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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用7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2 14:4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用7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用7篇【精选推荐】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小编为朋友们整理了7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一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2021〕23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普查中心全体干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景泰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李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半年发放一次。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岗人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随工资标准调整和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考核后,半年发放一次。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分别由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分值比例为70%,全体干部职工测评评分值比例为30%,测评结果为两项得分相加。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15分、出勤情况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实绩30分,廉洁情况10分。

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遵纪守法,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出勤情况以办公室统计结果为准;工作能力以干部职工的决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造能力为主;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廉政情况主要考查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实效,采取简便宜行,易于操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项与综合相结合,考核要充分听取本人,其他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其他人员及相关人员测评等方法进行。

(二)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在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准备。考核前夕,我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考核小组安排具体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按要求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自查。

2、公开述职。所有考核人员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由分管领导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等次。

3、民主测评。在听取考核对象述职汇报的基础上,统一对全体考核对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的发放、收缴、统计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4、调查核实。由考核组负责,按照本人述职情况,对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评分。

5、领导评议。由我局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

6、统计汇总。由考核组成员根据逐项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得分,汇总结果。

7、通报考核结果。

八、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20个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年度或半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同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5、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对违反法律、法规,且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扣除同期绩效工资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同期绩效工资。

7、借调出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8、经单位批准长期病休的按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9、病假人员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并在局单位公示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

十、其他事项。

(一)考核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办法实施考核。

(二)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于团结的行为。

(三)不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考核数据和工作情况。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二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泰政办〔20xx〕164号文件和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档次,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办法科学、规范、简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的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员,其他借调、停薪人员、长期请假老师、代课教师不参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每学期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方面综合评价,对每个教师进行评价,分A、B、C三档,分别得200、150、100元。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①违规乱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

③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带教”;

④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造成家长冲击学校,经查确系教师方错误;

⑥在校园内发生不团结现象,给学校造成影响;

⑦受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上课期间随意离开课堂、接电话。(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急电除外)

2、能

(1)每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五个三”进行量化评比,每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别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动:根据材料上交、公开课、活动参与进行分类。

①材料:根据规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开课: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执教国家、省、市、县、学区、学校、年段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观摩课、交流课,奖金分别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开课的教案、图片,县级及以上的还要提供文件或证书。同一教学内容多级展示的。,取最高奖项。)

③活动参与:根据规定参加,每次10元。

(3)教学成果奖:见附件1《阳雅镇中心校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扣发项目:教参考资料、教学仪器、图书,在规定时间内没上交的,照价扣相应的金额。

3、勤

(1)出勤奖:每月发放标准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升旗仪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会)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丧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论。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论。

长期病假、妊娠假、产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绩部分。

④旷课1节40元,旷工1天80元;

⑤迟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学校各类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种会议、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调课每次双方各10元,(原则上不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批准,仅限当天调);

⑨专业职管人员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经发现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加班每天(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辅导学生每次20元,以活动方案和辅导纪录为依据,经学校考核组审核发放。学生外出参赛带队老师每次补贴100元。

⑤抗台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发标准:

①值日(周)以签到和记录为准:未尽职责,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齐全、无巡视、无签到视作没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贴;

②值日(周)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3)代课金: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代课,按每节10元发放,期末、竞赛命卷每份100元,监考每场按30元计算,改卷每次40元。到县城改卷津贴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项。

(4)岗位津贴: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岗位津贴。

4、绩

教学成绩,按期末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测试(或学校统一考试)为准:从其任教学科在全县B类学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统测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县统考学科以全县(B类)学校的总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②校内统考学科以年段班级间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为基准分,高于基准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分计算。)

③只有一人执教整年段英语、科学学科的,因无法比较,由学校考核组酌情考核,但奖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县统考学科按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档计算,分别得100、150、200元。

②全县统考没有提供增值分数据的和校内统考的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前20%人数比例比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后20%人数比例比较,每减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执教同年段多个班级同一学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个班级的总平均计算。

(3)任教语、数、英、科学科的教师,每人每学期得100元。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三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苏人社发〔20xx〕142号和苏教规[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和“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分配中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倾斜。

二、考核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校优质持续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管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师德师表与学术规范,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及教学效果与质量,教科研成果等情况。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成果,实际工作成效和服务育人情况。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四)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重点考核廉洁自律、管理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服务态度,师生满意度和管理育人等情况。

五、方法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方法

学校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根据教职工岗位实行分类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公示、备案。

