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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发展笔谈

时间:2022-11-27 13: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与休闲比较视野下的旅游

李仲广

(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韦尔(WillDurant)在教了15年康德哲学后,通过写作脍炙人口的《哲学简史》才弄清楚康德的意思。笔者作为一个旅游学的教师,是通过5年《休闲学》课程来深化对旅游的认识的。就好像人类对自身和世界的认识不断扩展一样,对于旅游学者来说,如果不理解休闲,他对旅游也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还想做点交代,笔者是经济管理学科出身,这种背景在旅游学界较少,因此笔者对旅游与休闲的理解有所不同。对于笔者来说,旅游专业学生的就业与继续深造、旅游学的利益与地位,比旅游者的需求和行为重要得多,旅游业应该作为有自己产品、技术和领域的创造者和引领者的部门,而不应该是手无寸铁、无立锥之地的依附者和迎合者的部门。基于以上认识,抛出几个观点,跟各位同仁商榷。

1.旅游在休闲活动中的独特性:异地真实性

笔者曾写道,旅游从本质上与休闲没有任何区别,旅游是那些发生在异地的休闲。需要补充的是,休闲活动是无限的,休闲是比旅游、娱乐、游戏、运动等更高一级的统称词,休闲与旅游不可比较,旅游与其他类型休闲活动比较才有意义。在休闲学提供的“肉体一精神,恢复一发展”四象限休闲活动谱系中,旅游处于精神、发展所构成的象限,运动和娱乐则与身体恢复密切相关。各种休闲活动分工明确,在人体需要的休闲活动中,娱乐解决眼、耳、身心等的视、听、消除疲劳等需要,运动保持手、脚、身的正常运作,游戏锻炼脑力,旅游满足人体对真实性的需要,使人了解、体验真实的自然与社会,已经上升到知识、文化、精神需要的层面(Nean Mac Cannell有类似观点)。景区昂贵的门票来自其真实性。由于真实性在形式上无法复制生产、在内容上无法想象和描述,因此无法递送。旅游是综合的休闲,同时需要运动、视听、动脑筋,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

2.旅游业:应该有自己的“世界”,将加强生产方面的研究

人们习惯从旅游的3个基本条件(闲暇、非基本支出、旅游动机)来讨论休闲时代对旅游的强化效应,休闲时代也促进各种休闲产业的发展,丰富了旅游目的地的内容,旅游产业现在不再孤军奋战,而且更加理直气壮。然而,在与其他休闲产业比较中,作为先行者的旅游业却存在许多缺陷:(1)在生产要素中,旅游业以自然资源为基础,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发挥,而娱乐业、体育产业、游戏产业等以资本、人才、技术和创新为基础。旅游是层次最高的休闲活动,但旅游业整体素质却不高,也未建立起行业技术进步体系和职业成功阶梯。(2)由于生产要素缺乏,旅游消费及收入替代投资、技术进步等正常指标来主导旅游业绩评价,目前归属旅游管理部门的只有旅行社和涉外酒店,而且它们基本上不是生产单位;旅游业基本放弃生产,并以消费为中心,成为唯一一个从消费方面定义自己的行业。(3)与成熟的电影院、游戏厅、运动场、乐园等休闲生产和消费场所相比,“旅游世界”远远没有成为共识,相应的旅游产品、设施、道具等更无从谈起。(4)旅游业的全部目的似乎仅在于金钱收入,尚未建立起与精神依托、人生目的、国家荣誉、社会进步、行业价值等的联系,然而这些产业精神是不可或缺的。

