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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歧路灯》的传播接受看明清中原出版业的发展

时间:2022-11-28 15: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明清时期是我国出版史上的繁荣时期。在当时中国的整个出版大格局中,中原地区的出版业发展明显滞后。近70万字的长篇小说《歧路灯》,在这个区域内以多种抄本缓慢流播,时间长达两个世纪之久而未付诸真正的出版印刷。从小说《歧路灯》的传播接受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对考量清代中原地区出版业发展状况,具有文化地标意义。

关键词:歧路灯;中原;传播;出版业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5—0256—03

各种文学样式,只有通过广泛的传播,才能充分实现其存在的意义;正是在传播过程中,它们的文学价值和艺术魅力才得以彰显。明清两朝,我国文学史上迎来了长篇章回体小说的繁荣时代。长期以来,差不多各种古代文学史在论及明清两代长篇小说时,无不以“四大奇书”及《红楼梦》、《儒林外史》为标识。但出现于《红楼梦》之前、《儒林外史》之后的《歧路灯》,在明清长篇小说的大聚会中却长期“缺席”。 问世二百余年,名不见经传,长期难以摆脱被“悬置”的命运。虽然其抄本之多,是其它任何一部同时期的小说都难以匹敌的,但是,流播空间狭窄,接受群体数量小。在两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始终没有走出中原大地,成为古代小说传播史上的憾事。不过,小说作者李绿园(1707-1790)本人在生前对出版业津津乐道,甚至达到了情有独钟的地步。《歧路灯》文本在多处描写中也显现出作者对保护与传播文化遗产的热情与兴趣。这种现象值得下一番深入研究的功夫。通过《歧路灯》的传播接受及其文本描写,有助于扫描透视明清时期中原地区出版业发展的态势。

一、《歧路灯》早期传播与接受的启示

《歧路灯》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秋八月在河南新安脱稿后,抄本即在豫西一带流传。作者李绿园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回到出生地河南宝丰宋寨(今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宋家寨),并带回《歧路灯》的稿本,不久就有宝丰人传抄此书。比对新安与宝丰抄本可见,二者有一定的区别。新安抄本卷前附有李绿园的《家训谆言》和乾隆庚子(1780)过录人题识;宝丰抄本有的题有“父城鱼齿山绿园老人撰”(“父城”系宝丰县古称),而无所谓的《家训谆言》。此后一百多年间,以上抄本在豫西、豫南一带传抄不绝。1924年,张青莲说:“莲自幼时,见夫吾乡巨族,每于家塾良宵,招集书手,辗转借抄。” ①从所谓的“吾乡巨族”、“招集书手”、“辗转借抄”中不难发现,虽时至民国,中原地区出版印刷业仍然十分落后。像《歧路灯》这样近70万字的长篇巨制,仍然依靠人工手抄。这种手工抄录,根本难以满足诸多“家塾”学子对文化的热望。2003年,笔者曾亲自拜访《歧路灯》校勘者栾星先生。栾先生说,他见到的《歧路灯》旧抄本有26种之多,他校勘此书时使用抄本就达9种。这在明清长篇小说的发展史上是十分罕见的。从此也不难得知明清时期中原地区出版印刷业的落后,至少说明对“稗官野史”的刊刻仍不为士子文人重视。

从《中州珠玉录》、《中州诗钞》等旧籍的记载可知,《歧路灯》从1777年脱稿到清末民初,主要传播区域在豫西及豫西南地区,始终没有能够走出中原河南地域。这也值得我们深思。显而易见,洋洋数十万言的巨著,仅仅依靠手抄是难以广为传播的。其后,蒋瑞藻《小说考证》、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孔令境《中国小说史料》等先后提及此书,《歧路灯》由此开始走出深闺,揭去盖头,显现“庐山真面目”。从《歧路灯》第一次出版石印本(1924年洛阳清义堂石印版)而终结其手抄传播之历史,到冯友兰兄妹出版校点排印本(1927年北京朴社出版,印一册二十六回),开始引起学界关注。有人认为它“只逊于《红楼梦》一筹,与《儒林外史》是可以并驾齐驱的” ②。1980年河南中州书画社出版《歧路灯》(栾星校注本)、《<歧路灯>研究资料》后,《歧路灯》一时风行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被誉之为“再放光芒的《歧路灯》” ③。小说的文化价值、教育意义、史学地位等,因大批量的印刷出版而得到进一步认识与提高。

