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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保险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3-03-05 09:35:05 来源:网友投稿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  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保险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3保险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优秀范文】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

  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诉讼是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一方为原告,而被请求的一方为被告。如当事人一方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满足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不当时,在接到判决书的15日之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2

  1、投保人对保险条款未加细读即盲目投保。保险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理赔时最重要的依据。投保人投保前应仔细阅读研究保险条款,尤其是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或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设定义务的条款。否则,就有可能达不到保险的预期目的。

  2、投保人对保险人变更保险条款未加注意继续投保。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在续保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变更保险条款,而投保人往往对此不加注意,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

  3、投保人瞒保、骗保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付保险金。而实践中,投保人瞒保、骗保的行为并不鲜见。

  4、保险代理人不遵守代理职责违规操作。有的保险代理人为了揽取业务,夸大保险功能,随意承诺保险利益,诱使消费者投保,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种种隐患。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阅读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3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2

  一、如果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二、在约定租期届满前,房东单方面想解除与租客的租房关系的,房东应该向租客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

  三、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就想涨房租,是不合法的,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问题。

  四、如果在租房期间,所租房屋因不可抗因*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客不能再继续租住的,房东可给予租客一定的经济补偿。

  租房合同有猫腻:房东不守信“撕毁”口头协议

  女研究生王倩是兰州人,她去年通过考试,被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录取就职。

  刚来北京人生地不熟,她先在亦庄附近看到一则租房启事,便按上面的电话联系到了房东。“房东是个60岁左右的阿姨,看上去特别和蔼,她说她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当时我们就没签合同。”王倩说,因为房子小,且离单位也有些远,所以她打算先租3个月,租住期间再继续寻找离单位近的房源。

  双方当时达成口头协议:房租“押一付三”,如果中途退房,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就可以全额退还押金。租住期间,王倩找到了离单位较近的房源,于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退房,没想到房主却扣了她2500元押金,并不承认当初和王倩的口头协议。

  “房东后来干脆不接我电话,我也联系不上她。”王倩无奈地说,只怪自己租房时太大意,这1500元钱全当步入社会买的教训了。

  律师提醒,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签订是整个租赁过程中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环节,也是协议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最主要凭证。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时,一定要做到尽可能细化,租住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要明确;水电费、煤气费等杂费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要写清楚;合同期内如果租住双方的租赁关系发生变化,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要明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3

  一、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

  (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

  (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

  (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

  (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部门受理的;

  (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

  (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

  (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

  (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②案由;

  ③案情;

  ④证据;

  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

  国家*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管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发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维修处。*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设立地方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管理机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设厅)下设房地产管理局。

  (2)市人民*、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建委设房地产局、处。

  (3)县(县级市)人民*建委设立房管所(站)。

  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既受同级地方*的领导,也受上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自管房产机构既受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受所在地*房产部门的业务指导。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处理时,应写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其要求与仲裁申请书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样,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处理有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或有违政策、法律的,有权撤销原处理决定,自行作出决定,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三、诉讼

  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合同中设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的案件,应立案审理。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比如,承租人从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时,承租人答应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日期。诉讼时效从这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不同,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中断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主张权利或承认义务而中断,中止是由于发生了不依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断是原来已进行的时效均为无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限内把中止的时间扣除不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连同已经进行的时效连续计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违约行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见,或准备向法院起诉,但由于发生大地震,交通中断,无法与承租人取得联系,也无法向法院起诉,由此而耽搁的时间应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扣除,待影响出租人主张权利的客观原因消除,能够行使权利时起,连同地震以前已过的时效一并计算。

  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应允许。因为,时效期间是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以外,当事人任意约定的时效都不受法律保护。

  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以及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等三种方式,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如果你遇到了相关纠纷不能很好处理的话,不妨委托网站的律师来为您解决。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2)

——双十一售后纠纷的处理方式3篇

双十一售后纠纷的处理方式1

  1.售后出现问题多用电话沟通,少用旺旺等工具.