3.旅游学:从消费层面的旅游(者)到生产层面的真实性

休闲研究的逻辑似乎要求研究休闲行为本身,如歌唱艺术、舞蹈动作、运动训练,那么,旅游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不是旅游行为,旅游专业人士是否也应该是专业的旅游者?问题匪夷所思,却是逻辑得来的。悖论的原因在于有些休闲形式可以出卖,能商品化,而旅游只是消费活动,既不是行为的艺术,也不是生产和产品本身,更不是专业群体共同的、长期的研究对象,因此无法专业化、职业化。就好像不存在职业的消费者一样,不存在职业的旅游者;就好像足球人士、影视界绝不会研究观众及他们的小吃,也不会把他们的产业定义为球迷、影迷所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总和一样,旅游学的中心任务不是解释、规范并非舞台中心的观众——旅游者,而是解释、提供和完善无限可能的异地真实性及旅游世界。

(作者为该院副教授,博士;收稿日期:2006—07—30)

从混同到渗透、结合:现代社会的休闲与旅游

宋 瑞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北京100836)

近年“休闲”渐已成为国人谈论的热点。有人称2006年是中国的休闲元年,更有人断言中国已步入休闲社会。或许这种说法过于乐观,但休闲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地显著起来。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和生活方式,休闲必然会对社会的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影响,与之密切相关的旅游业也将面临新的变化和新的任务。

一、过去:旅游几乎等同于休闲

当“休闲”这个词汇作为一个舶来品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引入我国时,大部分人并不十分了解它的确凿含义。不管是媒体还是学者,无论其怎么界定,实际上最终多多少少还是会把休闲和旅游等同起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休闲”、“旅游”、“休闲旅游”、“旅游休闲”这些词汇被混同使用。个中原因至少有三:其一,对休闲的深刻含义了解不够;其二,在我国,旅游业是所有与休闲活动有关的行业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别是以“黄金周”为代表的假日旅游对整个消费领域造成了巨大影响;其三,其他休闲设施和服务相对供给不足。也就是说,休闲时间的相对集中使得假日经济被误解为休闲经济的全部;而休闲供给的单一与休闲需求的不成熟更使得假日旅游被错当成休闲活动的代名词,几乎承担了休闲经济所应该容纳的大部分内容。

在这种背景下,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是以满足迅速增长的休闲需求(不仅仅是旅游需求)为现实导向和历史使命的;目的地更多关注的是旅游的经济功能,关注如何吸引更多的外来旅游者,并想方设法地让他们花钱消费;旅游企业是大生产式的、标准化的、粗放型的经营,向所有旅游者提供几乎无差别的产品和服务;旅游者在旅游产品的生产、设计中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更多地追求“到此一游”。

二、现在:休闲意识向旅游活动的渗透,休闲活动与旅游活动的结合

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入,更多的人开始了解,休闲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从时间意义上看,它是指“闲暇时间”或“自由时间”,即当工作(包括有酬工作和无酬工作,后者如女性的家庭劳动)、生活事务、睡眠和其他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以后可以自由使用的时间,因此分布在每一天,不局限于节假日;从活动意义上看,它是指满足个人爱好和兴趣的活动,因此内容极其丰富,不局限于旅游;从存在方式意义上看,它是指一种社会性的生活方式,因此影响极其广泛,不局限于消费。

伴随着对休闲的新的认识,休闲与旅游的关系

也发生了变化。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来看,休闲意识向旅游活动的渗透,以及休闲活动与旅游活动的结合是一个明显趋势。

休闲意识和休闲观念对人们旅游活动的渗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休闲为目的的旅游增多。在越来越追求体验的今天,当日常生活的紧张、压力不能给人带来快乐时,人们渴望通过旅游活动来舒缓压力、放松身心,因此纯粹为了休闲而进行的旅游越来越普遍。二是人们不再仅仅看重旅游的数量,而是更加注重质量,不再只重视“到此一游”的结果,而是同时重视“结果”与“过程”。因此,旅游需求由从众游变为个性游,由感性游变为理性游,由“赶场式游”到“深度体验游”,由集中时段游到全年分散游。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对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和管理经营方式等进行重新调整。如果说以往旅游业的发展仅仅重视经济效益的话,那么现在就应该把人文关怀看作是取得经济效益的前提;如果说以前的旅游业是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是以生产为导向的,那么现在就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如果说以前的旅游企业仅仅是满足需求,那么现在就应该发现、引导、创造并满足需求;如果说以往旅行社提供的是半军事化的团队服务,那么现在就应该开发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产品;如果说以往的景点只是靠抬高门票、增加人数来提高收入的话,那么现在就应该考虑如何丰富旅游者的体验,提高参与性。