六、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12%。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发生教学等各类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按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长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省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下拨的全年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由省教育厅考核,其他校级领导依据学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由校长统筹考虑确定。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两大类,其中月度绩效考核总量控制在奖励性工资总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绩效考核

月度绩效考核包括工作量奖和特殊岗位津贴两部分。

1.工作量奖

工作量奖按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分别考核。

2.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包括基础性班主任津贴、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校内兼有管理职能的相关人员岗位津贴和拔尖人才津贴等。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奖励总量=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月度绩效考核总量。

年度绩效奖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班主任津贴、奖励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奖、工作质量奖和岗位责任奖等各类奖励。

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八、说明

(一)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酌情扣发月度考核奖。

1、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40元。

2、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20元,上课或监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50元。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并扣发30%的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2、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如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开始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英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英人字43号)和《石灰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学校统一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1、行政岗位津贴:校长是学校班主任津贴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进行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50元为基数,每生再加2元,计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按每月30元发放,并由学校考核发放。

4、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中心小学提取行政岗位津贴后,按余额人平到学校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四、考核内容和量化办法

考核分五个月计算,一学期合计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病假(附医院证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英教100号)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2、工作量(30分)。

课程由学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课教师每节1分,事假每节课扣相关教师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关教师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学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办法

(1)关于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承担公开课等分别视级别加3—15分不等。

(2)班级管理评比等优秀的由学校加5—20分。

(3)学校领导按每周1、5课时加3分计算。

4、教育教学教程(30分)。

(1)备课。每缺1次备课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2)上课。不按时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扣1分,擅自离开课堂(超5分钟)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为止。

(3)认真批改作业。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时教师予以书写鼓励性的评语,作业不及时批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另有规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为止。

(4)认真辅导。对“培优扶差”对象生采取个别辅导或谈话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5)认真考查学生。落实“周周清”及单元测试工作,没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6)教师听课。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按要求写好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学期进行统计考核。

(7)不服从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除公差或婚丧嫁娶产假外,()缺1次或1节扣1分,缺1天扣6分;旷课1次或1节扣3分,旷课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学业绩(30×5)。

教学成绩,由学校制订制度分三个等次按学期进行考核。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8分;三等奖95分;未达到三等奖85分。具体如下:(按百分制计算,担任双科的取平均值计算)。

学前班、一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奖;平均分70—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9分三等奖。

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8—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73分三等奖。

四年级语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四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语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0—65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5—59分三等奖。

五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英语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注:凡抽考科目获镇前五名分别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报帐员津贴)×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学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外月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

(2)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查测试任一项得分为零的教师;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

(4)脱产学习的;

(5)停发工资的;

(6)学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自动离职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实际计算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于当月28日负责统计,个人月得分公示3个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铺大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组员:张大汉;许志强;刘桂芬。

八、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通过并报石灰铺中心小学批准后实施。

附教师签名:

大田小学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根据温瓯教政[20xx]17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意见》。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建立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拉开距离,优职优酬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

三、实施对象

为本校全体公办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分配办法

(一)严格控制总量。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额,应控制在教育局、财政局预算核定下达的绩效工资额度内,不得突破。

(二)适度拉开档次。教职工绩效工资不能平均分配,以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分等次发放。

绩效工资的比例系数为:

考核等次比例系数备注

优职1.3

1.校级领导考核等次以区教育局考核结果为依据,其他人员以学校考核结果为依据;

2.退养、经同意借用人员和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教师均按比例系数为1的标准发放。

称职前40%1.1

后60%1

基本称职0.5

不称职0

(三)突出工作绩效。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与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工作量大小、出勤情况、班主任工作及师德师风等综合实绩挂钩,要充分利用绩效工资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四)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可以全额或部分享受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人员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到本区党政部门和其他单位人员全额发放。

(3)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2.下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经区教育局批准或备案的勤工俭学人员。

(2)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到其他单位的。人员。

(3)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

(4)学期、学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

(5)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3.下列人员,按如下规定处理:

(1)旷工1节扣发当月50元绩效工资,旷工1天扣发当月100元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2)事假1天扣发当月20元绩效工资,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事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病假累计3天以上每超过1天扣发当月10元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超过15天不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病假3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身患严重疾病,经区教育局批准办理病假手续的人员,可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5)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妊娠假按病假处理;探亲假在工作期间的停发,寒暑假期间的照发。