  2.售后问题发生了,主动找客户.让客户感受到我们店铺的.服务,才是王道。一般的步骤有5个:

  1)安抚顾客

  2)核实信息

  3)联系处理

  4)跟踪进度

  5)回访顾客

双十一售后纠纷的处理方式2

  1.所有问题需登记表格,方便查询,需要跟踪

  2.丢件问题要登记好表格。

  3.少发、错发问题需要找到责任人,并告知责任人。提醒避免下次再犯

  4.质量问题需保存图片,登记好。普遍情况一个星期总结一次,特殊情况当即汇报。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3)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荟萃2篇)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

  1、自力救济

  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力救济包括:自决和和解。

  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是对方服从。

  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2

  协商解决。主要是指发生纠纷的双方,在经过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之后,在自愿*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和分歧。

  协商解决的优点很明显,程序简单,灵活多变,双方都能接受,达成和解,效果较好。缺点就是民事纠纷的发生可能反复多变,所以在和解之后,需要达成协议,确保协商的结果

  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局,司法局或者某个中间人的主持下,双方都能够*心静气,互相理解,在*等,自愿的基础上,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完成纠纷的解决。

  这个方法的优点是,能够比较大的节约社会上的司法资源,而且形式灵活多变,处理纠纷快捷,便利,而且没有什么其他后果,协议执行效果好,后续纠纷几率很低

  诉讼解决。是指 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这里面就涉及诉讼双方,律师,法官,法院的司法评判,双方各自的举证,证据,法官最后的判决

  诉讼解决的优点很明显,客观性,追求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合乎法律;但是诉讼解决也有明显的缺点,耗时费力,花钱多, 周期长,结果合法,但是不一定能够合理,合乎道德

  仲裁解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根据达成的冲裁协议或者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机构审理,做出客观性的裁决,最后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执行或者人民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从而解决纠纷。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4)

——北京房产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3篇

北京房产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1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有仲裁权的第三者进行仲裁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手段。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3、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方当事人可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

  4、开庭和裁决。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5)

——医疗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3篇

医疗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1

  一看:

  看患者本人,看来院家属及其他成员组合,看他们的言谈举止。了解他们的文化层次,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

  结论:能初步预料到处理这一纠纷难或易,达到心中有数,往往能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听:

  (1)听患者治疗全过程,了解患者在治疗疾病的大概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听患者讲述治疗疾病存在的问题,从中理顺出患者本人在治疗中存在有否不配合、不正规、不及时治疗的问题。

  (3)听患者陈述在治疗中不满之处,想出如何解释的对策,胸有成竹。

  (4)听患者*要解决的哪几个问题,做好应对的措施,未绸缪。

  三对策:

  应变能力、策略攻心,做到对患者疾病“五解读”,达到患者“五服”

  (1)用科学的医学理论包括: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诊断治疗学、预防医学、心理学等详细论述阐明患者疾病病因,发病机理和发生发展规律、治疗意见,使其感和、认知、使其了解自己得病治疗的难处和康复恢复的困处,了解医生对其疾病的关心和科学的诊断治疗的完美。深知“得病如墙倒,去病如抽丝的”使患者“口服”

  (2)运用掌握的国内外医学理论和医学新进展,结合我院高端技术和水*,离子钛、超导短波等高尖端设备、省内独家的诊断治疗措施。深知“术业有专工”的道理。使患者“信服”

  (3)用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具体的病例来验证患者的临床症状发生的必然性和病情恢复的.规律性。

  以透彻的解释,解除患者的悲观和后顾之忧,使患者树立信心、战胜疾病、消除恐病症。使患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有重新的认识,达到“传道解惑”的目的。使患者“佩服”医生的医术。

  (4)通过反向的形式进行推理演变回答患者的置疑、验证你的治疗正确,以攻为守。使患者“心服”。

  (5)重点解读患者向你提出的几点疑问,解释透彻、完美、并指出下步治疗方案。使患者“服从”。

  要想做到上述几点,必须抓好与门诊医生的沟通,对下步处理和治疗协调一致。还要有相关科室的配合,必要的专家组会诊。

  四、静处理,灭肝火:

