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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2-12-04 08:4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通过走访了解、征求意见建议等蹲点调研形式,镇人大工作关键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镇人大代表队伍,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供大家参考。

关于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通过走访了解、征求意见建议等蹲点调研形式,镇人大工作关键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镇人大代表队伍,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的作用,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建设、夯实依法治国根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我镇人大代表队伍状况

  本届人大于

  年底依法换届,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代表

  名,其中,党员代表

  名,非党代表

  名,妇女代表

  名。从年龄结构上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名,中专(高中)

  名,初中及以下

  名。从代表的组成情况看,干部

  名,工人

  名,农民

  名,其他

  名。总体来说,我镇人大代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人大工作,为促进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仍有一部分镇人大代表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同他们所肩负的职责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差,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种代表素质不高的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发挥作用。

  二、制约人大代表履职的因素

  镇人大代表难以发挥作用,其原因除自身因素外,也包括以下因素:一是代表活动不充足,除了召开一年一度的代表会外,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主要是经费和人员整齐困难)。二是一些单位或村不支持代表参加活动,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三是缺乏对人大代表有效监督,使部分人大代表过于放松。以上种种表现,特别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观念中对国家主人与人民公仆关系的颠倒,对人大代表权力的藐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乡镇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将是困难的。

  三、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粗浅建议

  1、强化组织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知识,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并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同时,加强定期交流总结,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2、丰富实践活动,拓展代表能力。

  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学校、医院、派出所等地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让乡镇人大代表介入信访工作的做法在拓宽基层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等方面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于基层,对基层更加了解,对于化解矛盾有利。

  3、抓好制度建设,规范代表职责

  建立代表监管机制,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建立代表任期考核制度,将代表法定职责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逐步推行代表述职制度,让代表置于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之下;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表彰办法,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4、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代表作用。

  要坚持做到党政干部与人大干部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要同级同待遇,提拔干部和进城安置也要一视同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人大经费等具体问题,调动人大干部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6、加强对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的指导。

  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活动,乡镇人大代表要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代表群众的利益,表达群众的意志,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总之,乡镇人大代表提高了履职能力对于化解矛盾、稳定秩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乡镇人大代表肩上的担子会很重,然而乡镇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学习,珍惜每一次培训机会,掌握人大代表履职的必备知识,了解乡镇人大及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规则、议事程序和工作特点,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无愧于父老乡亲的重托!

  要保障乡镇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明确代表的法律地位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一是要从提高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着手,提高全民的人大意识。二是要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这个权力机关是由一定数量、一定结构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构成的。否定人大代表的作用,便是否定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三是要牢固树立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观念。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代表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代表的法律地位。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自己的社会价值,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努力为人民服务。

  要采取多种手段提高代表的素质。一是要采取办培训班等方式定期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基本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知识,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使其成为有政治热情,熟悉法律、懂得党的方针、政策,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一定认识,大胆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合格的乡镇人大代表。二是定期总结交流当好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三是不间断地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较强的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为代表尽可能多地提供参政活动机会,帮助代表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

  要保障和尊重代表的权利。一是代表大会前,要将代表大会的主要议案、议程及各项报告发给代表,并提供必要的说明,以便代表根据有关内容进行调查研究,联系选民,征求意见,为审议报告,进行表决,向大会提出议案和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作好准备,从而保障和维护代表的权利。二是代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应在大会开幕后,尽快将主席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和代表依法联合提出的候选人情况提交各代表团酝酿。三是在代表大会期间,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长要摆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四是要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能办的要及时办,不能办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五是要制定代表行使权力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代表权利的实现。

  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一是组建代表小组,定期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等活动,形成制度。二是建立代表工作联系制度,为代表提供有关信息。三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工作,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机会。四是人大主席团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是法律的规定,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原则,人大代表只有与选民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才能了解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情况并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映给他们,督促他们改进和完善工作,才能使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了解自己选出的代表的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反映人民的利益要求。

  关于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情况的调查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政权的权力机关,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基层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途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状况和代表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得好与不好,直接反映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深度与广度。因此,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保证代表的民主权力,是各级人大需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近日,我们对安县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代表现状

