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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菁选3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08 16:45:04 来源:网友投稿

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局部爆发、多点散发的特点,同时“五一”假期临近,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输入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菁选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菁选3篇(全文完整)

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局部爆发、多点散发的特点,同时“五一”假期临近,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输入风险也随之上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市返市人员管理措施

  提倡非必要不离桂,尽量减少跨省、跨市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14天内有新增本土病例的县(市、区)。确需出行的,需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及中高风险区的变化,查询了解目的地相关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离市人员返市后,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按照微信公众号“来宾大健康”公布的入(返)来宾人员健康管理须知的政策,落实管控。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校师生员工离返市管理措施。

  1.离市人员,一律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明确前往地区(含风险等级)和返回时间,获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师生需获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市。除执行上级指令性公务外,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区,原则上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的设区市。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返市。

  3.凡与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入(返)来宾人员同吃住的师生员工,必须向所在学校进行报备,返校前在本市开展2次核酸检测,时间必须间隔24小时以上。

  (二)密接、次密接及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要坚持网格化管理,精准排查密接、次密接以及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返市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并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主管行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四方”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本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掌握本单位、本校的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加强督促检查。个人在“五一”期间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牢记坚持“防疫四件套”: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主动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管理措施

  全市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和电影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身房、游泳馆、酒吧、棋牌室等文体场所、线下培训服务机构,按照最大接待量不超过75%限流规定正常营业,并严格落实好戴口罩、测温、三码联查、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景点分类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推行门票预约制度,严格落实好“十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三、会议及活动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市内大型演出活动、展销会、大型体育赛事、群众性公益活动、聚会、聚餐、演出、商业促销等活动一律暂缓举行,社区(村)要对管辖区域内举办的聚集性聚会、聚餐活动进行登记备案。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需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62号)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四、强化疫情监测预警

  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假日期间,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病人等就诊人员的核酸检测;交通运输、旅游等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旅客、游客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转至医疗机构就诊,尽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例,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级各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六、强化督查问责

  健全从市本级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坚持开展查访,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节假日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为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五一”不休假。同时,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力量,严格工作纪律,待疫情稳定后,相关人员可视情调休。

  二、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肥,自觉做到不聚集、不聚餐。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如有确需离肥者,要严格按程序报批,谁批准谁负责。

  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放假,烦请家长和孩子非必要不离肥、不聚集。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留肥过节。

  四、建议所有在肥高校“五一”不放假,可延至暑假补休。如有高校放假的和教职工确需离肥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谁批准谁负责。

  五、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来(返)肥人员,要实行集中健康观察。对于来(返)肥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可继续通过12345热线报备,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就医购药。低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凭“两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免费核酸采样,无须等检测结果出来即通行。

  六、为有助于疫情防控,所有公共性活动场所、经营性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两码联查”、戴口罩,旅游景点、电影院、游泳馆、健身房、网吧等自行决定是否营业,如营业必须严格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将责令其停业整改。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3

  4月28日,省疾控中心发布“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温馨健康提示,倡导居民就地过节,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主动了解防控政策,减少聚集活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大。

  省疾控中心倡导,居民就地过节休假,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严格限制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县(市、区)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确需出行的,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进展情况,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候机、候车时,要在空气流通的空间等候,不在拥挤、密闭场所久留。老人、孕产妇及有慢性病的.特殊人群,建议不出行。如果您是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严禁出行。

  为切实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外省来(返)鄂人员出行前,应提前通过湖北省疾控中心官网等途径了解我省疫情防控政策,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行程安排,通过“鄂汇办”手机APP和支付宝申领“湖北健康码”,并自觉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我省当前防疫政策,所有来(返)鄂人员需持湖北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鄂后进行“三天两检”,分别于抵达后第1日、第3日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于抵达后12小时内通过信息系统报告或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告,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果您是中高风险地区或我省划定的管控区域来(返)鄂人员,按照规定在抵鄂后应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

  假日期间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餐聚会,原则上密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提前了解景区“限量、预约、错峰”相关规定,做好行程安排。建议不要前往人员聚集的景区景点和公共场所,在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活动时也要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聚集、不扎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宜利用假期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省疾控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希望广大群众从我做起,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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