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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旅游业合作的现状与推进策略

时间:2022-11-27 17:05:03 来源:网友投稿

旅游业既是一个产品供给和消费需求两头分散的离散型产业,又是一个要素面广、行业众多的综合性产业,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具有产业的高关联性。由此观之,两岸旅游业合作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旅游业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旅游业的合作与互动,不断缩短两岸同胞之间的距离,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互信,促进双方经济合作、文化整合。

一、闽台旅游业合作现状

“十一五”期间,大陆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闽台旅游交流与合作,使福建成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交往的重要通道,成为大陆对台旅游的先行先试省份。近年来,闽台旅游业合作不断深化,海峡旅游持续升温,闽台共同打造的“海峡旅游”蓬勃发展。

(一)旅游客源互送

福建成为两岸双向旅游的黄金通道和主要集散地。2001年1月2日,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的海上客运直航(俗称“小三通”)开始正式运作,至今“小三通”每天有46个航班往返两岸。根据福建省交通厅统计,10年来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运输旅客逾650万人次,成为两岸间人员往来最经济、最便捷的海上通道。每年通过“小三通”往返两岸的人数也从2001年的2.43万人次增加至2010年的145万左右人次。2009年5月,大陆25省区市先后出台措施鼓励本地旅游者通过“小三通”航线赴台旅游,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合作联盟。2010年,大陆居民人岛旅游人数已经远远超过日本游客,成为人岛旅游的第一大客源。其中,经福建口岸赴金、马、澎和台湾本岛旅游达18.9万人次,同比增长74%,福建省外居民经福建口岸赴台湾旅游突破10万人次,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总数的15%,首次超过福建省内居民赴台旅游人数。2011年,经福建口岸赴台湾旅游的大陆居民已突破23.5万人次,比增24.5%。

福建成为台胞主要的旅游目的地。据统计,1987至2008年,台胞来闽旅游人数累计1022万人次。2008年福建省共接待台胞游客总数达98.48万人次,居大陆各省市区之首。2009年共接待台湾游客123.4万人次,占大陆总数超过四成以上。2010年共接待台湾同胞156.9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27.1%,占全省入境接待总人数的42.6%,相当于大陆总数的12.5%。1987至2011年7月,台胞来闽旅游人数超过1274万人次。目前,闽台拥有空中直航、海上直航、海空联运三种立体交通方式,为闽台业界联手打造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提供了优势平台。2011年11月,“海峡号”客滚轮开通“平潭一台中”航线,丰富了福建的口岸优势,不仅打造大陆赴台最快捷的海上通道,更为两岸联手拓展“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提供了新商机。

(二)市场互为开放

2008年7月大陆启动居民赴台游,2010年7月,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三批区域开放,实现了大陆31个省区市赴台团体旅游业务的开放和大陆赴台旅游市场的全面开放。2011年6月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仅为北京、上海、厦门三地居民)。2011年7月,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游启动。2012年4月,福州被列入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10个试点城市,预计将于年内启动实施。

2008年6月台湾通过“‘小三通’人员往来正常化实施方案”,取消非设籍金门、马祖的台湾居民不得经由“小三通”进入大陆的限制,凡持有两岸出入境有效证件的台湾居民都可经由金、马往返两岸。此后,又通过“‘小三通’正常化推动方案”,推动“小三通”人员、航运、贸易往来正常化,开放大陆居民经金、马往返两岸,大陆游客落地签证或以多次出入境签证方式赴金马澎旅游。2010年7月,公布了新修订的《试办金门马祖澎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小三通”的开放程度。这些措施为闽台旅游双向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资源实现对接

共推旅游线路。在2005年首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上,武夷山市旅游协会与台湾嘉义市旅行业同业公会签署了《福建武夷山和台湾阿里山旅游对接合作备忘录》,此后武夷山和阿里山的对接合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同时,泰宁大金湖与台湾日月潭也签署了旅游合作意向书,共同打造“大金湖——日月潭”旅游品牌。2006年5月,闽台两地旅行社签署《深化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旅游合作,共推海峡旅游市场协议》,闽台旅游景区合作走向深入。2008年11月,两岸达成《海峡两岸旅游线路对接备忘录》。

共营“海峡旅游”品牌。随着两岸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的理念将在未来得到不断深化,基于市场需求,更多的资源对接、产品共推案例将不断出现,如乡村旅游、温泉旅游等,是近年闽台两地旅游业界深入互动的结果。2012年3月,闽台双方共同签署《闽台旅游合作框架协定》等三项旅游协议,达成了多项共识,将以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开拓海峡旅游市场为目标,在联手深化旅游、航空交流合作,推进旅游产业融合,推动诚信旅游服务等方面付诸更多实际,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海峡两岸双向旅游的黄金通道。

