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02?【字号】京政发[2001]9号?【施行日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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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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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1.03.02?
【字
号】京政发[2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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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01.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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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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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通知
(京政发〔200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原大兴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区的行政区域。大兴区人民政府驻兴政街。
二、在原黄村镇行政区域内设立兴丰街办事处、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和清源街道办事处,同时保留黄村镇建制。其余行政区划不变。
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的相关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三月二日
d25776--010604x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