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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投诉为何跃居首位

时间:2022-11-28 18: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积极维权,必定带来食品安全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食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

“去年我市消费维权投诉中,食品类问题的案件总量首次跃居第一。”3月9日,克拉玛依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张继昌说,这在多年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统计中尚属首次。

去年克拉玛依市工商部门和消协受理消费者维权投诉案件共计1614起,其中食品案122件,占申(投)诉总量的7.55%,位居各类投诉案之首。而前两年,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投诉,一直都没排进当年“十大投诉热点”。

据了解,前几年,市民对服装鞋帽问题的投诉较多。仅以最近两年为例,2010年和2011年,市民对服装类问题的投诉案为189件和546件,分别占同期投诉案总量的11.88%和36.4%。

市民投诉的食品安全案件主要为小量的过期、变质、标识不全、酒店菜品分量不足等问题。“尽管对食品类问题的投诉升至首位,但这并不是说我市食品安全问题就严重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张继昌分析说。

投诉维权出现这一现象,首先表明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认识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国家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之后,消费者明白了食品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和健康,远比穿衣戴帽问题严重。另一方面,近两年新闻媒体对食品事故屡屡曝光让消费者对食品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防范意识也越来越强。

张继昌希望消费者进一步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消费者人多眼亮的特点,加强对不法食品经营者的监督,与工商部门一起,共同筑牢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防线。

违法添加孔雀石绿

因在水产品中违法添加孔雀石绿,两家大型酒店分别被罚款1万元。

早在2011年12月20日至21日,克拉玛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克区农林水牧局等单位,针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展开了一次鲜活水产品抽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环节的鲜活水产品等。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两家餐饮经营单位涉嫌使用含孔雀石绿的金樽鱼等鲜活水产品,工作人员及时将抽检样品送往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委托该机构进行检测。

2012年1月18日,检测结果证实,这两家餐饮经营单位确实存在使用孔雀石绿防腐的情况。

孔雀石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类人工合成有机化合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可致癌,被列为第二类危险物品。目前,我国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已将孔雀石绿列入监控重点,一旦发现销售或餐饮单位使用孔雀石绿,将重罚。

这两家餐饮经营单位因在水产品中违法添加孔雀石绿,分别被罚款1万元。

据了解,这是除食物中毒恶性事件外,克拉玛依市单个餐饮经营单位首次因其他原因被处以万元以上的处罚。

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辛岗说,2002年5月中国农业部已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据此,克拉玛依市两家餐馆非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孔雀石绿,对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合理合法。

啤酒变质有小虫

克拉玛依白碱滩一家餐厅的啤酒变质并有小虫等杂物,遭消费者投诉。经调解,这家餐厅供应啤酒生产商赔偿消费者杨先生各类损失2000元整。

去年11月9日,杨先生在白碱滩某餐厅就餐,买了6瓶啤酒。第二瓶啤酒被倒进酒杯后,杨先生刚一入口,就发觉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发现酒杯中的啤酒里竟有不少絮状物。杨先生提起酒瓶一看,啤酒瓶里不仅有絮状物,还有一些黑色小虫。眼前的境况让杨先生“哇”一声,当场就吐了一地。

杨先生找餐厅经营者理论,要求老板给个说法,并将此事投诉到白碱滩区消费者协会,要求餐厅赔偿损失5000元整。

餐厅经营者张某表示这批啤酒进货时间不长,出现这种情况自己也莫名其妙。他出具了这批啤酒进货票据,并指出如果讲赔偿责任,应让这批啤酒的批发商承担。张某随后联系了批发商,批发商赵某又将责任推给了啤酒生产厂家。为防止他们“踢皮球”,消协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这家啤酒生产商并通报了此事。厂商代表向杨先生表达了歉意,并解释啤酒变质很有可能是运输途中碰坏了啤酒瓶的瓶口,導致空气进入瓶内受污染。生产商代表愿意赔偿杨先生的损失,但他们不能接受杨先生5000元的赔偿要求。

杨先生这桌酒饭花费230元,因啤酒问题饭菜报废。经消协工作人员依法据实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啤酒生产商一次性赔偿杨先生损失费2000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商品销售者和生产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问题食品,消费最高可按售价的10倍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杨先生报废的一桌饭加啤酒共230元钱。消协据实调解,让责任方赔给2000元,合理合法。

蛋糕里面有铁皮

王先生的女儿吃蛋糕,被铁皮扎伤嘴唇。经克拉玛依白碱滩区消协调解,经营者赔偿王先生700元。

去年8月18日傍晚,王先生花12元给3岁的女儿芳芳(化名)买了一块蛋糕。还没吃几口,芳芳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王先生上前一看,芳芳的小嘴唇上竟渗出了血。王先生发现芳芳咬过的蛋糕缺口居然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三角形铁片。

“幸亏孩子没把铁片吃进肚子。”王先生连忙将夹着铁皮的蛋糕包了起来。次日上午,他带着这块蛋糕和购物小票走进了白碱滩区消费者协会。

“可能是在蛋糕制作过程中,开罐头时不小心掉进去的。”调查中,糕点房负责人仔细查看了蛋糕中的铁皮后解释说。糕点房负责人赶紧道歉认错,表示愿意按这块蛋糕十倍的售价,赔偿王先生120元。

然而,王先生认为,由于蛋糕房的过错,不仅扎伤了女儿芳芳的嘴唇,还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两项损失应赔偿1000元。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蛋糕房工作人员做蛋糕粗心大意,造成未成年人嘴唇受伤,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鉴于蛋糕房负责人认错态度诚恳,经调解,双方同意赔偿7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对于个案中消费者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消协也可以通过调解为消费者争取最大利益,但本案中经营者积极认错,主动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双方达成700元损失费。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积极维权,必定带来食品安全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食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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