休闲活动与旅游活动的结合也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是偶然性的旅游活动与日常性的休闲活动相结合。罗素说,能否聪明地休闲是对文明的最终考验。正如很多人所认识到的那样,中国人现在所缺乏的不是休闲时间,而是休闲习惯和休闲文化。只有社会的大部分公民都能(包括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经常性地、普遍地参与到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日常休闲活动中,而不再把偶然性的外出旅游当作满足其休闲欲望的唯一途径时,我们距离休闲社会才可能更近一步。实际上,早在50年前,西方国家就通过大力发展各种休闲设施(如休闲俱乐部、体育俱乐部、文化馆、剧院、博物馆、艺术馆、游乐场所等)来缓解旅游业的压力,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丰富其生活内容。第二,从经营者角度来看,是把外地人的旅游活动与本地人的休闲活动相结合。以往的旅游开发仅仅关注外地旅游者,把吸引外地游客当作是目的地建设的核心,然而在休闲成为社会普遍需求的今天,则应该同时考虑满足当地居民的日常休闲需求。实际上将二者结合在一起,不仅能使当地市民受益,也能提高目的地对外地游客的吸引力。

(作者为该中心副研究员;收稿日期:2006—07—28)

我们时代的休闲经济与休闲生活

杨振之

(四川大学旅游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1.休闲是后工业时代的生活方式

工业化时代是以工业化大生产、城市的急速扩张、工厂式的管理模式作为全社会的管理模式为标志的,而后工业时代则是倡导知识经济、绿色经济、体验经济的时代,人们更重视体验性消费和人性化消费,休闲便成为这个时代的生活方式。应该说,休闲的范畴大于旅游的范畴,旅游是旅游者的行为,旅游者要离开自己的居住地一段时间才算得上产生了旅游行为;而休闲是任何人在8小时工作之外都能为之的行为,是每天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

中国的经济发展表现出了很复杂的特征,一方面他还处于工业化时代,工业在集聚发展,城市在急速扩张,城市化水平还较低,人均收入水平还远没进入休闲时代,大部分国民还在为生活奔走买一套房子;另一方面,我们以2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100年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水平还不高的时代,后工业时代的特征已经显现出来。所以我们这个时代是工业时代与后工业时代特征并存的时代。与之相应,我国的消费特征和市场特征也很复杂多变,加之人口基数大,社会阶层众多,众多的人还在为满足基本生活条件而奔波,同时又有大量的人群对体验经济和休闲经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此说来,中国的休闲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了。

2.城市和城郊是发展休闲经济的主要场所

8小时工作之外的城市休闲和城郊休闲,将是发展休闲经济的主战场。这并不是说,每一个城市都要成为休闲城市,成为休闲城市要具备一些基本的要素,比如山水环境要好,人居环境要好,市民有休闲的传统,休闲生活多元化,物价指数不高等等,如果房价太高,市民买一套房子后,一生都在为还贷奔波,一个人要作两份、三份工作,他哪有时间和心境休闲。以这几个要素来衡量,成都和杭州最休闲,而成都的休闲又超过了杭州。一个城市成不了休闲城市也不要紧,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发展城市休闲业,事实上,每个城市都肩负着发展城市休闲业的使命。发展城市和城郊的休闲产业,打造城市和城郊的休闲空间,加强对城市夜生活消费空间、文化消费空间的打造,形成城市和城郊的休闲产业链。这样,餐饮、娱乐、健身、保健、美容美发等产业就会大发展,既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也为游客提供了休闲空间,也是一个城市品味的象征,是城市生活的名片。