  (1)当患者来院发泄怨言时(第一阶段),你一定要态度冷静,表情热烈,热情听患者“发火”。

  (2)采取用“*语言规范”的标准回答患者向你提出的问题。您字开口,请字领先,人文关怀,融合心灵

  (3)此时患者情绪不稳,激动,言语激烈,你不必解释,不要和他争辩,要倾听、耐心听、任其发火,因为你和他此时的任何争辩、解释都是没用的,讲不清也听不进。你越争辩反而矛盾越大,你只要静听其言,做好记录,并且以语言劝其不要着急上火,替他倒杯热水这样效果还会更好些,患者认为你很重视他、同情他,化解其怨恨情绪。

  (4)防止暴力和意外事件发生,在处理医疗纠纷中有时对方会用粗话、脏话、甚至骂人、摔杯子、砸玻璃等过激言行出现,你要说服对方,学会应付能力,甚至临危不乱,学会控制事态发展的本领。

  有时患者因为激动还会引发其它疾病的复发如休克,心脏病,跌倒不起,抽搐等,你要预防这些不速之客的预知能力。

  有时会面临对院方(医生、护士)的威胁、恐吓、打人的场面发生,要沉着、处事不惊、临危不慌,学会避让,想出自我安全保护措施。

  (5)在处理医疗纠纷中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五、人文关怀、融合心灵

  (1)一定要站在患者立场上分析病情,同情患者疾病痛苦,用你的真心唤回他的“愤怒”。

  (2)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合情合理解释病情,要有宽容之心,用你所掌握的医学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来论证和处理纠纷,可起到一两拨千斤的作用。

  (3)无论纠纷是大,是小都要认真接待好,处理好,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心里准备,材料准备。大的纠纷处理好,可以由大变小,变无,小的纠纷处理不好可以变大,甚至不好收拾,产生严重后果,这种实例不少。

  (4)互相学习,互相懂法,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以法办事。

  六、攀朋、结友、拉近距离、融化矛盾、加深理解

  (1)用唠嗑、闲谈、生活索事、工作、朋友等话题,叙家常达到互相感悟人间温暖、真情、人情、亲情,分散紧张精力、放松神经缓解气氛,可以达到异曲同工的目的。交流沟通在医疗纠纷解决当中是十分重要的,有时会产生出乎意料的作用。

  (2)朋友、同乡、同事、邻居之间的调和比公式化解决会产生异想天开,开创出奇迹的效果。不乏成功之例。

  七、掌握政策、法律攻心,这里要注意的几点:

  (1)在医疗纠纷处理上,院方和患者的谈话要言简意该,不能出现说话漏洞,不能说错话,脏话,过头话,不合情理话,患者好抓住上述语言不放,使你更加被动,节外生枝。

  (2)用政策法律攻心,无论患者怎么“无理”,院方要控制情绪,因为患者是上帝,患者有知情权,有知道自己患什么病,怎么治疗,钱花在哪的权力。

  (3)院方处理话不要说的太多,言多语失,要说在刀刃上,不要因为你的一句话影响处理,要善于变被动为主动,变被告为原告。

  (4)有时患者会亮出自己身份、朋友的地位,认识某位领导增强他本人谈话的“威力”你也不防也亮一亮你的特殊身份和资励、亮底牌、亮医院的名气,个人威望,也使他认识你的能量、对你的讲话他会感到有份量、有权威性,有时就因此举他会对纠纷有一个重新的评估在一定成因上(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起到千斤顶功力。

  (5)要有自信心态,底气要足,语气要重,纠纷的对话就是一场辩论,医疗纠纷说直白就是原告被告之间的一场官司纠纷,是唇枪舌箭,要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以法律为依据辩倒对方。辩论双方如同在法庭之上,要使对方感到你无怒自威,攻克他的心理防线,达到不攻自破的效果。