(四)合作趋向制度化

共建合作平台,旅游业互动频繁。始于2005年的海峡旅游博览会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参展人数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不断扩大,项目展示不断创新,招商成果卓有成效,成为两岸旅游交流最重要的平台。2011年福建省推出旅游招商项目近200个,招商金额近1000亿元。福建共签定旅游投资合同22个,总金额为335.5亿元,利用外资0.53亿美元。此外,莆田湄洲的妈祖文化旅游节、泉州的海峡两岸闽南文化节、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等也成为闽台旅游交流的重要平台。

共建合作机制,旅游业合作趋向制度化。2008年至今,海协会与海基会展开七次商谈,对闽台旅游业合作意义十分重大,特别是《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框架协议》、《海协会与海基会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等,是实现闽台旅游业合作机制化的前提。历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先后签署了多项协议,为闽台旅游安全保障、旅游服务品质提升等提供了长效机制保障。2012年3月,闽台旅游、航空业界共同签署了《闽台旅游合作框架协定》、《2012年闽台旅游合作协议》、《2012年闽台旅游合作协议》等三项旅游协议。

二、闽台旅游产业化合作方向

产业化发展是现代旅游活动的基本运行模式。旅游产业化合作是指,在合作推动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不断扩大旅游产业的内涵与外延。如推动旅游业与第一产业融合,重点合作发展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业与第二产业融合,重点合作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推动旅游业与第三产业融合,重点合作推进旅游业与现代信息技术、金融业的结合。闽台旅游业互为市场,客源互通,合作日益趋向制度化,为闽台旅游产业化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树立共同愿景。顺应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和福建居民赴金马澎“个人游”启动的有利契机,将把携手推进产业化合作作为闽台旅游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加快打造环海峡旅游圈的共同目标,在发展乡村旅游、旅游装备制造、旅游信息和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密切合作,做到成果共享、互利双赢。通过开展产业合作,促进两地旅游产业要素的优势互补和旅游与休闲农业、装备制造、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推动闽台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和环海峡旅游圈的构建,为两岸旅游合作探索新路、树立示范,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大程度给两岸民众带来实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福祉。

二是构建合作机制。将携手两岸旅游业界和相关产业,探索建立闽台旅游产业合作联盟,由双方担任轮值秘书长,作为开展产业合作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合作的目标、路径、领域和重点,逐项抓好落实。在合作联盟的总体框架下,以“1+1”对口专业合作或“一对多”的产业合作方式,分别建立政、企、学、中介组织等界别以及乡村旅游、旅游装备制造、旅游信息服务、旅游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的联系机制,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联络,形成多领域互动、多产业融合的格局。

三是开展务实合作。将突出以下四个领域:1、深化乡村旅游合作。筹备成立闽台乡村旅游创意辅导中心,以组团互访、实地考察、共办旅游节庆、专业旅展和吸引对方企业来本地投资等形式,促进两岸乡村旅游业界经验互学、理念共享,提升现有的休闲农庄、水乡渔村、森林人家、乡村花园、乡村民宿、观光农园等乡村旅游产品,凸显各自特色,形成多样化的市场体系。2、推进旅游装备升级。选择有实力的旅游装备骨干企业,支持双方联合开展市场调研、技术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游艺设施设备、豪华游艇、豪华旅游观光大巴车、高星级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及登山、滑雪、潜水等户外运动用品。加快发展邮轮邮艇、高尔夫、房车露营、体育休闲等新兴产业,扩大市场需求,培育旅游装备产业新增长点。3、完善旅游信息服务。积极推动两地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信息服务企业到对方投资、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创建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动漫主题公园等新业态产业示范基地;推进旅游资讯网、旅游资源信息数据平台与旅游诚信系统建设,建立集网上订房、网上投诉、旅游统计、呼叫中心、旅游资源普查等为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闽台旅游资讯的一体化。4、优化旅游金融服务。探索创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推动银行对两地重大旅游项目、旅游企业给予优先信贷支持,大力推进投资贸易、货币兑换、刷卡消费、资金汇划便利化。完善旅游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贷款担保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利用股票、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渠道筹集资金。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推进金融机构丰富旅游消费信贷服务产品。