  安县第十五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共选出1114名乡镇人大代表,其中,党员代表764名,非党代表350名,少数民族代表6名,妇女代表246名,分别占代表总数的68.6%、31.4、%、0.5%和22.1%。从年龄结构上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6名,中专(高中)317名,初中及以下646名。从代表的组成情况看,干部204名,工人31名,农民802名,其他77名。最后,我们对乡镇人大代表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从收回的950张调查表看,认为人大代表素质好的595人,占62.6%,一般的314人,占33.1,差的41人,占4.30%;认为代表作用发挥得好的356人,占37.4%;一般的410人,占43.2%;差的184人,占19.4%。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自乡镇人大建立以来,各级在贯彻选举法的过程中,通过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乡镇人大代表结构日趋合理,代表素质一届比一届有所提高,有的已在管理国家事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总的情况来看,仍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代表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同他们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代表不关心国家大事,缺乏政治热情,把履行职责当作额外负担,长期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二是有的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差,当一届代表参加几次会议一言不发,不能参加议政,难怪社会上有人大代表是“开会举举手,视察跟着走,评议无话说,会后各顾各”的说法。三是部分农民代表法律知识、政策知识贫乏,分析问题能力差,甚至连自己有那些权利都不知道,更谈不上怎样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难以胜任光荣的使命。四是有的只有光荣感,缺乏责任感。五是有的认为当代表是领导指定的,把对选民负责和领导负责对立起来,轻视选民对自己的监督等。以上几种代表素质不高的情况,已成为制约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一个突出问题。

  存在问题的原因

  乡镇人大代表作用难以发挥,其原因除自身素质不高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个别乡镇的领导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加上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作用发挥差,除了召开一年一度的代表会外,没有再开展其它任何代表活动,致使有的人错误地认为乡镇人大“无事可干,可有可无”。二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无视代表地位、作用,不尊重代表权利的现象,有的人认为“代表代表,会完事了,开会举手,无法作主”,认为乡镇开人代会是例行公事,摆样子的。三是有的对代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认为是无事找事“多此一举”。四是有的单位或村组不支持代表参加活动。五是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人大监督意识,不尊重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认为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是微不足

  道的鸡毛蒜皮的事,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以上种种表现,特别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观念中对国家主人与人民公仆关系的颠倒,对人大代表权力的藐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乡镇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将是困难的。

  对策与建议

  要保障乡镇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明确代表的法律地位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一是要从提高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着手,提高全民的人大意识。二是要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这个权力机关是由一定数量、一定结构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构成的。否定人大代表的作用,便是否定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三是要牢固树立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观念。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代表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代表的法律地位。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自己的社会价值,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努力为人民服务。

  要采取多种手段提高代表的素质。一是要采取办培训班等方式定期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基本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知识,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使其成为有政治热情,熟悉法律、懂得党的方针、政策,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一定认识,大胆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合格的乡镇人大代表。二是定期总结交流当好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三是不间断地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较强的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为代表尽可能多地提供参政活动机会,帮助代表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

  要保障和尊重代表的权利。一是代表大会前,要将代表大会的主要议案、议程及各项报告发给代表,并提供必要的说明,以便代表根据有关内容进行调查研究,联系选民,征求意见,为审议报告,进行表决,向大会提出议案和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作好准备,从而保障和维护代表的权利。二是代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应在大会开幕后,尽快将主席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和代表依法联合提出的候选人情况提交各代表团酝酿。三是在代表大会期间,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长要摆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四是要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能办的要及时办,不能办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五是要制定代表行使权力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代表权利的实现。

  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一是组建代表小组,定期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等活动,形成制度。二是建立代表工作联系制度,为代表提供有关信息。三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工作,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机会。四是人大主席团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是法律的规定,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原则,人大代表只有与选民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

  系,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才能了解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情况并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映给他们,督促他们改进和完善工作,才能使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了解自己选出的代表的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反映人民的利益要求。

  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呢?笔者简单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1、多对乡镇人大代表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

  乡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所以学习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通过学习,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模范遵守并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提高乡镇人大代表法律意识,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2、乡镇人大主席团必须按时举行会议。

  乡镇人大主席团严格依法开会,让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听取的报告要充分审议,提高审议质量,同时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并及时办理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强化跟踪监督,注重反馈办理结果,更好的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

  3、让乡镇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让乡镇人大代表介入信访工作的做法在拓宽基层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等方面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于基层,对基层更加了解,对于化解矛盾有利。