4、下列人员,按如下规定执行:。

(1)、参加本区交流任教教师,按现任教学校同等次人员标准发放。

(2)参加省、市支教教师,按原任教学校同等次人员标准发放。

五、说明

1、教职工绩效工资以学年度为单位发放,既第一学期预支人均发放一半,第二学期末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统一结算。

2、在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按照本细规定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六

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劳保障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乐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xx]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参照乐人劳字[20xx]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准依据《乐平市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月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按实际工作月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员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1)制定《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严格执行《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2)采取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和查阅备课笔记、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3)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在工作中“师德”,“出勤”,“教学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现按月进行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得分,进行公示;学期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奖励”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与每月月考核一并,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得出每学期总分,分岗拟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则为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

(4)绩效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批,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获变相强迫学生滥定教辅书获资料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2、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政府、区教育局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1、时间:每学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学期9-1月,第二学期3-7月。

2、对象:全校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参与区统筹计算)。

三、经费来源:区财政划拨绩效资金(校级领导除外)的94%经费。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思想表现、工作表现、期末成绩为考核依据。

2、坚持“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体现差距但不宜过大”原则。

五、考核领导小组:

六、本方案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约70%)

第二部分:业绩奖励工资发放办法;(约30%)

第一部分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每月发放)

一、各种管理岗位金额发放办法:

1、学校中层干部岗位奖励:450元。

2、级长、团书记岗位金额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组长岗位金额:固定250+考核50元,备课组长岗位金额为100元,财务岗位金额为200元,会计岗位金额为200元。

二、课时量计算办法:

每月任课教师发放金额=任课教师每周课程节数×4周×课时费标准

课时费标准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节)

1、教师任课节数补助:主科10元/节,术科、自习课9元/节,主科跨级11元/节。第五、九节课时量为10x0.5元/)

2、学校中层干部可取全校教职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员取普通教师最低节数计算。

4、化学老师每学期补助100元实验课健康津贴。

三、考勤计算处理办法

1、迟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标准扣除。并扣销课时量补助(主动与教师调好课的不扣课时量补助)。

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在上级文件规定天数之内, 不扣除考勤费。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3、3天以上并经上级或学校批准的挂职、脱产进修学习、因公出差人员、外出考察人员,课时量以5元/节补助,不计算考勤。

4、3天内因公出差、会议、学习、教研等需自行调好课,无法自调由学校安排的,代课费由自己承担。

5、每月全勤者奖励100元。每月第5次迟到起计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请假1天扣全勤奖20%,此条例与第1条不矛盾。

6、代课费用10元/节。

7、经教育局批准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职不在岗人员、产假人员,不计算课时量补助,不计算考勤。

四、临时加班补助

1、教师本人工作量、集体性的学校或上级指派任务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补助。

2、放学后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训练培训的,每节15元。

3、假日带学生外出活动的补助:区50元/天、广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学校安排:会议、讲座或回校工作的,区50元/天、广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补助。

五、在职补助:在上述四点结算,余下绩效金额平均发放。

第二部分业绩奖励工资发放办法(每学期发放)

一、评优评先奖励办法:

1、学期末被评先进教师(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励:镇200元,区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评优奖励:初级400元,中级500元, 高级600元。

注:同一次评选取最高奖励。

二、各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奖励:

1、语数英政物化成绩在本镇同级科名次奖:第一名的每人奖励350元,第二名的每人奖励300元,第三名每人奖励250元,第四名每人奖励200元,其余老师及术科老师的每人奖励150元。(初三体育第一学期按第四名发放,第二学期列入名次奖发放)

2、班级名次奖:全镇排名1-5名奖100元,6-10奖80元,11-20名奖50元,21名后不设奖。初三体育以校平均分计镇排名1-2名奖100元,第3名奖80元,第4名奖50元,第5名不设奖

2、后勤人员统一奖励100元。

3、学校每年第二学期从业绩奖励总额中另抽出1万元用于初三级中考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个人获奖(集体获奖)

1、校级、镇级、区级、市级的公开课:20元/节、30元/节、50元/节、70元/节。

2、科研、立项成果奖(个人):

注:同一次评选取最高奖励。

5、集体获奖金额是个人获奖的2倍。(只奖到集体项目,不奖到个人)

6、每学期剩余部分按教师人数平均发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个人绩效标准额度发放,不纳入本方案发放。

二、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其最终解释权和执行权归校长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职工会议讨论,77.8%的教师通过,提交区教育局批准之后,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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