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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污染问题之法律思考

时间:2022-11-26 10:4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通过分析农村水污染的现状及主要来源,在此基础上针对农村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立法理念不适应农村、法律有欠缺、农民环保意识淡薄、资金技术投入机制不完善等,结合农村水环境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等,使农村的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关键词】农村水污染;存在问题;法律对策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我国的生存大计,但是现今农村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村的水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要想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最紧迫的任务就是防治水污染问题。

一、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

(一)我国农村水污染概述

农村的水环境是主要是指分布在广大农村的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及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①但是,我国农村水污染持续加重,使得占我国土地总面积近九成以上的农村的广大地区的水环境都遭到了污染和破坏。据调查,我国有三分之一的农村饮用水不合标准。很多地方的农民还在饮用苦咸水、高砷水高氟水、和大肠杆菌超标率达86%的不洁水②。而且,每年农药化肥使用量达14亿吨,排放生活污水约500亿吨。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农村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二)农村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1.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

根据2010年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只有4%的污水经过了处理,广大的农村地区根本没有建立基本的污水排放及污水处理系统,在农村更没有铺设相应的污水排放管道,所有的污水基本上都是随地漫流,或者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者随着沟渠流入河水、湖泊进一步污染水源地,据粗略估算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高达三百多亿吨,这也与我国人口基数大有关,但同时也说明我国农村的环保意识不够和环保基础设施的欠缺。再加上广大农村地区根本没有设立垃圾回收系统,也没有分类垃圾回收的意识,所有的垃圾都是任意堆放,每年将近有三万万吨垃圾堆放在全国农村的各个角落,这些垃圾的长期堆放不仅会产生大量的细菌病毒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还会渗透到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剧了对环境的二次污染③。

2.农业污染

科技的快速进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原本的生产方式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化学肥料早已取代了原来的农家肥和有机肥,这也导致了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化学肥料使用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倍多的情况。过量的化肥不仅加重了土地的板结和盐碱化更严重的是它还随着雨水和灌溉流入地表水或者渗入地下水,再次污染水环境[1]。同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大量使用也严重的污染着环境,我国农药施用量从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增加近100倍,单单农药的品种也从原来的几种增加到现在的几百种,我国甚至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农药使用国。而农药的有效利用率仅仅10%,大多数的农药都随着雨水、灌溉流失了,这就使得原本的水污染情况又大大的加重了④。

3.畜禽养殖业污染

随着生活条件的好转,人们对肉食品的需求量也大大的增加,这催生了农村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养殖场,可是养殖场产生大量的动物粪便和尿液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再加上化肥的大量方便使用,使得这些原本很环保的有机肥的还田率大大降低,这些粪便和尿液往往不是排放到河流就是随地堆放。一项数据显明,一头牛一天产生的污水相当于二十二个人产生的,一头猪一天产生的污水相当于七个人产生的⑤,再加上这些污水中往往还伴随着大量的消毒药水,同时由于农村监管不严和技术落后,基本上很多养殖场都没有安装污水处理系统,这些污水基本上是无处理的排放到河水湖泊中或者渗透到地下,这些情况更大大加剧了农村水污染的情况。

4.乡镇企业污染

这些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布局的重新规划,使得城市里大量遭受制裁的污染严重的企业纷纷搬到农村和郊区,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重污染企业,以印染和造纸业最为典型,这些企业的技术含量往往都很低,能耗和污染又都很严重,使用落后的设备和技术,为降低生产成本基本都没有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就直接的排放到江河湖海之中,再加上地方为了获得财政收入往往对其采取纵容保护的态度,这更加剧了农村乡镇企业的水污染状况[2]。这些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排入河流,随着水流扩散到更大的区域范围,更造成了大面积的水污染。

二、农村水污染防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立法理念不适应农村

纵观全世界的环境污染都是从现代工业问题上出现的,而现代工业往往是从大城市开始的,所以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思想也往往只注重城市的环境保护,忽视了农村的环境保护,这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也不例外,适合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少之又少,这样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点也不适应农村的现状。

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中,针对农村水环境的问题并没有根据其特殊性和不同于城市的情况用单独的法律来规制,只是通而用之,这对农村的水环境保护很不利,也给农村水环境保护留下了很多空白。我们要努力改变这种情况,把农村水污染问题提到和城市水污染问题同样重要的地位上,这样才有利于农村水污染的防治。

(二)农村水污染防治法律有欠缺

《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构成了我国防治水污染的基本法律体系,在这两步法律中,很难找到关于农村水污染的详细规定,即便有也都很简单,而且没有针对农村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更没有加强从源头上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果不从源头上加以控制,这种情况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农村的水环境只会更加严重⑥。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完善

