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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5篇

时间:2022-12-01 09:55:03 来源:网友投稿

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5篇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  摘要: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5篇

篇一: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

  摘要: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某局学习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报告在收到区直工委、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后,引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19年8月7日开展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经过党组研究决定要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要求每名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将思想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条例》规定上来,切实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强化全体机关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出实效。二、书记领学、深入研读在党日活动上,支部书记王明新带领大家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全文进行了学习研读,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层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三、健全制度、认真落实结合《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与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单位作风进一步转变。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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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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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重大事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包括2011年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制度落实监督到位

  范文一

  XXXXXXX纪检组

  20**年,我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内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制度落实,监督到位。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我处X名在XXX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成员中没有个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变化的情况。没有领导成员参与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

  没有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

  没有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

  没有出现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

  没有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等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坚持自觉按照《规定》要求,按时报告个人的重大事项情况,没有漏报、瞒报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活动中,领导班子注意通过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领导成员的思想,提高了认识。深刻认识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是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思想作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教育学习,全体领导成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加强。

  二是抓落实,确保《规定》执行到位。

  为了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处领导班子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同各项考核相结合,特别在人事考试、职称评定、人员招聘、招公等热点、敏感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能够相互提醒,互相诫勉,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能自觉向党组织汇报,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年两次如实向上级组织填报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

  今年,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开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主题活动和“转变作风,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过程中,领导成员都能自觉把个人执行《规定》列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三是抓职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纪检、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对领导成员家庭状况、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的了解,强化了的教育职能、监督职能,采取民主生活个人报,民主测评群众讲的办法,杜绝了漏报、不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打算

  今后,我处将按党组和驻局纪检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不一地把执行《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促进人事工作的高质量。

  范文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我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

  1、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4、本人及其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

  6、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7、本人、配偶及其子女根据规定需要报告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况;

  8、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纪委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9、本人认为应当向纪委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

  1、报告可采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前报告为主。

  2、报告的形式,一般应书面报送,按规定应该事前报告的必须事前报告,事后报告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

  3、领导干部本人应自觉、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若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公司纪委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几点注意事项

  1、领导干部应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经查明情况后,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3、党员、群众对报告人报告事项有反映,或报告事项与事实不符的,公司纪委责成其说明情况;

  仍不能说清问题的,一经查出,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公司纪委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范文三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定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手段;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为选拔任用忠诚廉洁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据。

  在与上级沟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犯错误本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做到主动尽早与领导沟通,以期得到领导的批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错误。要当好管理者,首先当好被管理者,我们作为下属就要时刻保持主

  动与领导沟通的意识,具体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多请示,多汇报,勇于表现,善于表现。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恰当的话题和方式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上级领导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为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通过中共中央印发《条例》,我们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加强请示汇报制度的决心。要想真正做到全党上下都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我们一是要从自身做起,起到带头模范作用;二是要发挥日常宣传作用,让身边的人都知道请示汇报制度的优势,让大家自觉自愿执行。

  

  

篇四: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5篇

  【篇一】《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求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一要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阅历不深,比较单纯,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心里不够成熟、不够稳重等问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请示汇报,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在请示汇报时注重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把握住重点和关键,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干部要强化高度的责任心,在职权范围内的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杜绝等靠要的想法。通过请示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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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提高处理问题能力。要提升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向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不断积累经验,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下,拓宽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对年轻干部来说,要多与领导沟通,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辨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每个党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条例》的印发更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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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基层党组织来说,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政治责任,是大局意识的彰显和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其次,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多请示,多沟通,才能拓宽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辩证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各类问题,思维就不会混乱,信念就不会摇摆,方向就不会迷失。将《条例》落到实处,主动适应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的环境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完成好每项工作。【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条例》指出,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多请示报告是对领导认真负责的表现。领导负责的工作多、肩负的责任大,不一定对各项工作的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这就需要经办人员主动多请示、多汇报,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通过请示汇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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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楚领导的意图,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请示报告是用心对待本职工作的体现。工作人员如果不加强请示汇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不能一直保持清醒的头脑、稳定的心态和客观的态度,容易走极端、事倍功半。因此,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加强请示汇报,端正作风,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请示报告是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方法。在现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有时具体经办人可能看问题不够全面、没有及时根据变化的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导致问题的发生。领导基本都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政策的把握性也更强,善于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经办人员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也可以拓宽思路、及时纠正“偏离正轨”的工作路线。【篇四】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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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政治上是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的体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要保障。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中,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才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持客观真实、务必实事求是。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习近平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讲话中就防范化

  

篇五: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总结

  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今年再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出台,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条例》对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体制为着力点,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具体全面的规定,既厘清了主体,明确了范围和内容,又规范了程序和方式,同时还强化了监督与追责。《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深远意义。上级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因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多

  层次,全方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是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同时借助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准确全面地把握好《条例》的核心思想和内涵要义。二是通过讨论、交流、学习等多种途径,并结合支部实际,细化条例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三是要紧紧围绕《条例》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抓实问效问责,确保将《条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请示报告是对党忠诚、对党负责、对党老实的具体体现,是关乎党的建设的大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把《条例》落细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真正发挥这一管党治党的利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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