四是强化智力支持。将组织两地旅游产学机构及高等院校,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出台相关政策,为开展产业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托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台湾中华大学、台湾观光学院等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并以合作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互派专家和学员、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专门旅游人才培养,为开展产业合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推进闽台旅游业合作的策略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发挥闽台“五缘”优势,深化闽台旅游合作,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品牌,加强两岸旅游线路互联、客源互送、信息互享,推动福建成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政策的先行先试区域、海峡两岸游客首选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加快构建环海峡旅游圈。

(一)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闽台旅游合作

1、打造两岸旅游产业化合作的示范区。福建应积极争取对台旅游先行先试政策,探索有利于扩大闽台旅游交流合作的新机制,扩大闽台旅游互动,提升两岸旅游整体竞争力。积极开拓对台旅游市场,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湄洲岛、平潭等地对台码头,提升旅游功能,完善便利通关条件,充分发挥厦门和福州作为两岸直航点和“小三通”的优势,全力打造“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使福建成为大陆对台旅游先行先试示范区和两岸旅游合作重要基地。

2、争取联合编制闽台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本着共赢互利原则,双方旅游业界应积极启动闽台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全面分析区域内要素分布,明确分工与协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形成区域旅游发展的整体合力,促进区域内旅游资源的有效配置。

3、探索闽台旅游产业合作机制。加强两岸旅游景区和线路对接,深化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鼓浪屿菽庄花园与台湾林本源园邸、漳州火山岛与澎湖列岛等旅游景区合作,推动闽台乡村旅游合作。以闽台旅游行业协会为龙头,制订旅游合作规范,在资源开发、市场营销、品质保障、应急处置、企业管理、信息交流等方面广泛合作,形成长期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加强闽台旅游院校合作,办好海峡旅游学院,共同培养旅游专业人才。加强闽台旅游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研究深化两岸旅游合作的课题。

(二)形成合力,大力提升海峡旅游品牌效应

1、共建闽台旅游营销平台。打通传媒合作渠道,就闽台旅游资源、旅游文化进行互相推介。一是扩大福建旅游入岛宣传,完善福建海峡旅游(台湾)网,争取在台设立“海峡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合制作旅游宣传品。二是加强福建旅游在台整合营销,强化台湾媒体、展会对福建旅游的宣传,扩大福建旅游对台湾公众的宣传覆盖面。三是合力推广环海峡旅游圈概念,让“海峡旅游”品牌根植两岸民众心里。

2、联合举办旅游节庆展会。重点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武夷山国际旅游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关帝文化旅游节、陈靖姑文化旅游节、保生大帝文化旅游节、中国海峡客家欢乐节、郑成功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努力将海峡旅游博览会打造成为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主要平台。

(三)共同参与,积极推进闽台旅游产业化合作

1、建立和完善闽台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强化假日旅游预报、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和旅游价格信息发布等制度。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信息。推进旅游统计基础建设,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设旅游统计信息库,加强旅游指标体系的统计调查。

2、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双方共同成立专门机构,监督完善景区消防通道等安全设施,严格安全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提升旅游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应对突发危机事件能力。出台和执行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警系统。

3、共同成立旅游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闽台旅游产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完善景区功能,提升景区发展水平;推行旅行社等级标准、服务标准,推进旅游经营活动标准化、规范化。福建已经出台和实施《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福建省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福建土楼旅游服务系列标准》等,今后要与台湾加强沟通与合作,推进闽台旅游业标准化合作。

(四)夯实基础,不断深化福建旅游业改革开放

1、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积极吸引台资进入,加快旅游开发建设。加强与大型旅游企业的合作,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旅游业,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企业自主决策并承担风险的运行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型投融资机制,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投资旅游项目。

2、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大型旅游企业,提升福建旅游业发展水平。积极引进大型知名旅行社,积极推进旅行社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旅行社业转型升级。鼓励旅行社联合发展,通过电子商务、连锁经营、资本营运等途径,实现旅行社规模扩张和网络化经营。引进国际品牌的旅游企业集团和酒店管理公司,建立适应市场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体制。以资本为纽带,以重点旅游资源、旅游项目开发为主导,打造福建旅游企业航空母舰,提高国际竞争力。

3、积极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支持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扩大旅游企业规模,促进综合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促进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现代农业旅游、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和科技旅游。促进旅游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工业旅游,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促进旅游业与体育、信息、金融等相关服务业共同发展,带动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促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积极开展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文化演艺等活动,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支持咨询、规划、设计等旅游相关的智力型企业发展。(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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