  (6)讲话解释语言精练、果断、语气*调有升,声情并茂,哲理分明,干练成熟,老成执重,说话要留有余地,不能把话说绝,说过头,说死,不能过早表态,不能激发新的矛盾,解决有困难向领导请示。

  八、礼让三先,解决问题,要做到五个正确对待:

  (1)正确对待患者疾病和被疾病折磨造成的精神创伤发出的患者对医院情绪不稳,要以心比心。

  (2)正确对待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粗浅认识,理解他们的争辩。

  (3)正确对待患者的投诉、查找医疗护理服务的不足为他们真正解决疾病痛苦,减少投诉率的发生。

  (4)正确对待患者经济负担,医疗花费,理解他们投诉的内心要求。

  (5)正确对待患者的每一次投诉,按政策法律的院内制度处理好每一个*者,在精神上给他们一个安慰,在疾病痛苦上给他们一个解决,在经济困难上达到他们必要的满足。

  注意:对策、攻心要求院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质:

  1、对患者要诚恳、真挚、耐心、体贴同情、关心护。

  2、心态要摆正,要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帮患者所需,使患者感到你和他(她)是一条心为事公正,你是站在患者位置上替他们说话,是真心替他们办事的是认真的。对你产生好感,放心信任你。消除对立面和对立情绪,事情就好解决了。

  3、要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要有协调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要有自信、自尊、自重、鲜明的个性。

  4、协调过程中要有礼、有理、有据、有进有退、有争有让、礼让三先,不能谓过,先礼后兵。

  5、逻辑思维敏捷,语言表达精湛透彻,通俗易懂,表浅义该,入情入理,能言善辩。

  6、专业知识造诣深厚,讲解入木三分,专家论证明显突出,击中置疑,使你在患者面前即显得文文斯雅,又不失专家学者风范,使对方敬佩你的学识,又感到人文关怀的温暖,患者对你的解释无懈可击,在情在理,信服你,敬重你,哲服你,加强了你说服他们的力度。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6)

——婚姻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3篇

婚姻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1

  1、婚约纠纷

  (1)、订婚不是法律程序,法律既不禁止,也不保护。也就是说婚约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方要解除婚约不必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双方要解除即可解除。

  (2)、对于互相赠送的消耗性物品或因订婚宴消耗的物品,不支持返还。

  (3)、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对方的价值较高的物品,如金戒指、家用电器、电脑、汽车及大额礼金等,应当以不当得利为依据,责令对方返还,但必须考虑到双方实际经济情况。如果一方提出所谓的“青春费”“名誉费”时,不予支持。

  (4)、对于为解除婚约而引起的*等侵犯他人财产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责令侵权行为人向无责任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实,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于借订婚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区别性质和情节,报告*机关,依法追究其刑、民事责任。

  2、离婚纠纷

  (1)、正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主要依据是《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加以确定。

  (2)、人民调解员无权解除离婚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告知当事人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办理离婚事宜。

  (3)、依法明确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应根据《婚姻法》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作调解。

  (4)、调解离婚纠纷时,要妥善处理好离婚后的财产和住房问题。依照《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合情合理地解决离婚纠纷当事人的财产和住房争议。

  (5)、关于离婚时经济帮助问题。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另一方有条件地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婚姻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2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7)

——经济纠纷处理方法步骤有哪些 (菁选2篇)

经济纠纷处理方法步骤有哪些1

  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中间人调解。

  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证、起诉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也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即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经济纠纷处理方法步骤有哪些2

  1、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④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上诉期满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允许上诉的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②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④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此限制.