由《歧路灯》早期传播与接受来看,抄本数量之多、抄本传播历时之久,是十分罕见的。其间我们也不难发现,虽然近二百年间抄本流传不绝,但根本无法满足人们的阅读需求,无法形成广泛的读者群。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应该与小说流播的区域即中原地区印刷出版业的不发达有莫大的关系。虽然《歧路灯》的教育意义与文学价值足以经受得起时间的考验,但是毫无疑问,对这部警世杰作而言,“大放光芒”的时间的确也来得太晚了一些。

二、经济落后与物质匮乏,是制约明清中原地区

出版业发展的瓶颈

由《歧路灯》的传播与接受,我们能看到,经济落后与物质匮乏,是制约明清中原地区印刷出版业发展的瓶颈,也是影响《歧路灯》早期广泛传播的客观因素之一。明代及清前期,河南刻印业很不发达,刻印书籍的银价明显高于江浙等地。陈大康在《明代小说史》中说:“若要通俗小说产生与作品本身相称的社会影响,那就离不开印刷成书的中介环节。一部作品少则十余万字,多则数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很显然,光靠誊录也无法使通俗小说广为传播,何况抄写一部篇幅巨大的作品又是何等麻烦之事。在通俗小说发展史上,曾有一些由于印刷环节的中断而致使作品无法传播的例子,其中长篇小说《歧路灯》与《大禹治水》的遭遇尤为典型。李海观的《歧路灯》在问世以后仅有几部抄本,它根本无法广传于世”④。由此可见,物质经济基础是支撑古代小说传播的一个很重要条件。《歧路灯》正是因缺少印刷成书的中间环节而在问世以后遭遇了“根本无法广传于世”的尴尬。

清代前期,江浙等地刻印书籍通常是每百字三分银⑤;而河南地域内由于刻印业很不发达,价格远远高于这个数目。《歧路灯》第三十八回(张类村)说:“上年我刻《阴骘文注释》,是八分银一百个字,连句读圈点都包括在内。” ⑥“八分银一百个字”与江浙等地刻印价格相比,简直就是天价。以此估算《歧路灯》的刻工费用,差不多需要五百多两银子;再加上校勘、刷印、纸张与装订等费用,耗资数额可谓巨大。另外,《歧路灯》还提及:“张类村请了个本街文昌社,大家捐赀,积了三年,刻成一部《文昌阴骘文注释》版,昨日算刻字刷印的账,一家分了十部送人。”⑦一部《文昌阴骘文》不足千字,如果加上所谓的“注释”和上面提及的张类村所谓的“句读圈点”,根本不能算作鸿篇巨制,但是,“大家捐赀,积了三年,刻成一部《文昌阴骘文注释》版”。这个过程既耗资又耗时,差不多算是一个大工程,这还是发生在当时河南的首府“祥符”、由“文昌社社首”秀才张类村筹措的事情。据笔者统计,《歧路灯》涉及刻印书籍处多达50余处,并有多处较详细描写。除了张类村刻印《文昌阴骘文注释》而外,还有苏霖臣刻印《孝经》、程嵩淑刻印诗集、谭绍衣刻印《灵宝遗编》、盛希侨刷印祖上留下的藏书板,等等。稽查明清两代河南有关文献资料,比对《歧路灯》文本,显而易见,当时河南地域内刻书业并不发达,并且价格相当昂贵。上述刻印《文昌阴骘文注释》由多家集资耗时三年,才得以完成。由此可知,刻印一部书籍不仅要有人牵头组织,而且要募集大量资金,这样才能够得以实施,一般家庭家族或者一般人未必就能够担当得起。因为物质匮乏与经济落后,广大平民还在为温饱而挣扎,刻印书籍,奢谈文化,显然缺少重要的物质基础条件。不难想象,在小说故事发生的年代,在作品流播的豫西、豫西南远乡僻壤,刻印《歧路灯》这样的大书真的会让人望而却步。没有人敢于动刻印的念头,似在情理之中。