3.加强对休闲产业的研究刻不容缓

从范畴上来说,休闲产业大于旅游产业,休闲经济包含了旅游经济,我们以前重视对旅游产业和旅游经济的研究,对休闲产业和休闲经济的研究重视不够,以至于理论的研究滞后于休闲经济发展的实践。今后应对休闲经济的基本理论、休闲市场的基本特征、市民休闲和游客休闲的基本规律、休闲产业如何培育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作者为该学院教授;收稿日期:2006—08-02)

旅游与休闲一多一些人文关怀 少一些经

济求索

申葆嘉

(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300071)

旅游被热炒了近30年,经济收益十分可观,但是隐存的问题也不少,有的还是十分严重的根本性问题。就高等旅游教育和科研来说,遭受到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以至使它无法负担起帮助旅游在理性的科学轨道上正常运转的责任。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教训。数年前听闻学术界正在开展休闲问题的学术研究,十分兴奋,因而身不由已地挤进了这个学术领域,在研讨会上谈了一些关于旅游和休闲研究方法的问题,目的是揭示旅游学术中的教训,希望休闲学术免蹈旅游覆辙。

我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旅游和休闲赚钱,毕竟两者都不是经济性质的活动;有需要就有供给,提供服务收取经济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容置疑。然而做事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如果把旅游休闲炒作过了头,成了赚取暴利的经济手段,事情就要走到原意的反面去了。对需要旅游休闲的人来说,本意大都是纾解身心疲惫,丰富生活乐趣,增进人文素养,但是把旅游作为发展“黄金周”的主角来炒作,那么对游客、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实际上,游客成了通过“黄金周”敛财的对象,而在社会层面上为此付出了怎样的社会成本,就难以估量了。

现在轮到休闲了。不久前媒体发出了现在进入

“休闲时代”的论调。其实,上个月在全世界范围内轰动了一个月的世界杯足球赛,还有那些不断举行的、动辄万人参加的红歌星演唱会,都是媒体炒作的产物。原本都是好端端的体育活动、音乐欣赏,现在却留下了“足球流氓”的暴力余波,出现了漫延各国的赌球犯罪,使很多青少年陷入了“追星族”的疯狂。回过头来看看大街上,多了许多打着各色旗号的“特种行业”,据说这些行业都是为休闲服务的。

说了上边那么许多不着边际的话,或许有人要问我:那么你的看法到底是什么呢?说实话,我是无言以对。如果非要我说明我的心态的话,我只能套用一首流行歌曲的曲名来表示一下,那就是:外面的旅游真精彩,我们的旅游真无奈。不过我对我们的旅游并没有丧失信心,因而在本文的标题后面还有一个副标题: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些经济求索。

(作者为该院离休教授;收稿日期:2006—07—26)

休闲化是旅游业提升的必由之路

——基于旅游主体、客体和媒体的视觉

李文明 李 健 钟永德

(1.江西财经大学旅游学院,江西南昌310013;2.浙江林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浙江杭州311300;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从旅游主体、客体和媒体的视觉,并从以人为本的立场来考察,旅游休闲化是指旅游的主体、客体和媒体三者的性质、功能、状态等均合乎旅游主体(旅游者)的旅游休闲目的,顺应其对休闲生活方式的追求,满足其积极休息、缓解压力、转换心情、强身健体、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获取灵感、践行伦理、提高生命和生活质量、达到全面发展等的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主体自身的和谐、旅游主体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统一。可以说,旅游休闲化是提高旅游主体的旅游休闲质量、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旅游客体的休闲化是旅游业提升的基础