  3、审判监督程序

  (1)再审案件的提起

  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③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④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⑤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再审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执行程序

  (1)执行的申请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执行的组织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执行的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4)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3篇(扩展8)

——常见的投资理财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投资理财方式有哪些1

  1、银行存款

  安全性灵活性好,但收益率较低,一般跑不赢CPI。相比其他理财工具,银行存款的显著优势在于其灵活性高:即使在休息日月黑风高的夜晚,你也可以将存款支取,通过刷卡、柜台或ATM机取现的方式完成及时支付。其他诸如基金、银行理财,一般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到账慢等特点,无法实现7x24小时的想动就动。安全性加上良好的流动性,银行存款几乎始终是居民必备的一种理财工具。

  2、货币基金

  安全性几乎和存款一样,但收益率更高,灵活性接近,缺点是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才能到账,不过目前不少货币基金已经可以实现T+0交易了。和存款相比,货币基金有个优势:银行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会变成活期利息,货币基金却是持有几天算几天利息,按日计息,按月支付无到期日,不会出诸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在第360天提前支取会功亏一篑的情形。货币基金起点金额1000元起。今年出现的余额宝,已经可以做到按日计息、按日付息了,起点金额1元即可。

  购买渠道:银行、证券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部分支付工具(淘宝、铜板街、汇付天下等。

  3、国债

  储蓄式国债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安全性最高(这是个看起来比较奇怪的现象,一般条件下安全性更高的投资工具给的收益率应该会低些)。国债流动性一般,可提前支取但是收益率需要打折扣。储蓄式国债的一个缺点是供不应求,在银行柜台难买的到。记账式国债其实大家可以通过交易所买,但是多数投资者不了解,一些保守的投资者似乎天生害怕价格波动,实际上如果能够判断即将进入降息周期,那么买记账式国债或许更加理想。

  储蓄国债起点金额低100元即可。目前最新的三年期储蓄国债收益率5%,5年的5.41%。 在凭证式和电子书储蓄国债之间,建议优先考虑电子式国债,因为电子式是每年付息,凭证是最后一次性还本付息,5年下来每年付息的再投资后会比凭证式的高出不少。

  3、银行理财

  固定收益类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高于存款和国债,但是流动性较差,必须持有到期,安全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担心,因为有银行信用在里面。银行理财一般适合于投资期限一年以内的情况。起点金额5万、10万、30万都有,相对较高。

  除了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现在也有不少的银行理财是属于期限灵活可变、收益率浮动的产品。具体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就得看投资方向了,这个可以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借助理财经理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实现预期收益率。

  4、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这里指交易所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交易所的债券迄今为止事实上的违约风险为零,从来没有发生过违约事件。天朝的严格的债券审批机制决定了债券在现阶段是一个风险极低但收益率又显著高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工具,比如目前的09名流债持有2年到期可以获得年化6.5%的回报

  灵活非常好,当天买当天就可以卖。起点金额1000元即可。不过做债券是需要面临价格波动风险的,因此如果没有一定专业知识基础或无专业人士指导,不建议中短期的投资行为,因为有价格波动风险,但是对于可以持有到期的投资者,还是考虑的。 做债券的有利时机是降息周期,因此密切关注利率走向,会非常有助于投资债券。 从长期来看,*的债券迟早会出现违约事件,这种可能正在逐渐加大,因此我们需要享受眼前的好日子,但同时也要注意风险的防范。

  5、公募基金。

  这里面的学问非常大,因为基金分很多种,可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期限和流动性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一言以蔽之,安全性、收益性各个层级的应有尽有,一时半会儿无法说完。

  起点金额1000元

  另外特别提一下分级基金,分级基金的低风险份额非常适合长期投资,以目前(2012年2月29日)价格买入,长期年化收益率基本在8%以上。而喜欢暴涨暴跌的投资者,则可以考虑高风险份额,满足自己的投机需求。大家可以各取所需。起点金额低:100元足够在二级市场买一手了。

  6、阳光私募基金

  相比公募基金,整体业绩更好,2011年排名第一的阳光私募收益率30%以上,不过业绩分化也大。应该说,*股市里的绝顶高手不少集中在阳光私募领域,有不少的基金长期大幅跑赢大盘的。起点金额100、300万起。