农村水污染直接危害的就是人民大众,这种危害不仅仅是财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对身体的危害,可是人民大众往往是不知情的,也无法及时监督[3]。正是因此,作为最直接受害的人民群众丧失了其本应该具有的参与权,也使得我国的公众参与制度很不健全。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的第十条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⑦,这一条的规定看似很完美,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却是漏洞百出,首先广大农民群众不知道是否遭受了污染,因为有些水污染的危害几十年都显露不出来,他们的知识层次使得他们不可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其次,就算是很明显的水污染,很多人也不知道要怎样投诉去哪里投诉[4]。

(四)农村水污染资金技术投入机制不完善

在农村,关于水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技术投入没有保障,地方的财政预算基本上也不考虑环境的投入,只是在出现了大的水污染事件之后才去治理,但是这时候的治理成本就高出许多,这不仅加重地方的负担,也使人们的身体健康受了危害。

我国农村的房子都很分散,没有完整统一的布局规划,基础设施也很落后,更没有统一的排水管道和排水系统,造成农村污水排放的混乱状态,大大增加了农村水污染治理的难度,而资金的欠缺又加重了这一情况。同时,高科技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还没有普遍应用于农业生产。还有一些村镇企业、集约化养殖业等只得到初步的发展[5]。对于农产品生产加工的过程中出现的废弃物、污染物没有先进技术进行合理的利用和处理,也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三、农村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更新水污染防治立法理念

要想更新农村的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理念,首先要认识到农村水污染的严重性和它的危害性,不能只把重心放在城市水污染治理的相关立法工作上,更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农村的水污染立法上,要改变以往陈旧的观念,不能有所偏废,要在农村建立起一套切实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法律体系,针对农村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保证农村最基本的生活用水的安全,其次再谋发展,要把水污染防治的法律理念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紧密的联系起来,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二)完善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

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仍然存在很多空白和缺陷,要针对农村水污染的具体情况,分析农村水污染的特殊性,根据其污染源头制定合适的法律来规制,才能更有效的防治农村水污染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的将城市污水防治的那一套施加在农村。但是,由于水是流动的是循环的,所以也不能抛开城市不谈,要把城市的具体情况和农村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系统,将更有利于农村水污染的防治。

(三)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解决农村水污染问题的关键方式在于公众的参与,因为污染环境的正是人类本身,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动力也正是人民大众。首先要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也让他们深刻了解污染环境对自己的危害,这就需要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让人民了解环境的重要性[6]。甚至可以通过立法加强在义务教育阶段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了解。鼓励绿色的生活方式。同时,还要保证公众参与的畅通性。保证有具体的渠道让公众参与进来,保障他们监督权正常发挥作用。

(四)完善农村水污染资金技术投入机制

对于农村环境的资金技术投入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所忽略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排水管道的铺设一直是最薄弱的环节。资金的匮乏、技术的落后使得这一污染情况更加严重,所以政府应该在财政上多投入一点,在技术上多支持一点。同时要扩大资金的来源,争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7]。除此之外,还要大力推广污水处理的最新技术,加强对村镇企业的技术指导与监督,同时还可以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合理规划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总之,要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对农村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资金技术投入。

四、结语

水资源对于人类生活以及农业生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水,没有农业生产,也就意味着生存危机,因此,要加强对水资源的重视,特别是农村地区水资源的重视。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致使农村地区水资源污染严重,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所以国家的相关部门必须足够的重视,要把农民生产生活问题放在首位,要将农村水资源污染问题提上日程,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水资源的保护和检测,以此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实现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环境和谐,又好又快的发展,政府的相关部门要采取防治结合的有效策略,从根本上减少水污染,提高水资源质量。

注 释:

①刘青松,张咏,郝英群.<农村环境保护>第35页.

②<国家农村小康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第3页.

③周珂.生态环境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6.

④幸红.水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⑤吕忠梅.“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之我见法学的11页.

⑥黄锡生,试论对环境弱势群体的生态补偿的第2页.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0条.

参考文献:

[1]苏杨,马宙宙.解决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J].经济研究参考,2006(5):7-44.

[2]罗兰.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08(2):2-15.

[3]李晓光,周其文,胡梅等.中国畜禽粪便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2008(4):7-80.

[4]国家统计局.2008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13-14.

[5]国家环保总局.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N].中国乡镇企业报,1997-12-23(2).

[6]吕忠梅,刘超.论水污染防治立法的思维转换:以<滇池保护条例>修订为例[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19-23.

[7]黄山松.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工程与建设,2008(2):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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