旅游客体(即旅游的对象)的休闲化包括旅游环境、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休闲化,它是旅游提升的物质基础。利用生态学(特别是景观生态学、游憩生态学)、美学、卫生学、心理学、建筑学等学科的原理,通过生物、物理或化学的手段,优化旅游环境(包括人居环境),设立适宜的环境容量和社会容量,是保证旅游者获得高质量的旅游体验的外在条件。同时,通过政治、法律、经济和教育等手段优化旅游地的人文环境,营造“(对)游客友好型环境”,是旅游者安全、社会交往和自我实现等需要满足的必要条件。而深入发掘旅游资源的地域的、民族的、原生态的特色文化内涵,并通过旅游环境、旅游设施、旅游产品、旅游过程等充分地外化出来,对旅游者获取独特的旅游体验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旅游业(第三产业)以外的第一、第二产业,在一般情况下只能划入较为笼统的旅游环境,或只为旅游经济的运行过程提供个别元素,如农业为旅游者提供用于消费的农产品(如水果),工业提供用于消费的工业产品(如照相机)。然而,传统产业的休闲化运作或“泛休闲化”,即传统产业在外延上与休闲经济有机结合或传统产业在内涵上的休闲化,就会催生新的产业业态,进而产生新的可资旅游消费的旅游客体,前者如观光农业、工业旅游等,后者如旅游汽车或休闲轿车的设计和生产等。传统产业的休闲化能减少对资源的利用,迅速扩大旅游经济的辐射面,突破传统产业的发展瓶颈,提升产业竞争力,甚至引发产业的提升(第一、第二产业提升为第三产业,如渔业提升为第三产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样,可以拓宽旅游吸引物的外延,延展旅游客体谱系,延长旅游经济的产业链。从开放和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也是旅游提升的应有之义。

二、旅游媒体的休闲化是旅游业提升的保障

旅游传统的六大要素“食、住、行、游、购、娱”的提供主体都是沟通旅游主体与旅游客体的媒体。与旅游资源的开放性一样,随着旅游主体休闲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旅游媒体也呈开放性的特点。在旅游过程中,“食、住、行、游、购、娱”服务要素以外的休闲服务的提供主体也理当融入旅游媒体的范畴,如提供康体保健或文博修学等服务的个人或组织。旅游主体的非物质消费,必定促进各种服务业的发展,许多新兴产业业态、部门或其他经济组织等以及相应的市场会应运而生,如服装业中的旅游休闲服饰市场,服务业中的酒吧、咖啡吧、聊吧、茶吧、果吧、电影吧、陶吧甚至彩票吧,这些“媒体”通过提供独具特色的旅游休闲服务来充实人们的旅游生活,并因此获得了市场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重要的是,旅游媒体的休闲化不仅要体现在其产品或服务内容的休闲化,形式或过程的休闲化也同等重要。后者涉及旅游服务的艺术和技巧问题。这些艺术和技巧事关旅游主体旅游活动的满意度,而满意度又是高质量旅游体验的不可或缺的体验要素。很多情况下,形式或过程的休闲化能掩盖或弥补内容上的“非休闲化”的不足,旅游者对服务内容的不满、抱怨甚至投诉等“非休闲化”的态度和情绪会因形式或过程的休闲化而得到缓解,从而使旅游消费继续朝休闲化的方向前进。当然,旅游媒体的休闲化有赖于培训、教化、福利计划的推行和企业文化的再造等,只有这样,才能将之内化为旅游媒体的每一成员的内心需求,进而外化为自觉的行动。