  4、乡镇人大代表多开展视察活动。

  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学校、医院、派出所等地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5、及时对优秀人大代表予以表彰。

  通常被选为人大代表的人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较高,对社会有着

  各种各样的贡献,有的善于调解矛盾纠纷,有的乐善好施等等,那么,通过调查走访,把他们的优秀事迹写出来,对极为优秀的进行表彰,有助于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6、加强对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的指导。

  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活动,乡镇人大代表要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代表群众的利益,表达群众的意志,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总之,乡镇人大代表提高了履职能力对于化解矛盾、稳定秩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乡镇人大代表肩上的担子会很重,然而乡镇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学习,珍惜每一次培训机会,掌握人大代表履职的必备知识,了解乡镇人大及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规则、议事程序和工作特点,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无愧于父老乡亲的重托!

  东茗乡人大三策并举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建制度,增强代表履职约束力。建立代表任期考核制度,将代表法定职责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逐步推行代表述职制度,让代表置于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之下;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二是抓视察,拓展代表履职知情渠道。2008,东茗乡人大共组织代表参加各类视察活动10余次。在视察中组织一些岗位、专业对口的代表参加,从而拓展了代表履职渠道,有效地督促了政府工作的开展和热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抓实绩,提高代表履职效果。为提高代表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乡人大主席团开展了代表联系贫困学生,代表联系村民等一系列活动,并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要推荐确定合格的代表候选人。合理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是从源头上提高代表队伍素质的关键。要充分重视并切实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把那些群众真心拥护、敢于为民直言、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推荐出来;要优化代表结构,提高来自基层的群众代表的比例,把知识分子、科技带头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勤劳致富能手等生产力发展一线的劳动者充实到代表队伍中来,使代表队伍覆盖基层的方方面面。在此基础

  上,还应对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基层人大代表真正来自于群众,为群众所信赖,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

  二要选准选好称职的人民代表。人大代表选举要充分体现民主,尊重选民的权力。要为候选人创造与选民进行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机会,候选人应公开发表竞选演说,陈述竞选观点,并向选民做出承诺,让群众对候选人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做到清清楚楚参选,明明白白投票。这样通过竞争由群众公选出的代表,他会真切地体会到群众的信任来之不易,认识到自己的代表权力是人民群众给予的,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自己的代表任期内勤奋工作,认真履职,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三要全面提升基层代表的综合素质。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来自农村,抓好学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宪法、有关法律和人大基本知识,使代表正视自己肩上的责任,坚定做好代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适时组织新老代表开展“传、帮、带”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努力提高代表的工作本领;要引导代表学习优秀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坚持开展争创先进代表小组和争当优秀代表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还要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人大主席团会议,增加学习的机会,拓宽知政知情渠道,提高代表的参政履职水平。

  四要着力完善代表工作的管理机制。加强对代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是促进其尽心履职的有效措施。要实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定期公布代表联系选民情况,使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增强代表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要发挥好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领导作用和代表小组对代表的日常管理作用,适时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代表行为,增强代表的自我约束意识;要严明组织纪律,实行警示制度,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要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

  乡镇人大设立二十多年来,四川乡镇人大同其他省市乡镇人大一样,高度重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几年一届的换届选举和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例会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严格依法办事,把党组织的主张通过人大履行职权变为全体代表的意愿和广大群众的统一行动,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和谐发展,形成了较完备的制度,并逐步深入人心,对加快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据笔者对全省部分乡镇近五届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走访了解、电话调查、网上查寻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发现所抽查的486个乡镇中有近20%的乡镇人大能较好的开展闭会期间的监督工作,有55%的乡镇人大根本不开展闭会期间的工作。人代会一旦闭幕,其常设机构乡镇人大主席团也就万事大吉,人大主席便一门心思的服从大局,投身到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无人问津,冷冷清清,令人堪忧,这就导致了人大监督形同虚设,成了“零监督”。失去监督的乡镇权力必然滋生腐败。一些党委书记、乡镇长纷纷落马,锒铛入狱也就见惯不惊了。人大监督难作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六方面。