  7、信托

  固定收益类信托现阶段来说相比2006-2011年的风险已经有所上升。预期收益率高,一般在7%-12%左右,流动性差。信托公司有着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项目会进行尽职调查,且让融资方提供抵押担保物,即使融资方最终无力偿还,其所提供的担保物可以部分或全部覆盖融资金额和收益。另一方面,信托业有个潜规则“刚性兑付”,就是说即使之前所有的风控措施最终还是不足以支付投资者足够的本金和利息,信托公司也可能自愿掏腰包补上差额,为的就是维护自己的信誉和形象。

  因为,虽然合同也写明了不承诺保本保收益,但是如果真的无法兑付,失去的将是一大批客户的信赖,而且也容易被同行业攻击,因此宁可赔钱也不能坏了名声。但是,有这个意愿和能不能真正实现”刚性兑付“是有差别的。 如果某个项目融资额非常大致损失惨重,不排除信托公司依合同行事不”刚性兑付“。

  信托行业迟早会出现第一起未实现预期收益的案例,只是时间的问题。当然,总体来说,信托行业的风险还是处在较低的水*,对于资金量大又追求稳健收益的投资者,信托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需要多做功课做好项目风险因素的分析,从投资项目本身风险、融资方实力、信托公司实力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起点金额高,100万、300万起。

  8、黄金

  黄金历来被当做保值增值的理财工具,过去十年的走势印证了人们的观点。但是黄金的商品属性时其也具备了一定的风险,过去半年的纠结走势体现了其风险特征。流动性尚可。所以建议在有风险意识的前提下去选择合适 的时机适当配置黄金产品。另外,黄金作为资产传承倒是个不错的方法,可以避税。

  9、外汇

  一般的投资者都不会涉及外汇投资,外汇投资是一项很费神的投资工具:需要经常关注各方面的信息变换,还需要较高的技术分析水*。而且,即使是顶尖的外汇投资高手,其胜率估计也就在70%-80%,很难有常胜将军存在。有些投资者认为美元最安全,人民币不断贬值,所以就把人民币换成了美元。这是不可取的。

  总体来说,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加上一些政治因素等,人民币对美元还是一个升值趋势,拿本币换一个贬值的货币显然是不可取的。美国人还天天希望多换点人民币赚人民币升值的价差,我们干嘛反向操作呢?外币总体来说还是不碰为好,何必多牵扯一个汇率风险。当然,我说的"是目前,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形势发生变化出现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也是可能的。

  10、保险

  我个人对保障型的保险从来不排斥。有个老师说买保险好比请了保镖。不能说保镖如果没帮你挡几刀保镖费就不付了,请保镖是为了防范风险,当风险出现的时候保镖可以帮我们摆*,我们需要为保镖的时刻守候付费,这个是合理的。 但是,理财型保险适合人群和场合比较有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理财型保险投资期限长,灵活性差,一般收益率也不高。

  11、房地产

  门槛高,现阶段不适合。听党的话,跟党走就好。

  12、期货

  这个没弄过,风险大门槛高,一般还是回避好。

  13、股票

  对于多数老百姓来说,对股票投资要慎之又慎。 建议不要以一种朴素的方式去自己选股,或者简单的道听途说某个股票好就买入。 如果1:自己不具备选股的知识、经验和方法,我建议还是通过买偏股型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股票市场。

  由于现在QDII产品的丰富,我们已经可以足不出户就配置全球的股票市场,当然主要还是以A股市场、美股市场和港股市场、亚太市场为主。如果2:如果你自己不知道怎么选,但是周围有认识的确实有突出的股票投资能力且真的真诚的愿意帮助你的人,那么也可以借助别人的力量。

  不过目前国内多数民间高手是短线派的,喜欢做波段,而这种波段投资方法其实不适合多数普通投资者,因为根本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买入并持有策略比较适合普通投资者,但是这对于选股能力要求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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