通过小说文本我们还可以发现另外一个事实,即清代中原地区的书籍发行与刻印并非同步发展。清代,河南省会开封祥符县的书肆,是全省最繁荣之所在。在闹市区出现有所谓“南北书店街”,经销各类书籍及碑帖,并逐渐向府城及县城普及。祥符“书店街”在《歧路灯》中多次出现。第九十七回“阎楷谋房开书肆,象荩掘地得窖金”中,阎楷投入较大资本,一次进购书籍等达五车之多,总计数千两银子。书中写道:“(阎楷)在河南省城,开一座大书店,在南京发了数千银子典籍,所雇车辆就在书店街喂着。”⑧另外,小说中还描写了阎楷拜会同行、各书斋书客。但是,阎楷这个书商所经营书籍和笔墨等是从南京和徽州批发而来。这些所谓的书商几乎没有多少人从事书籍刻印业务,这与有关的文献史料记载基本一致。事实上,当时中原地区书籍发行与刻印存在着错位现象,并非是同步发展的。

《歧路灯》中还提及,当时河南省会开封祥符的书坊仅有一个“文昌社”。以此可见,由于物质与经济条件的局限,李绿园在小说中多次提及的刻印书业事实上可算作稀有“物业”。上述文本例证与相关分析,基本显现了当时河南出版印刷业的发展态势:物质的匮乏与经济的落后,成为制约出版业发展的瓶颈。

三、读者群体的不发达,也是制约明清两代河南

出版业发展的一个因素

通过李绿园《歧路灯》中的相关描写,我们不难看到当时开封经济、文化等繁荣景象,并且有大量的读者群体存在。除士绅家庭处在较高的文化层级而对读书之道有所要求外,新兴的商人、暴发的地主兼商人群体虽然社会地位与文化水平处于较低层级,但是对文化也不乏心向往之者。在这个较大的群阶层中,存在着一个特殊的读者群体,即商人读者群,他们对读书也存在着较深厚兴趣。如《歧路灯》中的大商人王春宇、新发地主兼商人巫凤山等人,在他们的言行之中表现出对读书的艳羡。这在作品中有多处比较细致的描写。但是,在中原地区广大的农村,尤其是《歧路灯》早期传播的豫西和豫西南地区,因为经济条件落后,商业活动匮乏,根本不可能形成商人群体,这就缺乏明清时期通俗文学传播和解读的一个重要读者群体。《歧路灯》抄本流传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无论是在新安或者是宝丰的诸多抄本,都是保存在有一定文化水平的藏家手中,26种抄本无一来自商人之家。《歧路灯》的传播接受独具特色,与其它明清长篇小说的传播渠道大相径庭。

明清时期的中原地区出版业状况,还可以由以下事实加以证明。那个时期,有一定物质经济基础支持,有条件接受文化教育的人微乎其微,广大平民百姓整体文化层次水准是非常低下的。在二百多年前的清代小说接受和传播过程中,中原特别是河南地域内,没有一部长篇小说得以刻印;仅有的一部《歧路灯》还只是处于抄本流传阶段,出版印刷业的境遇是可想而知的。当下,在豫西、豫西南广大农村,年纪在70岁以上的老人,能够把《歧路灯》这样用典数量甚多的小说通读下来的人并不多见。据笔者所知,在20世纪70年代,能够规范撰写传统礼仪文帖的读书人(通常是有一定年纪的人)可谓“一方人物”,宝贵至极,十里八乡中,婚丧嫁娶撰写礼仪贴式,都必须使用这样的“人物”。事实上,在《歧路灯》早期传播的时代,仅仅有极少数家境殷实人家的子弟才有条件读书,这极大地阻碍了明清小说在河南广大农村地区的传播与接受。读者群体不发达,接受群体整体文化层次偏低并且数量稀少,加之商业活动不发达,缺失商人这一重要的读者群体,凡此种种,这都严重影响了明清时期中原地区出版业的发展。