  一是一些乡镇党委书记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肤浅,导致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敷衍了事或根本不抓。认为人大工作不过是“党委决定,人大举手”、“代表代表,举手就了”,产生了政府新班子,表决个重大新事项而已。或者也知道闭会期间有大量工作要做,但认为都是“务虚”之事,不妨碍大局,被搁置一边,闭会就闭了,闭了就算了,最大限度年终考核为了得分,让办公室依葫芦画瓢编个人大工作总结报上去也算是重视。

  二是一些乡镇长没有摆正位置,理顺关系,对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一问三不知,使人大无法监督或监而不督,放任自流,导致错误决策,劳命伤财或贪污腐败,害人害己害事业。这在一窝风的搞不切合当地实际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屡见不鲜。对人大理论知之甚少的一些乡镇长甚至错误地认为人大监督是“发杂音”,是唱对台戏,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或者口上大讲接受监督好,可以防微杜渐,可一旦较真碰硬起来,就成了“叶公好龙”,害怕、反对监督的嘴脸原形毕露了,忘记了主动接受监督的义务。近几年,县乡财政改革,一些县财政代替乡政府编制的年度预算报告也没有转发给乡镇人大主席团,从何监督?或者经费太紧,能省则省,连开人代会的文件、代表证都没有给代表印刷,更不要说开展代表监督、视察等工作了。

  三是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妄自菲薄,认为人大主席职位有职无权,闲职就闲着,奉行庸俗哲学,缺乏党性原则,缺乏政治纪律,缺乏工作责任心,视人大工作为儿戏。或者想抓好闭会期间工作,但自身的人大业务生疏,工作能力差,缺乏魄力,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听之任之,导致了公权私用,以言代法,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四是人大主席团成员90%都是兼职,精力主要用于抓本职,兼职难称职。即使召集起来,由于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要监督的事项难持己见,监督是隔靴搔痒,不击要害。

  五是乡镇人大代表素质偏低,结构欠佳,很难支撑主席团工作。一些农民代表憨厚老实,不懂调查研究,不能成为群众的代言人。

  六是闭会期间的工作经费无法保障,办公条件差,大约有35%乡镇连人大办公室和人大专线电话都没有,想开展好工作只能是主观愿望,不能付诸实践。

  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监督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工作延伸,是乡镇人大履行法定职权的基本职责,是畅通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参政督政的重要渠道,是防止公权滥用,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从当前乡镇人大在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来看,进一步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还需从理论上、制度上、措施上加以规范和完善。主要从以下五方面来努力。

  第一,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的人大制度理论、政策的集中培训,让乡镇主要领导能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及其在推进三大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乡镇、和谐社会中的现实意义。

  第二,必须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其整体素质,为依法履职行权提供政策法律支持,智力支持和力量源泉。一是要配好一个人大主席,组建一个结构合理的人大主席团,即要有较高的人大理论修养、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精神状态、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作风。二是要依法选好一支责任心强的乡镇人大代表队伍,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基石,使人大工作开展起来有力量源泉和动力。

  第三,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突出监督重点,务求监督实效。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基本职能就是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此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权威。

  一是开展法律监督。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因此,加强法律、法规贯彻的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其监督方式是组织人大代表调查、视察,检查依法行政的公平与效率,使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同时支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

  二是开展工作监督。乡镇人大要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

  三是被监督对象必须自觉履行接受监督的义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人大汇报重要工作,主动请示人大评议、监督,促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

  第四,县委要把闭会期间的人大监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部分进行考核,把是否加强人大工作领导作为党委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和提拔、评优、晋级的重要指标。

  第五,确保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开展监督等各种工作的经费。县、乡财政要逐步增加预算,最好开设人大经费专户,这样有利于人大理直气壮开展监督工作,摆脱“靠政府”给钱开展工作的被动局面。

  我作为一名乡镇干部,长期战斗在基层,工作在乡镇,同时又在乡镇连续担任两届乡镇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工作感受颇深,并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的实践,谈谈如何发挥乡镇人大作用的点滴认识。

  一、乡镇人大作用发挥的现状

  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人大体系,其法定权威开始逐步归位,最基层的乡镇人大的作用和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强化的趋势。乡镇人大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创新人大工作,为推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当好党委参谋

  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经济建设是我国当前一切工作的中心,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审议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乡镇人大能围绕本乡镇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并得到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同时,对本乡镇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乡镇人大能按照法定程序,使党委意图变成了人民的意愿,实现了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权的有机统一。

