精准救助。以每个村民小组为基本网格单元,建立“行政村—网格(村小组)—-党员联户”三级党建网络工作体系,把党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打通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每个网格以党员为“骨干”,广泛吸收村委会干部参与。村委会报到的党员、无职党员、片警、村医生、教师、律师、志愿者等各行业工作者为网格员,建立“1 个网格长+多个网格员”的基层治理队伍,点对点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多元化、精准式服务。建立网格员联系若干户群众家庭机制,重点联系低保户、贫困户、孤老孤儿、残疾人员、烈属伤残复退军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类型群体,定期了解被联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

 包括家庭住址、人口、经济情况、技术特长、思想状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等。网格员每月至少到联系户家访一次,加强网格巡查,主动排查需要社会救助的对象,对网格群众遭遇重大意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的,当天排查情况、当天报告村委会党组织,由村委会党组织视情予以先行救助。建立会议协调机制,村委会党组织对“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定期调度,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对网格员搜集到的信息及时研判,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申请及时组织群众评议,确保救助精准快速。

 (二)建立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机制,实现高效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审批权限归属乡政府,为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时效性,我乡每月召开一次社会救助评议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增设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窗口,设置社会救助党员先锋岗;在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点,由党员干部担任社会救助协理员,负责协调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事项,有效提升各地村级“党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需求及时受理、限期办结。村级社会救助点要公开社会救助流程,设置社会救助公开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乡政府将采取购买服务项目提升“党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村委会要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采取

 低保动态调整保障一批、特困供养保障一批、临时救助帮扶一批等措施,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省委编办等 4 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从专项资金中用于购买服务性工作所需经费不得超过当年专项资金的 2%”要求,大力推行乡政府购买服务强化救助经办能力建设。着眼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坚持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开展“结对连心”帮扶工作,实现党员直接联系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全覆盖。推进在职党员村里报到、困难群众家中报到常态化。

 (三)深入开展“五必到五必访”、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温暖救助。在村委会党组织中普遍开展“五必到五必访”(有红白喜事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代办事项必到、有生产问题必到,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困难群众和党员必访)活动,及时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村委会党组织为核心,以网格员为主体,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载体,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汇聚社会资源、帮

 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由困难群众上门求助变党员干部主动排查、即时救助。

 (四)探索建立党建信息化服务模式,实现智慧救助。把握“互联网+”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将智慧党建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广应用数字民政 APP 客户端,困难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提出救助申请填报基础信息及上传申报材料,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同时,通过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化服务模式,将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经办时限从 32 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13 个工作日,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7 月 26 日)。对全乡所有的村委会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基层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需要上级推动解决的重难点事项、基层党组织人员构成、办公设施建设等情况,为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印发《XX 县 XX乡“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9 月 1 日)。全

 乡确定 1 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委会作为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试点,各村委会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研究推行“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定期开展专题调研、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及时了解、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31日)。各乡镇、城市社区党工委要认真总结“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材料。县民政局派出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评判验收,并向市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的评估总结。

 (四)全面铺开阶段(2021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 31日)。在试点基础上,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将结合全市“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组织参加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对全面铺开“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实现全覆盖。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长牵头负责“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民政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试点工作的业务培训、督导、验收和调研等相关工作,乡宣传口负责试点工作的舆论宣传及政策引导,办公室负责“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信息化建设。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 乡人武部长 成员:XX 乡人大主席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纪检书记 XX 乡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XX 乡办公室主任 XX 组织干事 XX 民政专干 XX 民政助理员 各村委会负责民政工作的两委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民政所办公室,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考核督导。将“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纳入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委会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要常态化督促检查试点进展情况,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对试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适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费,共 1 个试点,6 万元,试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

 建+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党员群众参与热情,为深入推进“党建+社会救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实工作作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乡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弘扬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把工作从墙上落到地上,落到群众心坎上,推动“党建+社会救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七:社会救助服务方案

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按照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民【2017】121 号),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总体思想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政府直接进行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工作成效体现在基层,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基层民政工作,关系到民政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民政对象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党和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重要保障。

 二、购买方式 (一)购买主体 :县人民政府是购买基层民政服务的主体,县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购买内容 :主要是基层经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

 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信息系统操作、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 三 )购买期限:

 :自 2018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三、承接主体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由县政府集中采购确定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具有资质的、服务优良、业绩较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四、经费保障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各级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

 五、购买人数 根据我县实际,计划每个乡镇 3 人,县民政局 4 人,共计 40 人。

 六、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盐山县户籍 (3)年龄在 20 周岁至 40 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县委组织部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优先录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购买服务之内:

 ①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不满 5 年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干部);

 在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②受过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宜担任公职的其他人员。

 七、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一律退回,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服务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要尊重领导,服从上级指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职或从事其它危害单位业务的行为。

 3、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八、费用情况 1、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管理费用每人每月 80 元。

 2、薪资费用:服务人员工资每人每月 2600 元。

 3、保险费用: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三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比例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4、费用拨付方式:购买主体按月将所有人员管理、薪资费用(含三险中单位缴纳部分)一次性拨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并缴纳相应保险。

 5、“三险”单位缴纳费用以县人社局核算为准。

 九、管理模式 服务人员隶属于人力资源公司,在各乡镇民政所办公,受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两重管理,只承担县民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乡镇相关民政工作。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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