四、“理学”名区的社会意识形态,无形中阻碍着

通俗文学出版物的发展

明清时期,所谓“理学”名区的河南域内,思想意识形态相对于比较开放的南方广大地区而言,所遭受到的禁锢更加严厉。明清时期的河南思想界,相对而言趋向更加封闭的状态。从《歧路灯》步履维艰的传播过程,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固步自封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氛围,极大地阻碍了通俗文学出版物的发展。明清两代的出版业,无论是官刻还是民间刻书,所刻内容总要按照传统的“四部”分类;所谓“四部俱全”。其实,只是以经史集为主,子部文献寥若晨星,著名的长篇小说更无一列入其间。由《歧路灯》的传播接受可见,清代正统文人对小说的拒斥对当时社会造成了巨大影响,也严重阻碍了说部的出版。即使是李绿园本人,也在自己的小说中对明清时代的诸多名著竭力进行斥责。古代小说在所谓 “理学名区”的河南,其传播生存的环境条件之差可想而知。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对《水浒传》的作者进行恶毒咒诅和诋毁:“钱塘罗贯中者,南宋时人,编撰小说数十种,而《水浒传》叙宋江等事,奸盗脱骗机械甚详。然变诈百端,坏人心术。其子孙三代皆哑,天道好还如此。”⑨《歧路灯》第九十回:“但坊间小说,如《金瓶梅》,宣淫之书也,不过道其事之所曾经,写其意之所欲试,画上些秘戏图,杀却天下少年矣。《水浒传》,倡乱之书也,叛逆贼民,加上‘替天行道’四个字,把一起市曹枭示之强贼,叫愚民都看成英雄豪杰,这贻祸便大了。所以作者之裔,三世皆哑,君子犹以为孽报未极。”⑩由此可知,作为清代正统文人,李绿园对“小说”的理解有其“理学”观念作祟,对于不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学作品一概予以否定。他创作小说具有强烈的功利目的,并且与他拼命诋毁的作品所表现的主题相去甚远。其实,明清两代如田汝成、李绿园辈对说部持有偏见者不乏其人。如李绿园的儿子李遽,乾隆四十年进士及第,并先后任吏部主事、员外郞、郎中、七省漕务、江南道监察御史、江西督粮道等职。作为达官显贵,李遽的封建正统思想极为浓厚,虽颇具财力,其父之《家训谆言》和诗文等均不予刻印,更不屑于刻印《歧路灯》了。

明清两代,中原地区通俗文学乃至整个出版印刷业的落后,其实也是这个“理学名区”的悲哀。在明清两代中国出版史上的繁荣时期,与政治、经济、文化等一样,河南出版业落伍了,无法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虽然河南出版业对于传承中原文献、弘扬中原文化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毕竟在中国整个出版大格局中显得无足轻重,无法与作为出版中心的南北两京、苏杭二州和建阳等相颉颃。

注释:

①栾星:《<歧路灯>研究资料》,中州书画社,1982年, 第103页。②《<歧路灯>论丛》(一),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12页。③曾敏生:《再放光芒的<歧路灯>》,《中原文献》,1983年,第十五卷第二期。④⑤陈大康:《明代小说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160、167页。⑥⑦⑧⑩李绿园著,栾星校注:《歧路灯》,中州书画社,1980年,第356、34、909、851页。⑨[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14页。

责任编辑: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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