  2.积极发挥监督职能,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及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乡镇人大一方面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3.适时开展视察活动,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能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4.大力发扬民主,发挥代表作用

  乡镇人大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发挥代表作用。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经常联系人大代表,了解代表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完后均给代表明确的答复。三是支持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四是开展评选“先优”活动,激励代表积极工作。这样,调动了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问题和困惑

  近年来的乡镇人大工作,从总体上看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基层人大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影响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

  问题:

  一是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人大意识不强,对人大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习惯于用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人大难以完全坚持依法办事,人大作用难以发挥。

  二是各项待遇尚有差别。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人大书记和乡镇长一样都要分管中心工作,工作任务繁重,但享有的经济、政治待遇却有差别。乡镇党委书记考察学习是财政拿钱,人大主席外出考察学习却是乡镇自己拿钱;在政治待遇上,相对书记、乡镇长而言,人大主席提拔慢、交流难;书记、乡镇长进城可以安排科局实职,人大主席进机关只能当主任科员;有的甚至还有这样的说法“人大主席当乡镇长是提拔重用,乡镇长当人大主席是降级使用”等等。这就严重挫伤了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少的乡镇人大主席产生了失落感,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职权行使难以到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主要方式是召开代表大会和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但从目前看,乡镇人大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和人大工作,都难以依法正常开展。一是经费困难,导致代表活动、人代会召开都不能依法正常开展。我县财政虽然给乡镇人大安排了代表活动经费,按50元/人,但这钱是划到乡镇财政户头上,往往被乡镇党委政府挪作他用,乡镇人大工作面临“找米下锅”的境地。由于没有经费保障,闭会期间,许多乡镇人大没有开展代表活动。有的连乡镇人代会都靠东挪西借才能开起来,一些乡镇为了节约开支,没有选举任务,就不开人代会。二是每年的乡镇人代会的会议时间和法定程序难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代表往往是开会当天赶到,距离乡镇较远的代表有的赶到已是上午9点、10点不等,会议时间最多半天。代表会议只是听听工

  作报告再讨论一下,然后代表提点建议意见,不作大会决定、决议,会议没有实质内容,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无法正常行使,有人戏称为“半天会,一餐饭,吃了就散会”。三是闭会期间人大工作无法保证。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都分管了乡镇的一些具体工作,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及国土、城建等工作,并且都按指标任务进行考核,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不得不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做分管的中心工作,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着“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的尴尬局面。

  困惑:

  一是监督政府不硬不行,硬了也不行。在乡镇,党委书记党政不分,不抓党务抓政务,有的甚至以党代政,使人大工作不便开展。因为监督政府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是监督党委的工作。而现行体制,人大是没有这方面的权力的。因此,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是执法检查不严不行,严了也不行。在基层工作中,教育、农民负担等涉及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检查严了,部门有意见,检查松了,群众有意见。

  三是提议案不实不行,实了也不行。在提议案颇费心机,提具体了难以办理,容易得罪人;提得不具体,又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四是错误决定不撤不行,撤了也不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乡镇人大有权撤消政府不适当的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执行。

  五是代表素质不高不行,高了也不行。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就难以适应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代表素质高了,在选举中就难以保证组织意图的实现。

  三、对策

  一是党的领导是核心。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人大变成国家意志,积极协调人大与行政、司法部门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用。乡镇人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经常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二是政府尊重是条件。乡镇政府要从思想上尊重乡镇人大,认真积极地执行乡镇人大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乡镇人大要正确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改善待遇是动力。要坚持做到党政干部与人大干部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要同级同待遇,提拔干部和进城安置也要一视同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人大经费等具体问题,调动人大干部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四是依靠代表是基础。乡镇人大要把代表工作放在首位,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从思想上尊重代表,从感情上贴近代表,从作风上深入代表,从生活上关心代表,从工作上依靠代表,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认真督促落实代表意见、建议,才能准确地把握热点,保证民主渠道畅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五是依法监督是根本。乡镇人大要充分认识监督的重要性,增强人大监督的使命感,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切实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力度,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六是自身主动是关键。乡镇人大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特点和重要性,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理解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主动摆正与党委、政府、代表的关系,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在干中求变,以干促变,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以有为争取有位,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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