三、旅游主体的休闲化是旅游业提升的关键

从市场经济来考察,旅游客体和媒体的休闲化都是服务于旅游主体休闲需求的满足的。但是,旅游主体的休闲需求在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意义上的真正满足,光有旅游客体和媒体的休闲化还是不够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旅游者自身的休闲化起到关键的作用,因为旅游主体的“逆休闲化”(或休闲异化)(如制造“旅游垃圾文化”——在景物上胡乱涂鸦)不仅会抵消前二者的休闲化努力,无法达成自身的休闲化目标,甚至使前二者本身朝着“逆休闲化”的方向发展,最后可能导致全部旅游环境、旅游活动的“休闲恶化”。此时,旅游非但勿言提升,而且只有降低,甚至退化。旅游主体的休闲化在于正确的休闲观的确立,正确的休闲伦理和道德的形成,正确休闲行为的作出。必须强调的是,个人的休闲化不能以他人、社会和环境的“非休闲化”为代价,否则只能是“人类中心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纵欲主义等“逆休闲化”劣行的上演。在这一点上,中国儒家传统的“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仁义礼智信”,道家传统的“天人合一”、“自然无为,返璞归真“和西方哲学中的“自然中心主义”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等思潮对旅游主体自身的休闲化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李文明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江西财经大学旅游学院讲师;李健为浙江林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讲师;钟永德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收稿日期:2006—07—20)

不要混淆了“休闲”与“旅游”

刘德谦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北京100101)

去年12月,在“京港城市旅游休闲与人文奥运研讨会”的大会发言时,一位先我发言的颇为著名的学者说,她完全同意某位权威学者的论断,在我们进行“旅游”研究的时候,应该认识到“旅游”是属于“休闲”的一部分。

因此我发言时就不能不说明,虽然我的意见与前面专家不同,但并不是有意针对这位专家的。因为事前拷进大会发言电脑的ppt文件是早准备好的,而且前几年在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举行讲座时我发表的也是同样的意见。

“休闲”和“旅游”都是人类的重要活动。虽然常常需要相同相似的基础,或者也还需要相同相似的心境,但是,“休闲”主要是从时间的范畴来认识的,而“旅游”考虑的却是地理范畴的位移(请注意,这就是它们的本质的差异)。因此硬要让它们完全包容、互相替代,显然是很难的。不能因为当前研究休闲比研究旅游“更时髦”,我们就抛弃了应该有的科学精神。

在几所大学演讲时,为了说明二者的关系,我画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示意图,见图1。

如果单从图1右侧的旅游活动来看,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建议是把它分为三个部分的,见图2。

截然的分开自然是为了适应统计的需要。而实际上,“闲暇类旅游”和“事务类旅游”等有时又难以截然划分,在多种多样的旅游活动中,兼而有之和相互跨越是经常存在的。如果考虑进这种兼而有之和相互跨越,那么上面的旅游活动类别划分示意图应该如图3所示。

世界旅游组织“旅游统计国际大会”《旅游统计国际大会建议书》规定的“闲暇”包括了休假、文化、参与体育、探亲访友等;“事务”包括了会议、宗教、商务等;“其他”包括了求学、就医等。

在我们研究“休闲”与“旅游”的时候,似乎不能不注意一下这个国际已经通行了很久的标准。

闲暇类旅游,就是我们通常研究的以“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和“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为基础的旅游。而非闲暇类旅游常常是不需要闲暇时间、也不需要自己支付费用的人际交流类旅游。为了说明这个问题,2002年笔者在草拟第三本《旅游绿皮书》的国内旅游专题报告时就又草就了下面的这份旅游类型分布的示意图,见图4。

在图4中,虽然没有为闲暇类旅游与非闲暇类旅游设下“楚河汉界”,但是浏览之后我们也不难判断出,上面列举的旅游类型哪些应该属于闲暇类旅游,哪些应该属于非闲暇类旅游。

如果也借用前人“白马非马”的命题,应该说,“闲暇类旅游”实在并非“旅游”活动的全部,因此在我们的研究中试图用“休闲”来包容“旅游”或者来替代“旅游”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因为学刊编辑部对笔谈篇幅的限制,本文只能在提前画句号之前再说一句话,那就是,甭说目前中国是不是已经进入了休闲时代,即使到了休闲时代,“休闲”和“旅游”也是不可能相互替代的。

(作者为该院教授,收稿日期:2006—07—22)

[本栏责任编辑:吴巧红;责任校对:宋志伟]

注:“本文中所涉及的角注、表格、注解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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